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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轮功”支持者因煽动罪被判入狱一年
作者:王妍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日期: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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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南华早报》2022年11月15日报道,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当日判定23岁的陈泰森因试图发动“革命”、发表煽动性言论被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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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配图


报道称,2021年8月19日至12月13日期间,23岁患有自闭症的兼职送货员陈泰森在“连登”讨论区(LIHKG)和即时通讯软件“电报”(Telegram)多个群组上连续发表挑衅性评论,散播“法轮功”邪教组织所谓器官活摘谣言,鼓动港独,甚至煽动若有需要应发动战争。


报道称,陈泰森在网上发表39份煽动性言论,法庭对这些言论进行了审查。


10月26日,陈泰森在区域法院承认1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及3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陈泰森的律师辩称,陈泰森以寻求关注的行为来寻求他人的认可,理由是他患有自闭症,在人际关系方面存在障碍。


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指出,陈泰森想要证明自己在一群反政府人士中的存在,“正是令人恐惧的原因”,可能会引发“独狼式”攻击。


法官提到了一些袭击事件,比如一名采购代理在将刀砍向自己之前,先在警察背部捅了一刀,一名工程师在试图逃往伦敦之前,刺伤了一名警察的手臂,还有十几名抗议者在示威中殴打了一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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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陈泰森在区域法院认罪。图源:Jelly Tse


法官警告,如果不给予这些人足够惩罚,或有可能重燃2019年抗议活动中“暴乱”和“无法无天”局势的余烬。


他补充道:“《国家安全法》已经生效约一年半,但被告仍毫不忌惮煽动他人(犯罪),这正是法院认为应该加重处罚的原因。”


去年12月16日,警方逮捕了陈泰森,此前,他在两个“电报”群组上发布文章,煽动圣诞节前夕在多个购物区举行示威活动。


根据检方的案情摘要,陈泰森的文章呼吁大家将“街头流浪狗”进行“安乐死”,“翻新”或“装饰”没有抗议者反政府意识形态的商店,并在他们打算举行抗议活动的地方设立“步行区”。文章中提道:“狼不应该单独行动。革命只能由全体人民来表现。让一只独狼成为狼群。”


11月15日,法官陈广池判定陈泰森因试图发动“革命”、发表煽动性言论入狱一年。陈泰森自去年12月以来一直被监禁,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完成刑期。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煽动罪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


煽动罪被列入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这意味着检察官可以要求指定的法院官员审理他们的申诉,被告将更难获得保释。


编辑:暄暄

终审: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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