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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是怎样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蒙人的
作者:陈星桥  

法轮功虽然是各种宗教、气功、民间神话传说、旁门左道的大杂烩,但李洪志却偏偏要打出“佛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最高佛法”的旗号。在其著述和所谓“经文”中,李洪志剽窃、篡改了大量的佛教名词术语,例如佛法、法轮、转法轮、法身、业力、白业黑业、不二法门、八万四千法门、三界、三千大千世界、圆满、如来、末法、执着等等。大家知道,佛法博大精深,理论系统、严密,内涵丰富,但一般比较抽象难懂。而到了李洪志那里,却曲解、篡改得面目全非,变得简单、粗陋、通俗易懂起来,因而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破坏性。它一方面使大量的法轮功练习者受骗上当,深陷其中难于自拔,另一方面使许多社会人士误以为法轮功就是佛法,不仅让佛教界蒙受不白之冤,而且给处理和揭批法轮功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实有必要予以剖析澄清、彻底揭露。下面我们就用对比加点评的形式来看看李洪志是怎样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蒙骗世人的。

佛法

法轮功:李洪志声称“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因此他说法轮功既非气功,也非宗教,而是“佛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最高佛法”。他强行把佛法与佛教分离开来,并吹嘘自己的功夫比释迦牟尼佛高几十万倍,并说释迦牟尼佛传的法是对原始时期的人讲的,而且被后人修改了,因而度不了人了,只有他传的法才能度人,况且法轮功没有佛教的宗教组织形式,因此不同于佛教,不是佛教。

佛教:“佛法”是指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也即“佛教”。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有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等理论,其中以三法印或缘起性空理论为根本教义和终极真理,没有什么过时的问题;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佛法还包括僧俗组织、清规戒律、宗教仪轨等,它们是佛法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不同文化环境下的反映,也称为“佛教”。

评析:从李洪志的著述及其法轮功来看,无论是在思想理论上还是外在的形式上,都与佛教基本上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因此佛教界一直认为,李洪志的所谓“大法”根本就不是佛法,只是打着佛法的名义,剽窃、篡改佛教的名词术语,利用佛教的影响以蛊惑人心,达到其不可告人目的的一种附佛外道和邪教而已。李洪志将佛法与佛教割裂开来,不过是望文生义地将佛教术语“为我所用”,使自己可以不受佛教的规范、国家现行宗教政策的制约,让其信徒远离佛教或放弃自己独立判断是非的想法,一心跟随他往邪道上走,竟轻而易举地蒙蔽了许多“一心向佛”的人,可谓用心良苦。

法轮

法轮功:李洪志将“法轮”用作其功法的名称,其图案由五个佛教的    字符和四个道教的太极符组合而成,以象征法轮功乃集佛道二教之大成。同时李洪志还将它描述为“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它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是一种高级生命”。他可以给人安在小腹部位,24小时不停地旋转,正转度己,反转度人,从而形成“功练人”或“法练人”。李洪志的主要著作即名为《转法轮》,他设置的彼岸也称之为“法轮世界”。

佛教:“法轮”本是佛教的专有名词,其标志是沿一轴心对称分布八根辐条构成的一车轮形状,来源于古印度传说中的“轮宝”,它被认为是统治世界的转轮圣王使用的一种武器,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佛教借用来比喻“佛法”,并引伸出摧伏邪魔、辗转不停、圆满无缺三种涵义。佛教经典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因此“法轮”实际上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性词汇,以后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法轮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在1956年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它被正式确定为佛教的教徽。

评析:从上可见,佛教的法轮与法轮功的法轮不仅外形不同,涵义也不同。李洪志已将佛教的一个比喻性词汇“法轮”篡改、神化为一种具有极大灵性和神秘作用的实体,成为他控制其信徒的一种精神枷锁,以此操纵他们不断去“转法轮”,进行所谓“弘法”,其荒谬显而易见。

法身

法轮功:李洪志将“法身”纳入气功理论,他在《转法轮》一书中说:“人修炼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体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李洪志在另文又说“我的书中每一个字,在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深层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随时随地帮助、保护法轮功练习者。

佛教:佛教讲佛有三身,一是法身,二是报身,三是应(化)身。身是聚集的意思,佛是觉悟了的人,即觉悟了宇宙万法的真相--缘起性空的法理,由此法理聚集所成之身就叫做法身。因此“法身”代表了一切法的实相,也就是缘起性空之理,如《胜鬘经宝窟》卷下云“法身者,即是实相真如也。”法身是无形无相的,犹如虚空,遍一切处,它是体现万法本质的一种理念,实际上是对佛所说根本教法的人格化抽象,既无形象,更无数量的差别。

评析:李洪志将本无形象、数量之分的“法身”具体化、个人化、神秘化、实用化,旨在神化自己为救世主,炫惑、控制信众。

业力

法轮功:李洪志认为“业力”是做坏事的果报,是一种黑色物质,说造成人生病和一切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是业力回报,欠了债就得还。认为生病是还债、是消业、是过关,看病吃药是把病压了回去,这样就不能清理身体,因此不应治病。对于他人有病有灾也认为是业的作用,不要去救助,否则会有黑色的物质附到你的身上,就会减损你身上的白色物质--德。

佛教:佛教讲“造作名业”,业就是造作,力就是力量、力用,由造作而产生的力量和作用,就叫做业力。广义来说,或从佛教的业感缘起理论来说,从宇宙星球的成住坏空到人类的生老病死或生命界的生住异灭等宇宙间一切事物和一切因果现象都可看作是业力的作用。业的涵义很多,从业的形式上看,可分为身业、口业、意业;从性质上可分为善业(白业)、恶业(黑业)、无记业(非善非恶);从个人与他人感受的果报上可分为共业、不共业;佛教根据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因果规律,认为行善得善报、行不善得恶报。并将这种善恶之业感召的苦乐果报,称为“业报”,而从业与果报间的决定程度上看,可分为定业、不定业。佛教的业报轮回理论是对生命存在的各种形态及相互关系的描述,是一个非常深刻而复杂的理论体系,由于影响人类活动及其命运的因素错综复杂,简单机械地谈论什么业力业报、到处滥用都是不适宜的。从佛教业力的概念来看,实际上属于中性词,本无所谓褒贬,更非一种物质形态。

更为重要的是,佛教认为业力是可以转变的,所以需要行善积德,对于疾病也是需要积极治疗的。如佛经列举的四种供养(衣被、饮食、卧具、汤药)中即包括“汤药”,并将看护病人视为八种善事中的第一善事。解除众生疾苦,是体现佛教慈悲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释迦牟尼就曾亲自看护病人。大乘佛教更是提倡学习五明(即五类知识),其中之一的“医方明”便是医药知识。佛教大藏经中就有不少专门介绍治疗疾病的经典。

评析:“业力”和轮回报应理论是佛教的根本思想之一,在老百姓中有着极大的影响,但存在不少错误认识,附上了过多的感情色彩,往往作贬意词运用。李洪志利用这一点加以机械、庸俗性的解释,完全背离了佛教关于“业”的思想和精神,是极端错误的、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危害性,它导致许多练法轮功者有病不治,以致病情加重乃至死亡。

“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

法轮功:李洪志说法轮功是佛法的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要求法轮功学员专修他的法,不掺杂其它东西,并把这叫做“不二法门”。

佛教:“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是佛教的专有名词。“八万四千”是佛教用来表示数量极多的一种习惯用语。而“不二法门”是指佛教中超越真假、善恶、有为无为乃至生死等一切对待之法的一种最高的理念或意境,一切修行的最终目的无非要证入这一境界,因此称为“不二法门”。不过人们为了体会或证得这种绝对的理念或意境,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因此佛教有“八万四千法门”之多。在这里,“不二法门”与“八万四千法门”是辩证统一的。

评析:李洪志一方面说“法轮功”是佛法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意在强调法轮功也是佛法,但又与原始佛教和现行佛教没有关系;另一方面又将法轮功无限拔高,称为“最高佛法”、“宇宙大法”,要求信徒专修其法,而与其它一切思想理论或功法脱离联系,并不伦不类地将这称之为“不二法门”,旨在给其信徒洗脑,便于他实行精神控制。 

圆满

法轮功:李洪志要其信徒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放下执著,放下名利甚至生死,用行动去体现“法轮大法”,就能获得圆满。

佛教:圆满意思是“周遍充足,无所缺减”,通常指佛的觉悟境界、修行功德圆满或慈悲与智慧具足无缺。此外还有相好圆满、万德圆满、功德圆满、所愿圆满等,都表示的是各方面十分周到、无所欠缺之意。

评析:佛教用佛陀的觉、行圆满或悲、智圆满来教导信众:在修行中既要修智慧,又要修福德,既要自利,又要利他。而李洪志以圆满为幌子,要其信徒放下名利甚至生死,执著地用行动去体现“法轮大法”,导致大量的法轮功痴迷者放弃社会责任、家庭义务,无视法律、破坏社会秩序,甚至用跳楼、自焚等极端方式去体现“法轮大法”,恶劣、残忍之至,那有半点佛教“圆满”的影子!

末法

法轮功:李洪志说:“现在就是末法时期。所以现在这个社会的发展是吓人的,你看各种假的、恶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出来了。”他认为整个人类都是从高层次掉下来的生命体,“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可是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心,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佛教:佛经中通常将释迦牟尼佛教法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正法期五百年,象法期一千年,末法期一万年。末法时期的特征是人的善根浅薄,邪知邪见泛滥,修行的人多,证道的人几乎没有。从广义来说,若佛法得到正确的阐扬,末法也可转化为正法;若佛法得不到正确的阐扬,正法也可变为末法。

评析:佛教说的末法概念,实际上昭示的是无常之理,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况且末法并不等于末日。而李洪志在二十世纪末大谈什么“末法”,甚至借用“宇宙大爆炸理论”编织地球很快会毁灭的鬼话,说什么地球寿命是由他与其师爷、师父定的,“这次地球爆炸时间由我定的,这次当时定得太死,我尽最大力量也只能把爆炸时间后推30年”。并说这个时期,佛、菩萨都自顾不暇了,不管人间事了,只有他在传正法。可见李洪志乱谈末法的用意在于制造恐慌,蛊惑人心,借以控制信徒,乱中渔利。

执着

法轮功:执着就是有所求,李洪志强调“心性多高,功多高。”强调不要抱着有所求的心。他说:“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着心的过程。”要放下常人之见,放下名利乃至放下生死。

佛教:指思想、感情固着于事物而不离。如《菩提心论》说:“凡夫执著名闻利养资生之具务以安身。”佛教认为,众生由于无明、贪爱,生起虚妄分别之心,于各种事理处处执着。其中最根本的执着有两种,一种是对“我”的执着,称为“我执”;一种是对“法”的执着,称为“法执”。我、法二执会障碍人们认识真理,因而生死轮回,不能成佛解脱生死,所以要修行去掉我、法二种执着。

评析:李洪志讲的执着表面上与佛教讲的执着一样,但实际上佛教关于执着的理论深刻、全面,而李洪志的所谓去执着十分笼统,而且含有十分危险的成份。在去执着的名义下,法轮功信徒放下名利甚至不惜生命,但同时也放弃了社会责任、家庭义务,表现得极端自私,对李洪志的话及所谓“法轮大法”执着到了痴迷、疯狂的程度,以致于无视法律、无视社会公共秩序,聚众闹事,对抗政府,甚至用跳楼、自焚等极端方式去“弘法”。可见法轮功的所谓“执着说”危害多大,与佛教的“执着”理论真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如来

法轮功:李洪志把佛分成无数层次,把“如来”一词当成佛的最低层次上的果位,认为释迦牟尼佛是如来层次,声称如来与佛表示的是两种不同的觉悟层次。

佛教:如来是佛的十种称号之一,所谓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世尊。这十种称号只是形容的角度不同,都指的是佛陀,不存在觉悟层次的差别。《金刚经》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表明如来是诸法的不生不灭、不去不来的本性。由于佛陀证得无上菩提,彻见诸法本性,故得名如来。佛与如来是名异实同的。

评析:李洪志把释迦牟尼佛是佛中觉悟最低的如来层次,所以在释迦牟尼佛身上只有一个法轮或法身,而李洪志本人则法轮、法身多得无数。以此证明他是宇宙中最大的佛,比释迦牟尼佛高出几十万倍。他还说什么“释迦牟尼佛也有不知道的东西,也没有穷尽宇宙的法”,“释迦牟尼佛所讲的法是低层次的,低层次的佛也有堕落轮回的可能。”李洪志故意搅乱视听,贬斥佛教,贬斥释迦牟尼佛,其用心就是自比神明,充当宇宙唯一的救世主,让人们改而拜倒在他的脚下。

三界      

法轮功:李洪志称:佛家说我们这个世界分为天界、地界、人界(此实为萨满教的说法)。

佛教:佛教中的三界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 

三千大千世界

法轮功:李洪志称:“释迦牟尼还讲了三千大千世界学说,他说我们这个宇宙中,我们这个银河系中,有三千个像我们人类一样存在着色身身体的星球。”

佛教:关于三千大千世界,佛经说,同一日月所照的我们这样的星球为一“小世界”,一千个“小世界”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因为“大千世界”是三个“千”的乘积,故又名三千大千世界。因此三千大千世界实际上有10亿个“小世界”。

评析:同样说的是三千大千世界,10亿个与3千个星球何啻天壤之别!从以上对佛教名词术语的剖析可知,李洪志用起佛教名词术语来,不仅用心险恶,还常常望文生义,犯常识性错误。

李洪志深知佛教及其术语在我国民间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号召力,因而大量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以充分地利用佛教。同时又大肆歪曲、诋毁佛教,让其信众远离佛教,只拜倒在他的脚下,其用心和手段都是极其恶劣的。从以上所举的例子即可见一斑。

李洪志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可以说漏洞百出,其用心险恶、手段卑劣,并不难识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受骗上当?我认为,全国各界人士都应从中汲取教训,认清李洪志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蒙骗世人的恶劣行径和罪恶目的,在批判和做法轮功信众的转化工作中要注意有的放矢。从佛教界来说尤其应该反求诸己。一是应大力强化佛教徒的教团意识,提倡正信,护持正法,抵制各种形式的附佛外道。二是应就信仰、道风、教制、组织、人才、寺院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满足广大佛教徒学佛的需要。三是应通过各种方式划清与法轮功的界限,同时还应充分利用法轮功这一反面教材,加大对法轮功的揭露、批判的力度,不仅要使广大佛教徒在什么是佛教正法的认识上提高一个层次,还应使各界人士藉此增进对佛教的了解,并由此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弘法工作。四是应积极从正面弘扬充满智慧的佛教哲理;充分发挥富有伦理道德指导意义的佛教教义,发扬丰富多彩的佛教文化,用以净化社会 ,促进文明建设,维护世界和平。(来源:《中国宗教》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