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
教育转化工作的方法与步骤
作者:徐大贵  

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工作由五个部分组成,即沟通与了解、分析与判断、设计与切入、交锋与突破、提高与重建。

一、沟通与了解

教育转化工作的初始阶段,是转化工作者与法轮功人员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转化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要做到知己知彼。通过搭建沟通平台,充分了解和掌握对方,向其渗透我们的观点,施加影响。

一是收集和输出信息。收集信息,就是要了解法轮功人员的自然情况和成长过程中重要的事件,如上学、工作、婚姻、家庭以及修炼法轮功等各环节中对其生理、心理、思想、思维方式可能产生影响的重要事件。对这些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是为了判断该人的心理特征、思维方式、道德品质及思想症结;输出信息,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向法轮功人员表明教育转化工作的目的以及转化工作者的决心、诚心、能力和人格魅力等,使其消除或缓解对抗情绪,有利于我进一步工作。

二是从建立情感纽带开始,形成教育转化工作者的人格力量。教育转化工作要遵循人的思想、心理、思维方式变化的规律。而情绪、情感以及人格力量在这些变化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转化工作者的人格力量是转化工作成败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情感纽带的建立是形成人格力量的基础。所以,我们要在工作中通过各种形式、方法拉近与法轮功人员的情感距离,努力走进其内心世界,使其对我们从陌生到了解、从误解到理解、从抵触到信任、从藐视到信服,最终形成我们的人格力量,为下一步的教育转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分析与判断

教育转化工作是建立在深入分析与准确判断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客观准确的分析判断,教育转化工作就无从谈起。分析与判断是在科学理论和知识指导下,通过对法轮功人员的心理特征、思想症结、思维方式、道德品质的综合分析,最后判断其痴迷程度,为制定教育转化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一)心理特征

主要是分析判断法轮功人员的人格特征。人格是心理特征的总和,代表了个人的一贯行为倾向和恒定的反应方式,决定个人特有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包括对其自身的认识和态度。所以通过对人格的确定,不仅可以了解法轮功人员过去的所作所为,也可以预测其未来的行为动向。由此可见,从人格入手是了解和认识法轮功人员的关键途径,也是掌握和控制法轮功人员的行为和反应的基础。如,内向性人格者容易被环境所制约,表现为焦虑与忧郁;外向性人格者不易为环境作制约,表现为冲动与抗拒。内向不稳定人格常会表现消沉、悲观及情绪波动。外向不稳定型人格表现暴躁易怒及破坏性行为。只有准确地掌握这些特征,才能使我们的措施具有针对性。人格特征可以通过谈话、观察和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分析判断。

(二)思想症结

思想症结是法轮功人员对人生、社会等的理论化、系统化的错误认知,是支撑其坚持法轮功立场的信条、观点、概念等,如否定社会、逃避现实、修炼、祛病健身(超自然的)、成仙成佛等。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法轮功人员的思想症结是其转化的主要障碍。因此,掌握思想症结是分析判断阶段的重要内容。思想症结的形成与心理情结有关,如从健康情结到祛病健身,从逆反情结到怨恨社会,从宗教情结到成仙成佛,从真理情结到追求真理,从探秘情结到探索奥秘,从道德情结到精神寄托,等等。

(三)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是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内化于头脑中的相对定型的思维活动的方法和样式,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思维本质属性的显现模式。法轮功痴迷者思维方式的构成要素及其特点如下:

一是知识贫乏。知识作为信息和认识成果,是构成思维方式的基础性要素。人们拥有知识的质量和水平、深度、广度,对于思维方式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而法轮功人员或是知识量少,或是知识面窄,正确分析判断事物所应具备的知识的质和量都不足,导致形成错误的思维方式。他们的思想症结和心理特征与愚昧无知有关。

二是观念错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总要受到世界观、价值观等观念形态的指导和影响。观念十分明显地表显出不同阶级、群体和个人的主观目的性、意向性和信念。所以,某种观念一旦形成,就作为人们认识和评价事物的观念模型,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思维方向和结果。法轮功人员极端有神论的世界观、修炼出世的价值观、自私自利的道德观,必然使其产生错误的思维结果。

三是思维方向和思维程序错误。法轮功人员不能以整体的、动态的、有序的观点,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和判断事物,而是以管状思维、线性思维、非黑即白的形而上学、片面、僵死、绝对化等错误方式思考问题,必然得出错误结论。

四是眼界狭窄、视角错误。法轮功人员在眼界的时间序列上,总是停留在自己过去的挫折、不如意的经历上;在眼界的空间序列上,总是盯着社会黑暗面,看不到社会的发展。因此而产生怨天尤人、阴暗消极的心理。

五是抽象思维萎缩、退化,形象思维膨胀、变异。抽象思维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进行的反映事物内在本质和规律的思维活动。形象思维是通过感性形象和观念形象来反映和把握客观事物的思维活动。受法轮功歪理邪说及其邪教组织活动的影响,法轮功人员的抽象思维急剧萎缩、退化。在他们的大脑中,一切概念以法轮功歪理邪说为准,并且丧失了判断和推理的能力,完全混淆了是与非、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而他们的形象思维却恶性膨胀、变异,对法轮功描绘的天国图景信以为真、津津乐道、无限憧憬、无比沉醉,发挥了极致的想象力,导致行为异常。

(四)道德品质

道德品质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稳定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在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中起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判断法轮功人员的道德品质,一般以“是非、真假、善恶、美丑、公私”观念为评价原则,以对“国家、人民、科学、劳动、互助、诚信、法纪、俭朴”的态度为具体评价内容。如,是热爱祖国还是危害国家,是服务人民还是背离人民,是崇尚科学还是愚昧无知,是辛勤劳动还是好逸恶劳,是团结互助还是损人利己,是诚实守信还是见利忘义,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是艰苦奋斗还是骄奢淫逸。

(五)痴迷程度

对法轮功人员痴迷程度的判断是教育转化工作的关键所在,是我们做好思想、心理准备、采取针对性措施的依据。综合以上的分析判断,法轮功人员的痴迷程度可分为极度、重度、中度、轻度4个等级:  

极度:严重思想症结+严重心理问题+品质低劣+严重思维问题+反共。

重度:严重思想症结+较重心理问题+品质较差+严重思维问题+不满情绪。

中度:较重思想症结+较重心理问题+一般品质问题+较重思维问题+不满情绪。

轻度:一般思想症结+一般心理问题+一般品质问题+思维问题。 

极度痴迷者在思想中已经完全接受了法轮功的邪教邪说和反共宣传,具有强烈的抵触情绪,转化难度极大,我们要有长时间攻坚的准备。重度痴迷者则是十分执着地追求圆满,对于他们来说,圆满、成仙成佛已是自己志在必得的结果。中度痴迷者则是受到各种迷信思想影响,具有信仰需求,对社会和政府存在一定的不满情绪。而轻度痴迷者对于法轮功歪理邪说信奉程度较浅,在生理、精神方面具有一定需求,被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等幌子所迷惑。分析问题的时候,应抓住最主要症结,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

三、设计与切入

设计与切入就是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转化工作方案,确定切入点。所谓方案就是招数、办法、措施的有机集合。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的复杂程度来决定方案的具体内容。方案的关键所在是确定主攻方向和寻找切入点。主攻方向是从哪个方面开始与法轮功人员交锋,如是批驳歪理邪说还是行为矫治,是揭露痴迷者行为的自私本质还是进行道德教育,等等。切入点就是法轮功人员的薄弱点,如怕苦、吝啬、思维能力差等,或可以为我所用的特点,如亲情、质朴等。方向正确、切入点准确是教育转化工作成功的前提。

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

一是针对性。法轮功人员的情况各不相同,设计方案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一人一策,强化针对性。

二是合理性。我们采取的方法、措施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即符合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尊重人格,以理服人。

三是科学性。设计方案要按照思想、心理、道德、思维方式转变的客观规律,充分应用科学知识。切忌盲目性、随意性、经验主义、情绪化。

四是系统性。拟采取的方法、措施不能单一、孤立,要打组合拳,要相互关联、有机组合,形成严密的系统。

五是连续性。方法、措施的实施不能间断,不能给对方以喘息之机,要考虑到每一个措施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结果,并有针对性地设想后续方案。充分发挥方法、措施的关联作用和持续作用。

六是时效性。充分考虑方法、措施的时间效果。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如法轮功人员环境的变化或突发事件的发生,我们应充分利用其应激反应阶段的心理特点,加强针对性工作。

七是创造性。设计方案不能因循守旧、经验主义,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我们认识的提高,不断发展创新,用更新、更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教育转化工作。

八是可行性。主要是指方案实施赖以顺利进行的条件,包括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如转化工作者的能力,转化环境或被转化者的情况等。再好的方案,如果条件不成熟或不具备,也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九是灵活性。计划、方案应该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不是一成不变的。情况发生变化了,或者我们的认识发展了,原有的方案就应该随之调整、变化。

四、交锋与突破

交锋与突破就是实施方案、转化法轮功人员的过程,是思想交锋、心理较量、智慧比拼的过程。

(一)交锋原则和策略 

一是真心挽救,尊重人格。教育转化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以人为本。绝大多数法轮功信徒曾经都是善良群众,因受到欺骗和蛊惑而走入法轮功邪教组织,在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最终深陷其中不可自拔。教育转化工作的目的是帮助被欺骗的受害群众摆脱邪教,回归正常社会生活。所以,即使在交锋中会出现激烈场面,甚至法轮功人员无理狡辩、撒泼耍赖、情绪失控,我们也要始终以挽救为目的,以诚相待、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充分尊重人格,切不可打骂体罚和使用有辱人格的语言。

二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交锋中,要以我们的诚心、耐心对待法轮功人员,用真情打动,充分利用亲情、友情、同事情、同学情,唤回他们的真实情感。同时,用事实说话,用道理使其折服。不能生、冷、硬、横,以势压人。

三是正面为主,攻心为上。以正面教育为主,即揭露法轮功的欺骗性、反动性和危害性,指出法轮功人员言行不一及其行为实质的虚伪和自私。同时,创造环境、约束行为、影响生理、干预心理等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争取人心,使其心悦诚服,而不是整人。 

四是恩威并举,奖惩结合。交锋阶段也要结合心理矫治,充分运用心理矫治的原理和技术为交锋服务。按照心理学行为治疗的有关原理和方法,在交锋过程中,根据对方表现情况而适时给予奖励或惩罚。如,在其进步时,给予肯定、表扬、鼓励,或者减轻行为约束等惩罚措施;在其停滞不前或退步时,给予批评、加重行为约束,或者减少原有的奖励措施等。 

五是依计而行,随机应变。既不可朝令夕改、随意盲目,又不可形而上学、僵死呆板。应该在严格按照计划、方案进行工作的基础上,随着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及时有效地将转化工作进行到底。 

六是突破一点,击溃全线。不能盲目全面出击,要找准法轮功人员最薄弱的环节,对方的弱点,最怕什么,最在乎什么,可以利用的长处,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突破一点,带动整个问题的解决。

(二)交锋过程及内容 

一是矫正心理,端正态度。从心理入手,在交流过程中,应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技术,掌握并利用其心理特征,使其认清自己的身份和所处的环境,正视所面临的形势。 

二是批驳错误,辨明是非。摆事实、讲道理,驳斥谬论。充分应用政治学、逻辑学、伦理学等原理和知识,揭露法轮功的欺骗性、反动性和危害性,指出痴迷者言论与其行为的矛盾之处,揭示其修炼行为的实质——自私。 

三是分析引导,加速怀疑。在痴迷者对基本事实和某些道理认可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法轮功和痴迷者本人,引导其怀疑法轮功、怀疑自己的认知能力、心理健康和道德品质。

四是情理交融,促其否定。在使其怀疑法轮功和自己的基础上,加大情感投入,充分运用人格力量,重复、深入地阐明道理,推动其思考问题,促使其向否定法轮功的方向发展。

五是独立思考,幡然醒悟。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决定法轮功人员转化的根本因素是其用自己的脑子想问题,即自我觉醒。教育转化工作所做的一切都是外部因素,是促使其独立思考的工作。因此,此时应在前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引导其独立思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促使其幡然醒悟。

    六是理性教育,拓展认知。前五步只是“破壳”,即立场的暂时改变或只是松动,是部分否定、一时明白,是很不稳定的。因此,要加大理性教育,进一步拓展认知,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打碎法轮功的精神枷锁,要及时考虑逐步建立新的正确的精神支柱问题,用正确的观念填充精神空白,挤压残余的法轮功观念。 

(三)两个否定

“两个否定”既是转化攻坚的基本思路,也是基本方法。

一是否定该人所认识的法轮功。虽然法轮功人员都是一个师傅(李洪志)一本书(《转法轮》),但他们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取舍不同,每人有各自的理解。所以,不能泛泛地批判法轮功,应该针对具体法轮功人员理解的法轮功进行揭露、批驳。在沟通与了解阶段,我们促使法轮功人员将其所理解的法轮功暴露无遗,经过我们的分析整理,找出其中的矛盾、漏洞以及与相关学科、客观事实的不符之处,在交锋中有计划地予以指出,使其不能自圆其说,促其思考问题。

二是否定该人自身:主要是否定法轮功人员的知识阅历、思维能力和道德品质。教育转化工作最终是帮助劳教人员建立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要求他们首先能够否定自身,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身在知识阅历、思维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的不足和缺陷,进而自发自觉的转变思想,改正错误。因此,应该找准法轮功人员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帮助他们深入分析,发现问题,最终使他们通过否定自身来否定修炼法轮功的错误行为。

五、提高与重建

决裂并且揭批法轮功,只是法轮功人员的初步转化,需要不断地提高思想认识,肃清余毒,并且建立新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矫治病态心理,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提高与重建的主要内容有:

(一)追求一个目标

整个教育转化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终使法轮功人员完全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真正融入社会。“融入社会”是指经过教育转化的法轮功人员回到社会后,能够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人际交往上与社会相适应,成为正常的社会成员。这要求法轮功人员做到遵守法律、抵御邪教、精神健康、自食其力、人际关系良好。

(二)培养两个能力

一是抵御邪教能力。其特点是:以彻底认清法轮功反动本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为前提,以正常的心理状况和思维方式为保障,在任何情况下能够拒绝邪教的影响。

二是适应社会能力。包括物质生活能力、精神生活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做到自食其力(或其他合法方式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精神健康、人际关系良好。

(三)提高三个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包括对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欺骗性、反动性和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提高道德品质水平。能够正确辨别“是非、真假、善恶、美丑、公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三是提高身心健康水平。病态心理得到矫治,达到正常的心理健康水平。树立正确的健身和养生观念,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

(四)通过四个途径

一是严格管理。严格规范的管理可以帮助法轮功人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约束自身不良行为习惯,促进他们积极反思、学习。

二是科学教育。科学系统的教育使法轮功人员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认清法轮功反动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正确的观念。

三是心理矫治。矫治病态心理,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是丰富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寓教于乐,活跃学习生活氛围,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这四个途径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结合具体状况,科学合理地搭配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效力,促进法轮功人员的提高和重建。

(五)考核五个方面

考核是一种评估,即对法轮功人员的转化程度进行全面评价,对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准确地进行弥补和加强。

一是对法轮功邪教的认识。真正认清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欺骗性、反动性和危害性。

二是身份意识。身份意识是指法轮功人员是否真正认识到自己是违法犯罪、需要接受改造的人。包括认罪认错、坦白检举、服从管理、接受教育。认识到自身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危害,应当受到处罚。坦白自身的全部违法行为,揭发检举其他法轮功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在教育转化期间,服从管理,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学习态度端正,自觉接受教育。 

三是道德品质。“是非、真假、善恶、美丑、公私”等观念是否正确,是否树立了正确的荣辱观。

四是思维方式。是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相关知识是否得到补充,思路和视角是否正确,对自身走入并坚持法轮功的原因的剖析是否彻底。

五是心理健康。原有的心理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能否做到心态平和、情绪稳定、人际关系良好,是否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保持思想持续稳定,不易受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来源:凯风网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