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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痴迷者的修炼类别及其特征与教转方法
作者:刘捷  

首先,笔者从事教育转化工作18年,在教转实践中研究了大量的个案,总结和提炼了一整套教转模式与方法。笔者这里以2012年前还没有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为转化案例,案例人员涉及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湖南省等地区。其中部分案例人员均是以上地区的法轮功重点分子,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因为2012年是李洪志出山20周年(1992年李氏开始传播“大法”),同年李氏又发表了经文《二十年讲法》(2012年5月13日 美国纽约),对法轮功二十年以来的所谓“正法进程”进行了盘点。核心内容是:“修炼人的历史就是救度众生”,“救度众生就要否定旧势力的干扰”(指大法弟子要以“反中共”、“反迫害”为主)。而从1992年到2012年,这二十年期间,大陆法轮功人员的修炼情况早已从内容上、形式上、后果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笔者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对这些变化进行了记录和研究。现在,根据笔者的归纳,重点分析目前的法轮功痴迷者的修炼类型特点,并针对主要的“三种修炼类型”的个案进行教转方法的介绍,以供反邪教志愿者参考。

 一、法轮功痴迷者的三种修炼类型及其特征

过去对法轮功人员的分类,大多是从法轮功人员的自身需求上来划分,即以他们练功的出发点为依据来分类。如:祛病健身型(练功是为治病)、气功爱好型(因为爱好气功而练功)、心灵失落型(练功是为寻求心理平衡)等等;也有以他们的现实状态(主要是思想、精神状态)为依据来划分的,如:迷信型(追求成仙成佛)、逆反型(躲进法轮功里来逃避现实)、反社会型(借助法轮功来反对社会和政府)等等。以上的划分自有现实和心理的依据,也对找到法轮功人员的痴迷病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是过去教转工作中常用的分析方法。

但是,目前的法轮功痴迷者已经沉淀了二十多年。一个人在邪教中既狂热又痛苦地淫浸了二十多年,他(她)的思维、情感、生活、性情、习惯都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他们早已忘掉了练功的初衷,完全蜕变成了邪教的傀儡。当发生这种质的变化后,就必须从变化的自身中寻找问题的答案。而促成这个质变过程的正是邪教修炼。

所以,笔者这里就以法轮功修炼为依据,先粗线条地划分一下痴迷者的修炼类型及差别,重点介绍不同的修炼内涵会造成怎样不同的痴迷状态,而这些各异的状态又决定了教转内容和方法的不同。

(一)、法轮功痴迷者的修炼类型及其特征

凡法轮功邪教修炼者,从其修炼的角度讲(这里只是从痴迷者修炼的体验上定性分析),总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功法型(即以修炼“五套功法”为主),一类是心性型(即以学习、领悟李洪志的邪说思想为主),一类是“功能型”(即在练功和学法中修炼出了“神功”)。当然,这三种类型都源于法轮功邪教修炼,都是“师父”李洪志教唆出来的,他们的本质上没有区别。但由于修炼人员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心理、生理需求,在长期修炼中就形成了各自的体验、意念(包括潜意识)和心理趋势及人格倾向。虽然这三种类型的痴迷者在表现形式上似乎一样(如:都打坐练功、都学法、都发正念等等),但其修炼的内涵却大不相同,甚至差异很大。因此,分别对这三种类型做出一个符合其内涵的分析,这对我们教转工作实为“对症下药”。

(1)、功法型修炼者的主要特征和痴迷点:

这类修炼者以打坐练功为常态,痴迷于法轮功“五套功法”的练功体验。他们也学法、发正念,或外出“正法“(即搞违法活动)。但此类的修炼者更侧重于练功,并有强烈的“练功”依赖症。而在学法方面比较一般化,即知道法轮功的主要信条(如:真善忍、做好人、消业、祛病健身、功德圆满等),一般以学习《转法轮》为主,而对李洪志的经文涉足不深,整体上对李氏邪教理论体系缺少全面且细致的了解。这类功法型修炼者,大多数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人(其中:中老年妇女居多、弱势群体居多,如无职业、下岗或底层岗位退休),他们的理解能力较低,就是对《转法轮》的主要内容含义,也没有太深的领悟,只是硬背一些句子或段落。因此,功法型的修炼者主要是痴迷于练功的体验。而他们的修炼体验主要有三种来源:

一是气功体验。法轮功的“五套功法”具有气功特质(法轮功的功法本身就是由几种气功拼凑起来的),尤其是打坐静修,物理上具备了气功“三调合一”的条件,这是法轮功具有气功效果的基础。但由于大多数法轮功修炼者不懂气功的原理,可在常年的练功中感觉到身体好了,就以为这是“师父”李洪志给他们消业了,帮他们清理了身体,故对“师父”感恩戴德。这其实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

二是心理暗示体验。由于法轮功把修炼者的思想和注意力诱导到了“修炼圆满”方面,将修心性、积德、做好人、上层次、开天目等修炼内容融入进了日常生活中,这样就使得修炼者被洗脑后而形成了邪教思维及邪教心理(即“大法思维、大法情结”)。在这种思维和心理的作用下,心理暗示功效大大地增强。例如一个修炼者去上街买菜,她把钱丢了。她就会想“捡到钱的人虽然占了便宜,但却把德给了我”。这种大法思维就平衡了内心。再假如这位修炼者恰恰又捡到了一笔钱,她又会想“因为我积德了,所以就有了回报”。类似这样的事情在许多大法修炼者的身上都发生过,他们把必然中的偶然性都看成是“功德”或“业力”的不同表现。因此,心理暗示成为了他们的一种习惯性思维。由于修炼转移了病痛的注意力,他们自以为是练功消除了业力,没病了。而一旦身体不舒服,他们就会加紧练功,继续消业。

三是从众心理体验。许多法轮功修炼者在一起交流时,往往练功最好、学法最好的功友,就会成为这个圈内的“大法样板”。如果“样板”说练功后他的一切病都好啦,其他功友就会认同,并认为自己也会是这样。否则就会觉得自己不精进。这种从众心理使法轮功修炼者看不到个体的差异,更不明白“木桶原理”(即整体效果取决于最差的那一个)。因此,修炼者的个体修炼感觉总是良好的,没有不好的。

以上三方面组成了功法型修炼者的主要修炼体验。而这个体验的核心是:只有坚持练功、不停地练功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因为法轮功的修炼“法理”是“功德转换”,“德”越大“功”越高,而“功”越高福报就越大。只要积德练功就一切都有啦。那么,“德”怎么才会有?过去(取缔前)是从“做好人”中来,现今是从“讲真相、救度众生”中来。于是就引发了修炼者一连串的违法犯罪问题。特别是这类修炼者大部分是文化较低的人群,他们常常学不懂“法理”,反而更注重实际行动,用以补偿对“师父”的亏欠。这也是法轮功违法者为什么大多数是这些没文化的中老年人(妇女)居多的缘故。

(2)、心性型修炼者的主要特征和痴迷点:

心性型的修炼者除了打坐练功外,更侧重于学法和自我领悟。外出正法(做各种违法行为)和集体学法是这类修炼者的常态。此类修炼者常常将“五套功法”作为学法的辅助手段,却更注重追求修炼的“境界”,而这个境界的标准就是“修心性”的高低。故而,这类修炼者一般看来,文化程度较高,个人的理解能力和“悟性”比较好,对李洪志邪教理论体系有较深的把握,尤其对新经文非常熟悉。这类修炼者精通“法理”,加之又有功法的修炼体验,因此他们往往更加痴迷,更加顽固。他们的法轮功世界观里带有明确的政治倾向。

这类心性型的修炼者有一种共同的思想或“法理”特点,就是用“大法思维”(或者大法的“神文化”)来衡量一切,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大法安排的。例如他们“讲真相”是大法安排的,叫“证实法”;违法后被判刑也是大法安排的,叫“魔难”;日常生活中他们注重自身要同化“真善忍”。总之,他们把自己的一切生活和行为都当成修炼的组成部分(包括“男女双修”等行为。笔者专门就法轮功的“男女双修”有过论述,题目:《法轮功违法人员中“双修”关系的“法理”内涵及其成因》。见2015年中反邪“西部论坛”论文集),活着就是修炼。这种状况倒真是法轮功邪教里名符其实的修炼者。

法轮功圈内管这类人叫“实修弟子”,意思是说他们是真修心性的人。这类痴迷者没有现实性的修炼目标(如“祛病健身”等),更追求要当一个高层次的修炼人或得道者(如“圆满”)。他们思想的主要特征是“法理型”,即对法轮功的歪理保持一种“信仰”的状态。

心性型修炼者的主要修炼体验有四个方面:

一是“学法悟道”。学法是法轮功心性修炼者的必修课。他们的学法和那种缺少文化、只注重练功的功法型的修炼者大不相同,他们是很认真地学,尤其对李洪志的新经文是每篇必研读,常常写出很多的“修炼心得”。而且他们除了注重理解“师父”每篇具体的经文外,还能把他们的理解同法轮功邪教理论体系联系起来,在总体上把握“师父”的思想。笔者就听过这类修炼者(如:云南的痴迷者石某)滔滔不绝地讲述“法理”,她对李洪志邪教体系堪称“精熟贯通”。

二是在功友交流中提高心性。心性型修炼者很注重交流,他们有自己的小范围学法圈子(这种圈子往往隐藏在背后,违法作案时他们很少出面),也在明慧网等法轮功网站上进行交流(他们中有些人就是明慧网的地方写手,如:明慧网《云南风雨十二年》的那些写手)。这种交流的作用,除了掌握信息外,主要是利用交流来提高他们的心性,当然也是树立自己在圈内的威信。这种交流的累叠效果是:他们的心性越来越接近“师父”的“本体”思想,越来越感恩李洪志和大法,也越来越对国家取缔法轮功、打击邪教是恨之入骨。故而,他们在修炼心性的同时,也修炼出了极端仇恨的思想和心理(特别是屡次被打击过的痴迷者)。所以,这类修炼者的政治立场很反动、很顽固。

三是相信自我的“顿悟”。这类修炼者都有自己对“法理”的独到见解,而不是只限于理解表面。例如:对“向内找”(法轮功前期的主要修心性的方法)的理解,一般法轮功人员就是理解成“找自己身上的不足”。而他们却可以理解成“除了找自身的不足外,更要找自身环境变化的不足”。这样他们就把“自身的不足”转换成了“环境的变化”。所谓的环境变化在他们看来,就是中国大陆在取缔法轮功后变成了修炼者“受迫害”的环境,于是将“向内找”变成了“向外找”,满眼都是别人的不对,都是政府的不对,唯独自己正确。

他们这种修心性的“顿悟”其实是建立在主观性、幻想性的心理趋势上的,所以随意性和臆想性都很大,也可能很可怕。例如震惊中外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就是开封的法轮功人员刘云芳在修炼时“顿悟”到南天门就是天安门,他和功友们一说,大家都认同。其结果就是这帮心性修炼者在“圆满”的幻想中走向了自焚的悲剧。

四是执着地追求“圆满”果位。与功法型修炼者不同的是,心性型修炼者对“圆满”(修成佛道神)有着很痴迷地追求。因为他们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本体修成佛体,或者修成“充满宇宙能量”的“晶白体”。但在多年的打坐修炼中,他们也知道了很难把人的肉体修成所谓的“金刚不坏之身”;但他们相信至少可以将自己的“主元神”(法轮功认为这是人的主魂)通过修炼而到达神的世界。他们大多数相信自己的前生一定是从“另外的空间”转生过来的,要想回到“大穹”中当佛当主,也只能通过修炼来返回到天上的果位。

总体看,这类心性型修炼者都植有浓厚的有神论世界观,这恰好与李洪志的邪说同法轮功宣扬的“神文化”一拍即合。加之他们中又有一部分人是李洪志的“亲传弟子”(即亲耳聆听过李洪志的讲法),同时也是当地法轮功圈内的精进人物,更是法轮功地下组织的策划者和违法犯罪的指挥者。如云南的毛某某等人、河北的庞某某等人、内蒙的陈某某等人就都属于这类精进的大法修炼者。他们的总体特征是一方面“修心性、求圆满”,一方面是“讲真相、灭中共”;既对“法理”精熟又对政府仇恨。这些使他们无疑成为能量较大、危害较强的法轮功痴迷者,对这一点我们一定要心中有数,不可掉以轻心。

(3)、功能型修炼者的主要特点和痴迷点:

这里的功能型修炼者是指前两个类型中修炼出“神功”的法轮功痴迷人员。所谓的“神功”又叫“出功能”,专门是指在修炼中出现了各种幻视(幻听)幻觉的这种修炼状态。据多年观察,出现这种状态的修炼者,往往是“功法合一”而又特别依赖打坐修炼的痴迷者。

按照法轮功的“法理”或大法修炼者的体验来讲,“出功能”不外乎三种情况:一是“副元神”显示了功能。二是“主元神”开了天目或具备了某种功能。三是某种动物附体在修炼者身上,显示出的功能其实是动物的“显灵”。这三种“功能”形式李洪志都讲过。当然,第三种(附体)是不好的,而前两种则可以算是修出了“神功”。

在笔者接触到的上千名法轮功痴迷者当中,修出“功能”的人员,大约占到了百分之二十左右(实际比例可能要高一些,因为这种事是他们的修炼秘密,有很多人往往不说),其中女性者居多。而经常出现“功能大显”的这种状态的修炼者,相对较少,大约只有百分之十上下。而大部分“功能者”主要是“幻视幻听”这类现象的体验者。

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因为法轮功修炼者的“出功能”症结是教转工作开展以来,一直较难解决的顽疾,也是最容易引起法轮功人员反弹的、最具有心理依赖性的原因。下面分析“出功能”的特征:

(A)“出功能”修炼的生理、心理形成过程

首先,打坐静修过程中出现冥想现象(幻视幻觉)在气功修炼中是一个正常情况,佛教和道教的修行中都有过这种现象的出现。如佛家就将这种现象视为“心障”,意思是不必受这种现象的影响。但法轮功的危害在于,它把这种现象说成是“神功大显”,将生理(心理)机制的正常反映神秘化,这就误导了修炼者,甚至带来严重后果。

法轮功修炼者“出功能”的生理过程是这样的:由于大法痴迷者长期封闭式修炼,杜绝了法轮功以外的任何信息。这种洗脑式的打坐修炼,使大脑的意识高度集中于邪教的思想和观念里,这对个体原有的思想意识(包括记忆、情感、潜意识印象等)都产生了压抑。久而久之,修炼的心理感受和大法的信念就成为了头脑中主意识和潜意识里的全部内容,也就自然形成了“大法思维”和幻想型心理趋势。

在这个过程中,修炼者个体因“自我”的需求则对修炼内容进行了选择,而筛选下来的往往就是个体最需要或最希望的“标的”。例如:祛病健身型的修炼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消业”上,每次练功结束,他就会认为“师父”又帮助自己清理了身体,他的感受也是“清理”后的轻松和舒适感。而学法较深又迷信本体可以修成“晶白体”的修炼者,他的“标的”则是要修出“元婴”。那么,他的注意力或潜意识就往往集中在“丹田”上,而“丹田”发热本来就是气功修炼的正常现象。但由于修炼者过度集中和意识中夸大了这种“标的”,就使得修炼者感觉自己的“元婴”在一天天长大。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元婴”,这只是气沉丹田的正常气功的练功现象。而修炼者对这种“标的”长期关注,再加上幻想型心理趋势的“潜意识”作用,他们出现幻视幻觉就不足为奇。说到底,“神功”就是生理或心理反映。

这种“注意力就是事实”的心理反映作用,却被李洪志把这类反映说成是“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层次”,使修炼者自以为自己的“层次”不同于别人或低于别人的层次,这就促使修炼者要去不断地追求“上层次、求圆满”,使生理和心理完全陷入了邪教的精神控制中。

(B)“出功能”修炼的生理、心理机制

打坐静修之所以会出现冥想现象,是因为在打坐入定后人脑处于一种催眠(或半催眠)状态。这种状态可以使血液较均匀地遍布全身,达到气血平衡的效果。长期练功后,身体的各个部位甚至毛细血管都能够气血通畅,为细胞提供了较充分的供氧,这就对某些慢性病起到了缓解和调理的作用。这其实就是气功锻炼的基本效果原理。

由于这种打坐静修释放了紧张感和压印感,使身体完全放松。在大脑意识处于类似“空白”(催眠)的状态下,潜意识的记忆(印象、灵感)就会反映出来。而法轮功修炼者的意识中满是“开天目、晶白体、佛国世界”等内容,平时学法修炼的各种幻想景象,自然就浮现在大脑中。于是就看见或感觉到冥冥之中有什么“神迹”涌现了出来。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类似做梦的原理,但大法修炼者却信以为真。

同时,催眠的放松状态可以让脑、脊髓中的神经元分泌更多的脑啡肽,这就给身体带来了非常舒适的轻松感,个别人甚至可以产生生理上的快感。这就是在气功中常说的修出了所谓“欢喜心”的现象。

笔者所接触到的修出“功能”的法轮功人员,他们有的看到了一团白气,有的看到了金光闪闪的佛体,有的看到了自身打坐的形象,还有很多人看到了“法轮”图案……也有的感觉自身腾空了,或者听到了“师父”的声音。一位杨姓法轮功修炼者(男性)告诉笔者,他在打坐过程中不由自主地出现过遗精现象。以上种种情况都说明炼功中确实会出现各种生理(心理)反映,其实这些反映并不奇怪。

(C) 李洪志的诱惑和修炼者对“出功能”的理解

李洪志本人其实是懂一点气功知识的,但他为了实施对弟子们的精神控制,故弄玄虚,以假充真,神化自身。例如,他把“德”这种修炼的精神属性说成是物质性的,把“业”也说成是“黑色的物质”。这种将精神现象归属于物质的唯心主义错误逻辑,就带来了一个质变的问题:即通过修炼可以改变肉体的化学性质,能将人的“本体”修成“充满宇宙能量”的佛体或具有“神功”的“晶白体”。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多次讲过这种“功能体”:什么身体腾空、手轻轻一碰椅子,椅子就碎了、汽车撞到修炼者反而把车碰出了一个大坑等等。这种反科学的胡说八道却诱导了修炼者对修炼“本体”的追求与痴迷,也带来了很严重的危害(一些法轮功人员的自杀与此有直接关系)。

另一方面,多数法轮功人员文化较低,缺少科学认识,还有许多人迷信思想严重,相信世界上存在什么超自然的“佛道神”。加之他们不懂气功原理和人的生理机制,在修炼中出现了“功能”现象,就自以为自己真得修出了神功,于是就更加痴迷于修炼和崇拜“师父”。这种“功能+感恩”的效果及叠加循环,让他们相信只要精进修炼和心系大法,就总有一天会把自己的“本体”变成所谓的“佛体”。

这种痴迷“功能”的结果带来了严重后果,导致许多修炼者自杀或危害他人。例如呼和浩特市的法轮功人员黄利华(女),在修炼中出现“飞腾”幻觉,于2012年3月4日跳楼身亡,年仅27岁。而这类功能型修炼者,因为极端迷信自我的“功能”感受,情感方面完全异常化,思想非常顽固,这也给教育转化工作带来了极大地挑战。

以上三大类法轮功修炼者,功法型更侧重修身(追求生理及心理受益),心性型更侧重修心(除了身体外,更追求所谓“心性境界”),功能型则心身兼顾并更追求“本体”的变异。所以,他们之间的修炼“标的”还是有差别的。当然,在维护法轮功的立场、观点、情感等方面,他们是一致的,这是由他们的“大法思维”所决定的。但鉴于他们修炼的“标的”不同,其思想、心理、行为也各有差异。例如,功法型修炼者中“祛病健身”类群体就较多,他们主要痴迷于“师父治病、法身护体”这类迷信型思想。他们也“讲真相”,可目的更多得是“救人积功德”,政治倾向相对较谈。而心性型修炼者因为特别痴迷“法理”,认为自身天生地要“随师世间行、弘法正乾坤”。他们中紧跟李洪志指挥的不在少数,对铲除所谓的“旧势力”(指中共执政党)不遗余力。他们“心性境界”修得越高越是暴露出赤裸裸的政治目的,那就是要“天灭中共”。他们的这种反动的政治立场,与其它类型的修炼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功能型修炼者虽然也有前两类修炼者的一些特点,但他们更注重把“本体”修成“神功大显”的“佛体”,他们对“出功能”的感受往往要大于政治倾向,主要是痴迷于生理上的修炼体验。但由于这种体验的主观性极强,他们又很难转变。

以上笔者分析了这三类法轮功修炼类型的不同症结和特征,目的就是找到转化他们的不同方法,以便“对症下药”地开展好工作。

二、破解三种修炼类型痴迷者的攻坚思路和主要方法

针对以上三种修炼类型的法轮功痴迷者,采取怎样的教转步骤和方法而能有效地转化他们?这里,笔者就教转这三种修炼类型的痴迷者向反邪教志愿者介绍一个基本的思路和破解的主要方法。

总体思路:以无神论思想和爱国主义为教转的内容主线,以法制教育、科学知识、宗教知识、气功知识、人体科学等为辅助,采用集中攻坚、分类指导及具体的心理学、沟通学等基本方法,按照“搭建平台----转变情感----分层破除----置换思维”的程序,重点解决痴迷症结问题。在1至2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痴迷者的初步转化工作(这里不包括转化后的后期巩固工作,巩固工作一般再需要20天以上)。

具体方法:这里的“具体方法”是指在教转工作中应用的一般性方法,这些方法可以运用在各种类型的痴迷者的教转工作中,对社会志愿者的初期学习具有指导作用。当然,教转工作还是要根据痴迷者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一人一策,不可拘泥于死搬硬套中。

1、倾听法:主要是耐心倾听学员的叙述,从中发现他们的痴迷点和心理状态。倾听非常重要,要以尊重的态度倾听。2、贴近法:贴近学员,用真情做好沟通,不要许诺,不要乱讲。3、启发法:在日常的交流中,时刻注意启发他们,哪怕一点思想的火花也不要放过,积累起来就会有大作用。4、唤醒法:对中老年学员唤醒他们对过去的回忆,引导他们回顾过去的历史(他们中有一些人曾经有过值得称赞的经历:如老工人、老模范等),把光荣的一面讲述出来,鼓励他们,慢慢转变其情感。5、对比法:用对比的方法把他们的生活、家庭、情感与过去或他人(如朋友、同事等)进行比照,说明修炼的危害;也可用现今的生活与过去的困难比照,说明社会的美好和进步。6、刺激法:针对不说话的学员,可以刺激他们,搅乱其情绪,让其激动或兴奋起来,但要注意安全和分寸。7、冷漠法:针对比较狂妄或傲慢的学员,要孤立其身心,打击其气焰,可冷处理一段,但不可激化矛盾。8、亲情法:利用他们的亲人(朋友等)做思想劝导工作,但要对这些人做严格的考查,并事先做好思想预备工作。9、主题法:围绕一个主题(如“真善忍”、“消业”、“法身保护”、“讲真相”、“证实法”等等),深入展开讨论,不要跑题,直到把问题解决为止。这些主题要针对学员的主要症结,不可面面俱到,只谈重点问题。10、讲授法:对学员进行集体集中授课,讲授的同时,可以讨论和写心得,利用其中的典型(转化好的)带动其他学员。这种方法可以产生从众效应,省时间。但对非常顽固的人员不能采用(或让其回避)。

以上介绍了教转工作的一些具体方法,这仅仅是一种战术参数。而总的原则是:一人一策、因人施教,总体把握、个体甄别。

下面简要介绍对三种法轮功修炼类型的攻坚思路和方法。首先,在这些攻坚教转工作中,要始终贯彻“团结、教育、挽救”的方针,总体上以人文关怀为主、以政策感召为主、以法制教育为主、以揭批邪教为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可“转审结合”、“打教结合”。

(一)、针对功法型痴迷者的攻坚思路和破解方法

上文分析了功法型痴迷者的特征,他们的主要问题是痴迷练功并有较严重的练功依赖症。对每个个体痴迷者要做具体分析,找出痴迷的症结是什么?一般来说,这类文化程度偏低的人员(特别是中老年人和妇女),学法不精,理解能力差,迷信思想严重,身体大多有病。他们主要的问题是“祛病健身”或“修炼受益”(受益可有多种:如求命运福报、求心理安慰、求“师父”保佑等),其中认为练功治好病的是多数。针对这类痴迷者要采取的主要转化思路和方法是:

思路:以破除大法信念为主,解决邪教性质及违法等问题

主要症结:功法型修炼者普遍认为修炼大法给自身带来了“受益”,拒不承认法轮功是邪教和自己的违法行为。为此,破除这类痴迷者炼功“受益”问题并解决法轮功的性质及痴迷者的违法行为是关键。

重点环节: 1、着重解决痴迷者信奉的大法信念、情感和立场等问题,分析法轮功邪教的违法性、欺骗性、危害性、政治性等问题。

2、集中攻坚以“四破”为突破口:(1)“破法”,即破除法轮功的主要大法观念(如“真善忍”、“做好人”、“消业祛病”、“讲真相”等)。(2)“破神”,即破除他们对教主的盲目崇拜,讲清李洪志是人还是“神”?(3)“破明慧网”,即揭露“明慧网”的真相,定性为“敌特网、造谣网、煽动网”。(4)“破修炼”,即对法轮功修炼进行分析,讲明这种修炼既不是佛教的佛法修炼也不是真正的气功修炼。

3、针对痴迷者的违法行为(“讲真相”等违法行为),从道德、法律、国情、党史、西方反华势力一贯扼杀中国发展、法轮功组织甘当反华工具等方面入手,解决痴迷者思想和行为的违法性问题。

教转内容:

以法律法规和公民应有的尊法守法的社会公德来针对违法行为问题。以人体科学和气功知识来针对“消业祛病”问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观)和时代楷模(如雷锋)来针对“真善忍”、“做好人”等大法观念。以近代史、党史、新中国的创业史及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发展国情来针对他们否定中国执政党、否定社会进步的思想和阴暗心理。以哲学(马列)、科学知识来针对他们“求圆满”思想及愚昧行为。以法轮功组织的大量反华事实来针对他们“修炼人不搞政治”的错误认识。以社会上普通人的家庭幸福、和睦美满、身体健康等情况来针对他们的“消业”状态和残破家庭。以社会发展的美好前景来针对他们多年修炼大法而带来的各种窘态(经济的、家庭的、孩子的、事业的等等)。总体的意思是:以正能量对比邪教的危害性,说明邪教对法律、人权和家庭的践踏。

(二)、针对心性型痴迷者的攻坚思路和破解方法

思路:以“破法”为主线,解决“大法思维、大法情结”问题

主要症结:心性型修炼者的邪教思维在长期学法修炼中已经固化,他们中有部分人员是职业法轮功或骨干法轮功分子。他们的“大法思维”具有系统化、理论化的特点。主要症结表现在:世界观的唯神化、情感的极端化、人格的邪教化等方面。独尊大法、追求“圆满”、仇视现实、立场反动是他们的共性。这类痴迷者的转化难度是最高的。

重点环节:1、全面了解痴迷者的修炼原因和修炼经历(该学员是否被多次打击过、是否曾经转化过?等等),建立通畅的沟通平台。

2、针对个体特点分类筛选,按对“法理”痴迷的程度,可分为浅度痴迷、深度痴迷、极度痴迷三种,然后分组攻坚。攻坚中除了解决“四破”的问题外,还要再加“三破”,即“破经文、破圆满、破反华”。其中“破经文”是关键环节,重点对李洪志的《北美巡回讲法》、《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二十年讲法》等经文进行剖析,说明后期的修炼不是“修心性”而是反华。在“破反华”结点上要注意一点,痴迷者会强调“只反中共不反中国”这种观念,所以要讲明“党与国”不可割裂,中共党就是代表中国,就是中华民族的核心。

3、采取“以法破法”和“以理破法”相结合的方式,以置换痴迷者的邪教思维为重点。在攻坚中,注意以《转法轮》的“修心性”制约“经文”的“反华性”,让痴迷者的思想和注意力回到初期修炼的“向内找”上来。在此基础上,用科学的思想理念针对性地破除法轮功的各种邪教信念,再将正常人的理性、情感、需求等思想灌输进痴迷者的脑中,让痴迷者由“修炼人”思维向正常人思维过度。

注意:“以法破法”是针对这类痴迷者的教转内容。但又不是那种“小教员式”的“修炼型破法”,而是全面否定“大法思维”的“矛盾型破法”。这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能用“小教员破法”来替代。

教转内容:

破法方面:以修炼过程的演变来说明法轮功的演变性质。即用前期修炼(即取缔前的“修心性”阶段,主要以“真善忍”为“心性标准”修炼“佛道神”)对照后期修炼(即取缔后李洪志在美国不断发表“新经文”阶段,主要以煽动弟子“讲真相”、“搞三退”等为主),讲明法轮功修炼的演变过程(即:1992年出山时的“气功阶段”、1994年至1999年的“邪教阶段”、取缔后的“反华阶段”)。讲明在这个过程中,李洪志是怎样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下,带领弟子们由所谓的“修炼人”一步步地堕落成了反华工具?现在海外的法轮功组织拥有“明慧网、大纪元报、新唐人电视台、希望之声广播电台、神韵艺术团体”等专门反华的机构组织,难道这还算是“修炼人”吗?

以“圆满”标准的演变来说明法轮功的欺骗性和煽动性:前期的《转法轮》阶段修炼为“个人圆满”。《北美巡回讲法》(2002年)后变成了“众生圆满”。《九评》发表后(2004年底)又变成了“宇宙圆满”(即在“层层层层宇宙中救度生命”)。这种“圆满”标准的演变不仅说明了“圆满”本身的欺骗性,而且是“师父”故意要绑架住弟子同他一起反华,只要弟子不放弃“圆满”就必须修炼下去。但修炼的内容已经由“修心性、做好人”变成了“讲真相、灭中共”。

以剖析李洪志《北美巡回讲法》等经文为例,对“旧势力、旧宇宙、旧生命”等内容进行梳理分析。说明大法弟子的“三个身份”其实都是“旧势力的安排”,而“旧势力”就是李洪志。所谓“旧势力的迫害”其实就是“师父”的安排,也就是说,不是共产党在“迫害”法轮功弟子,而是“师父”故意安排了这场迫害来考验弟子们。

以剖析法轮功精神控制的“六种法理体系”(即“诱惑”、“排他”、“问责”、“恐吓”、“修炼”、“圆满”六种体系)来对照李洪志邪说中的具体说法,说明“教主崇拜”原则才是大法法理的核心内涵。

梳理方面:以佛教的佛法和修行知识来对照法轮功的教义与修炼,说明法轮功不是佛教法门。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注意:不要把这种文化讲成“神文化”)对照法轮功的“真善忍”,说明“真善忍”的实质是“假恶斗”。以海外法轮功组织的反华行径(如:以“迫害人权”为借口提交反华草案、对我外事活动进行捣乱、反对中国申报奥运会等等事件)和取缔前他们的国内闹事活动来说明法轮功邪教的一贯反政府立场。以中国的法律界定和国际上对邪教的界定来说明法轮功的“四反”本质和特征(六大特征),讲明在国际上已经有许多国家和权威人士认定法轮功是邪教。以“明慧网”等法轮功媒体炒作的谣言(如:“苏家屯活摘人体器官”事件、“三退”事件等)来揭批法轮功的欺骗性、造假性、煽动性。以痴迷者所在地区练功人员的死亡(包括病亡和事故死亡)和李洪志身边“大法精英”的死亡(如:封莉莉、冯凯伦、李大勇和“师父”的亲妹夫李继光等人)来揭露李洪志“宇宙主佛”的虚伪面目,说明法轮功所有吹嘘的“神迹”和“法身”都是假的,修炼的效果远远不及一般传统气功。以人类起源、宗教起源、天文学等学科知识来说明有神论的认识根源问题和宇宙天体等问题,批驳法轮功“救度宇宙生命”及“圆满”的荒谬性。以法轮功违法案例(如:关淑云案、傅怡彬案、瑞陶尔案等)和教转典型,正反两方面说明法轮功的危害性与决裂邪教、回归社会的人性化,灌输“团结、教育、挽救”的政策思想,指出脱离邪教是法轮功人员的唯一出路。

以上介绍了对法轮功两种痴迷者类型的教转思路和基本方法,同时这些方法也同样适用“功能型”的痴迷者。而在教转实践中,不管哪种痴迷者,他们的邪教共性特征都在这些方法的分析之内。只是由于痴迷者的个体差异,对方法的选择可以各有侧重或相互交叉使用。

(三)、针对功能型痴迷者的攻坚思路和破解方法

思路:以破解“出功能”为主,解决对修炼的心身依赖

主要症结:功能型修炼者除了学法、发正念外,专注于打坐练功是这类痴迷者的特点。他们的修炼又不同于前两类修炼者,而是以体验“出功能”的“受益”为主。他们的主要症结是:特别依赖于打坐(其中部分痴迷者只练“静功”,不练“动功”),而每次打坐时往往直到出现“功能”使心身得到完全的舒适感才算为止。故而,他们打坐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尽管每一次不一定都会出现“冥想体验”,但他们对打坐修炼的依赖性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痴迷者。在长期的打坐体验下,他们都有了“心瘾”,如果停止打坐会让他们很难受。所以,这类痴迷者不但具备法轮功修炼者的一般共性,而且特别享受“出功能”的心身体验。尤其是部分女性痴迷者,在各种“冥想”中体验了“身体飘腾”、“莲花闪闪”、“师父爱抚”等感受,有的甚至还带来了生理上的“快感”。这也从生理上解释了许多女性修炼者自修炼后,拒绝与配偶有性关系的原因。而这些功能型修炼者相信这种“功能”的出现是因为自己修出了高层次,是自己的“元神”在某种“空间”的体现。以上这些症结特点决定了这类痴迷者的转化难度很大。

重点环节:1、要了解痴迷者的练功经历,并通过其家属或亲友来了解痴迷者的家庭情况(如女性修炼者是不是与丈夫分居、自己独处一室每晚练功,或者离婚后长期独居等情况)。要通过与其沟通来了解痴迷者的修炼状态,掌握其“出功能”的情景是属于“欢喜心”还是“恐怖心”(注意:出现“恐怖心”是暂时的现象,这是由痴迷者因为违法害怕而带来的“潜意识”反映,更多的还是“欢喜心”)。    

2、根据痴迷者个体特点(一般这类修炼者个性比较内敛),以单独谈话为主(对女性痴迷者的攻坚组合中可配置年龄大的男性老师),在“破壳”前最好不要与其他学员接触。这类痴迷者因修炼出“功能”,内心比较自大清高,故要以“揉搓式”方法为主,尊重其个性。但对比较张狂的痴迷者要打击其气焰,可以做冷处理。

3、采取“以法破法”或“以理破法”的方式,可辅助“以情破法”。注意“以法破法”中,对那些并不精通“法理”的痴迷者就不必系统地剖析法轮功邪说,而是根据痴迷者信奉的大法信念(如“真善忍”、“消业论”等)重点破解。在破解其“大法思维”,使其情感、立场转变后,最后再专门破解“出功能”问题,该程序不可颠倒。

教转内容:对功能型修炼者的攻坚内容和方法参照前两类修炼者的教转内容即可。这里主要介绍破解“出功能”的内容及方法。

从修炼的原理上解释“出功能”的“幻想”现象

前文已经介绍了气功修炼原理和法轮功“出功能”的生理、心理机制特点。这里重点说明一下法轮功修炼的“出功能”与佛家修行的这种现象有什么不同?第一、二者的生理机制是一样的,都是由于意识高度集中而导致“冥想现象”出现。第二、由于佛家修行是开放式的,信佛者可以信奉多种宗派。如在修行禅宗的同时,也可以学习修行净土宗等。由于各种宗教信息、社会信息都处于交流中,这样就避免了大脑的单一封闭,对形成“冥想现象”的高度意识起到了分散作用。而信息的多元化也可以增加多项选择,减少了单一的盲从性。第三、法轮功修炼恰恰是单一的封闭式修炼,除了“师父”的“法门”外,没有其他的“功法”可以参照对比。如此头脑里整天是“开天目”、“出元婴”等意识遐想,时间一长,必然导致“潜意识”及心理趋势向修炼标的过度集中,也自然就会出现“冥想现象”。第四、佛家修行对这类“冥想现象”解释为“心障”,是不好的,是不能刻意追求的。而法轮功却把这种生理、心理反应,故意说成是“本体升华”,是“充满了宇宙的能量”或为“神功大显”。诱导修炼者追求“上层次、求圆满”,并无限感激“师父”。“出功能”变成了李洪志牢牢控制弟子们的精神法宝。这种邪教手法与佛家的修行完全性质不同。

从“出功能”的后果上解释邪教修炼是“走火入魔”

气功修炼的“冥想现象”在佛家、道家的修行中都出现过,长期练气功的人都知道幻视幻觉是一种在静态中(打坐)意识高度集中或生理放松而出现的“催眠”现象。但法轮功的“出功能”为什么会导致自杀等惨剧发生?这是因为李洪志诱导弟子要将人体修出“佛体”的结果。人体的生理构成就是细胞、器官等组织,怎么会通过“打坐”就能改变人体的化学性质而使肉体成为“金刚不坏之身”?李洪志把“功德”说成一种“白色物质”,使“心性”(其实就是主观意识)这种精神的属性品转变成了物质力量。这就是导致法轮功痴迷者在“出功能”上屡屡发生悲剧的原由。可以列举这方面的案例讲给痴迷者,具体案例可以到“凯风网”等网站上搜索。除了案例外,还要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幻视幻觉的心理机制,结合修炼者的修炼标的来说明心理暗示对“出功能”的作用。例如河北某钢铁厂的一名法轮功人员,整天幻想自己修出了“晶白体”,在这种心理暗示下,他竟然要跳进钢炉,多亏工友们阻止了他。可他说自己已经修出了“金刚之身”,跳进钢水里就是等于洗个热水澡。这种心性就是邪教的“走火入魔”。

从法轮功扭曲人性的角度解释“出功能”的危害性

多数女性修炼者在“出功能”之后,由于体验了“欢喜心”(即幻视幻觉方面带来的身体上的舒适感、愉悦感或生理上的快感),她们就把这种由脑啡肽分泌而产生的“快感”归功于“师父”。为了表示对“师父”的崇敬,部分女性就拒绝同配偶同床(尤其是配偶反对修炼大法时就更加如此),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双方离婚,家庭破裂。所以在讲明“出功能”的生理机制的同时,要特别强调女性对家庭和家庭对女性的重要性。要指出“出功能”这种幻想型修炼,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下降,就会使“功能”逐渐减退,不可能总是保持“舒适感”不变。而家庭却是女性常久的港湾,要倍加珍惜。

“出功能”修炼还会导致人性变得扭曲,除了造成自杀等悲剧外,这种长期封闭修炼让人与社会隔绝,不会与外界沟通,造成修炼者性格变态等问题。许多这方面的痴迷者都有“自恋”情结,这也容易导致忧郁症或神经分裂。这方面的实例有很多,可以讲给痴迷者听。在讲明“出功能”危害的同时,也可以根据痴迷者个体需要,教会她们学习“八段锦”等健身气功,以转移她们对法轮功功法的依赖性。

结束语:以上对法轮功痴迷者的修炼类型、特征以及痴迷症结等问题作了分析,对破解三类修炼“症结”提供了基本思路和一些方法。因篇幅有限,撰写的“典型案例分析”部分就省略了。笔者只是希望通过这些研究,能为反邪教志愿者提供一个可操作的工具平台,并在实践中使之更加丰富和完善,进而转化为反邪教工作的一份力量。(来源:凯风风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