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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代际传递现象及相关问题对策分析
作者:   来源:广东省反邪教网   日期: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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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反邪教实践工作中,笔者发现,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有信奉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行为者,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向孩子灌输邪教的歪理邪说,甚至直接把孩子带入邪教组织的现象, 造成了“邪教代际传递”,这种现象带给家庭社会的危害,值得引起我们重视与思考。

  一、“邪教代际传递”的概念

  本文所界定的“邪教代际传递”,指的是邪教的歪理邪说以及导致误信邪教的相关条件和因素,在家庭内部由父母传递给子女,使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及成年后重复父母的信邪行为、思考方式和生活模式,即邪教在代际间的传递与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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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邪教代际传递”的案例及现实危害分析

  正所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子女有着深刻的潜移默化或直接主导作用。

  案例一,贪图“法轮功”的“天国”美好,携女自焚,结局令人痛心。

  李洪志编造的“天国”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也是金光闪闪的”,总之放射着金色的光芒。一旦进入“天国”,可“永保人身”“永不吃苦、永远幸福、永远享福、永远美好”。面对如此美好的“天国”世界诱惑,自感生活过得不顺心的郝慧君,不但自己追求“法轮功”编造的“圆满”,同时,利用女儿陈果对自己的顺从,讨好心理,直接叫陈果跟她一起修炼“法轮功”。如同陈果自述,自己之所以自幼学习琵琶,是因为“俺妈喜欢,她喜欢也想让我学”一样,陈果修炼“法轮功”,也是因为妈妈郝慧君首先痴迷于“法轮功”,自觉得“天国”美好,才介绍陈果去修炼的。为了继续向母亲表忠诚,陈果不惜压抑自己,荒废学业,随母痴迷,最终与母一起参与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结果直接导致母女俩重度烧伤,结局令人痛心。

  案例二,误信李洪志的“儿童优越”论,望子得“法”,结果令人痛惜。

  李洪志谎称“有许多小孩是有来头的,都是要得这个法的”,同时鼓吹“儿童优越”论,宣称“小孩得起法来就快”,编造说孩子自开“天目”,致使有部分修炼“法轮功”的父母,出于对孩子所谓的“爱”,总是有意无意地将“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向孩子灌输,有的甚至强烈要求孩子放弃学业,专门修炼“法轮功”,从而耽误了孩子的前程。如刘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女儿,幼时乖巧伶俐,但自从刘某夫妇迷上“法轮功”后,不但无心管教女儿,到了入学年龄,更是在李洪志“儿童优越论”的蛊惑下,直接不让女儿上学,跟随父母修炼“法轮功”,让女儿失去了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女儿也变得木讷,不敢与人交流,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刘某夫妇原本想让女儿得“法”得“福”,不曾想,却是把女儿带入了一条邪路,结果令人痛惜。

  案例三,贪信“全能神”的给予,拖儿带女去信“全能神”,致子女成免费劳工,后果令人惋惜。

  “全能神”邪教宣扬“神”主宰一切,只要信“全能神”,“什么都会给你”,致使有些父母不仅自己信,也带着孩子一齐信。如东莞藉少年李某,从小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却因其母信奉“全能神”,在母亲长期的言传身教与“全能神”歪理邪说的洗脑下,李某也天真地认为,只要信了“全能神”,就能掌握“宇宙真理”,读到初二就主动退学。李某的母亲为了得到“神”的给予,不仅自己违法进监狱;还把李某两姐弟全带入“全能神”组织,结果却是让自己的儿子、女儿各自离家“尽本分”,成了“全能神”的免费劳工,一家四口从此天各一方,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后果令人惋惜。

  以上案例,只是众多邪教代际传递的一个缩影,其危害之大,值得警惕和重视。

  三、导致“邪教代际传递”的原因分析

  中国社会文化传统特别强调家庭和血缘关系,大部分的社会关系,在本质上是血缘关系的延伸和扩展。当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尤其是母亲一方信奉邪教时,在“近墨者黑”的潜移默化作用下,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或者成人后也信奉邪教的概率会大大提高,形成“邪教代际传递”。究其原因:

  一是由于代际关系具有不可选择性。父母与子女的代际关系是生而有之的,子女没有选择权,子代对父母的意见与建议,生来就有服从的意愿,毕竟父母特别是母亲为了幼小孩子的存活成长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也具有一定的主导大权,在曾经的“生之恩”与“死之威”的影响下,孩子对父母特别是母亲有天然的服从和追随感。

  二是受“父母不会害孩子”这种集体潜意识的影响。在这种集体潜意识的影响下,许多为人子女者,当父母介绍带领自己从事一种行为或者教导自己信奉一种邪教时,往往习惯性地选择不加分辨、简单盲从甚至一味顺从,很少会去深究父母所介绍所教导的究竟是正是邪、是好是坏。受父母的“错爱”影响,致使子女失去了自身选择的权利。

  三是传统“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思想的影响。古语云:“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总是希望孩子过得比自己好,以致于在孩子身上投入过高的期待和过多的关心,总想把自认为好的东西带给子女,一门心思地替孩子“生活”和“决定”,自己误信邪教后,相信邪教承诺的一切,并把孩子引入邪教而不知其危害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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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阻断“邪教代际传递”的对策思考

  人类历史的发展表明,前后两代人中后一代人受前一代的影响并很难脱离上一代人的社会特征。实际上,代际传递也是邪教传播的一个重要途径,危害严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重视这种现象,并谋求阻断之策,笔者建议:

  一是要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从源头上尽量阻断邪教代际传递的机率。反邪教斗争实质上是思想意识领域的一场斗争,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要把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与加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是要用好展板、报纸、杂志、宣传橱窗等传统的和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教育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在全社会构建加大和普及反邪教政策、法律法规、邪教危害性教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立体网络”,提升社会大众对邪教的辨别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反对邪教的良好氛围,净化邪教赖以生存的土壤,从源头上阻断邪教向家庭渗透、向社会扩散,从而减少邪教代际传递的机率。

  二是要依法开展防邪反邪工作,加大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防邪反邪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邪教工作法治化。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发展,要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社会各阶层的根本利益,扩大其诉求表达的渠道,同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使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最大限度地挤压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的空间;要切实发挥法律的利剑作用,高度重视对邪教的防范和依法打击力度,统筹公安、司法、社区(居委村委)等力量,加大对邪教违法犯罪的打击,确实做到对邪教的渗透、宣传和传播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介入、早打击,让邪教违法犯罪无所遁形,以减少邪教对社会对家庭的毒害。

  三是加强人文关怀,切实重视对已涉邪家庭的帮教帮扶。涉邪家庭是不幸的,他们中,绝大多数是受邪教裹挟的受害者,我们应该统筹政法、民政、妇联、院校和反邪教志愿团体等社会各种力量,在帮助他们认清邪教本质、重构社会支持网络、畅通救济渠道等方面,对他们伸出援助之手。特别是对家族性涉邪人员,更应重点关注,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有意识地加强思想疏导、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父母或亲友信奉邪教的行为,理性作出正确选择,尽最大可能减少涉邪家庭的未成年人成为“邪二代”。

编辑:Jackingsoul

终审: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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