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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法轮功邪教23周年——关于同邪教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再思考再认识
作者:李曙光  

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依法取缔,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开展斗争已经23年了,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这场持续了多年的斗争又远未结束。从斗争开始,中央就提出了同邪教的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判断。回顾斗争历程,更加深刻领会和认识到党中央当年关于同邪教斗争的正确判断。下面结合当前的新的斗争形势,谈谈对邪教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新的思考和认识。

一、同邪教斗争长期性认识是基于唯物史观的判断,是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决定的。

要认识到,关于同邪教斗争长期性的认识是基于唯物史观的判断,是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决定的,同邪教斗争将伴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历史过程甚至更长的历史时期,防范邪教危害始终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任务。

一是要认识到邪教曾长期存在于中国历史上多个朝代,时至今日从未消声灭迹,邪教的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过程。中国历史上曾长期存在邪教现象,简要总结,自秦汉起就产生了从巫术、邪术衍生出的邪教,如“五斗米道”、“太平道”等,同时期还产生了佛教异端“大乘教”。南宋时期则产生了影响危害跨朝代达数百年的“白莲教”。明清时期邪教更是泛滥成灾,如“弘阳教”、“闻香教”,还包括我们熟知的“八卦教”以及冒用基督教的太平天国“拜上帝会”等,民国时期则产生了大量的邪教性质的民间会道门组织,这类组织靠巫术、邪术笼络人心危害社会,邪教、准邪教活动在中国历史上曾长期存在。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上各类邪教的活动也一刻也没有停止,80年代以来尤甚,随着社会上开始的气功热催生了伪气功的泛滥,迷信、伪科学等历史上和现代的糟粕也在社会上沉渣泛起。很快,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滋生出了一批以“法轮功”为代表,打着所谓练功学法幌子的邪教和有害功法组织。文革结束后,随着传统宗教逐渐恢复活动,信徒陡增的同时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地下教会和宗教异端组织,再加上境外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渗透等,滋生出了一批以“全能神”、“华藏功”为代表的冒用或篡改传统宗教教义的邪教。

20多年来对邪教的依法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极大压缩了邪教的生存空间,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原有的“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并未消声灭迹、偃旗息鼓,他们仍潜伏地下并不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一些其他邪教组织主动转入地下活动,更加隐蔽和难以发现,一些境外邪教和宗教异端组织也在打着文化交流幌子暗中向国内发展渗透,一些类邪教、精神传销组织甚至敢于光天化日之下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公开组织培训活动。同邪教斗争的长期性绝不是口号,而是严峻的社会现实。

二是要认识到宗教和民间信仰深厚的社会基础决定了邪教可依托利用其伴生滋长的现实,这个客观现实将长期存在于社会生活当中。

邪教冒用、篡改或依附传统宗教蔓延发展是世界上绝大多数邪教惯用的伎俩和手段,中国也不例外。学术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有宗教必然有邪教,或者换一种说法,只要宗教存在,只要人类离不开宗教信仰,就会有邪教产生。中国的宗教信众泛神论特征明显,信仰多以人的实际需求为重心,更多实用主义色彩,这一特点更易为邪教所利用。从目前在国内发现的二十多种邪教和十几种有害功法组织来看,主要是冒用基督教、佛教,还有少部分依靠伪气功和所谓特异功能等骗术发展而来。此外,社会上还暗中活动着一些宗教异端组织和宣扬各种光怪陆离神迹的功法组织,这些组织一旦座大成势很有可能迅速蜕变为邪教。

这也提醒我们在防范邪教工作中要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各级体育健身气功组织的作用,注意引导易受邪教蛊惑的潜在高危人群了解宗教知识、气功知识,学会辨别真伪,尤其是对一些脱离宗教管理部门和体育管理部门视线的非法宗教、地下宗教和气功类地下组织要及时发现,积极引导,不能掉以轻心、放任不管,任其发展。

三是要认识到邪教现象广泛存在于国际社会中,改革开放的大环境决定了中国很难独善其身,我们将长期面临境外邪教渗透和境内邪教境外指挥策划,境内活动滋事的局面,斗争的长期性不可避免。

从世界范围看,邪教发展蔓延呈国际化趋势。中国改革开放的大环境和社会多元化的社会现实很难完全堵住境外邪教渗透到国内发展,而境内邪教为逃避打击、扩大影响,也谋求到境外发展。“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则是在境外网上指挥策划境内的滋事活动。由于境外敌对势力的支持,“法轮功”等一些邪教已逐步蜕变,发展成为具有邪教性质的反华敌对政治势力。目前看,复杂的国际环境决定了我们同邪教的斗争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同单一邪教组织的斗争,而是涉及国际关系诸多制约条件下的国际政治斗争,力所不能及或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掣肘,打掉邪教境外指挥体系暂无可能。斗争的长期性在所难免。

二、同邪教斗争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斗争中各种矛盾交织,同邪教斗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发展,事关国家安全稳定。

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复杂性不言而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所指出的:反邪教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争取人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同邪教斗争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既是同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又是同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政治斗争,既是教育转化邪教受害者的群众教育工作,又是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政治工作的延伸。各种矛盾交织,凸显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复杂性。

(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交织。邪教问题说到底是政权问题,是一场维护政权与夺取政权的政治斗争。历史和现实中的邪教表现形式大同小异,不外乎教主崇拜、装神弄鬼、宣扬世界末日,但其最终目的都是妄图掌握权力,建立神权合一、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法轮功”头子李洪志曾自我标榜不参与政治,但最终也不得不撕下伪装公开叫嚣推翻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我们同邪教组织的斗争无疑是维护政权与夺取政权的政治斗争,但由于邪教的欺骗性和精神控制,同邪教组织的斗争又明显有别于其他敌对势力的斗争,其原因就在于被邪教控制的痴迷者既是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者,同时又是邪教的受害者和亟待我们教育挽救的受害群众。邪教违法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的明显区别就在于邪教的精神控制,邪教违法人员的行为并不是完全的自我意识,只要他们脱离了邪教的毒害就会认识到邪教的欺骗性,转化为我们的基本群众。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交织的现实要求我们要始终按照“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方针开展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二)邪教痴迷者被精神控制下的违法行为和依法打击邪教违法犯罪的矛盾交织。同“法轮功”邪教斗争的实践告诉我们,坚决依法打击邪教违法犯罪行为是同邪教斗争必要的法律武器,但是对于“法轮功”违法人员中受邪教裹挟欺骗的群众来说,单纯的依法处理就不能真正孤立和打击邪教的职业骨干和一小撮有政治企图的邪教头子。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其本质是善良的,是爱党爱祖国的,只是由于受到邪教的精神控制而在非理性情况下实施了错误或违法行为。因此,从某种程度讲他们即使是触犯了法律也有别于其他刑事犯罪人员,他们首先是邪教精神控制的受害者,其次才是违法者。这就要求我们要满怀真情,对“法轮功”人员包括那些因痴迷“法轮功”而做出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耐心的教育转化工作,使他们及早醒悟,帮助他们脱离邪教组织的控制,回归正常社会生活,而不是简单地做司法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挽救受害群众。

(三)全球化、信息化社会条件下国际国内斗争交织。“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头子藏身国外,在西方敌对势力支持下勾连其他反华势力,利用电视、报纸、文艺演出等形式造谣诬蔑、大肆攻击我党和政府;组织人员在我驻外使领馆门前长期驻扎闹事,针对我领导人出国访问不断组织人员搞所谓游行抗议,诬告滥诉我国家领导人,破坏我国际形象,充当各种反华势力的急先锋。在国内,“法轮功”不甘心失败,利用互联网、IP电话指挥串联、发号施令、煽动滋事、造谣惑众;对国内出国旅行游客大肆进行反动宣传,攻击我社会主义制度,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一股重要力量。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已不仅仅是同邪教组织的斗争,而是同西方反华势力、敌对势力的政治斗争。随着斗争进程发展,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国际国内斗争是一个整体,不可偏废。国内斗争是重点,国际斗争是难点,只有最大程度地削弱邪教的国内基础才能有效打击邪教的根基,同样,只有在国际上有效制约境外邪教的指挥系统,才能限制其对国内的遥控指挥和国际上的兴风作浪。国际国内斗争相互配合也相互制约,只有密切配合才能事半功倍,有效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四)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各种社会矛盾交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多元化,思想多元化,境外各种思潮大量涌入,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类邪教也趁机滋生蔓延。

一是面对改革开放后社会变化和个人际遇变化的难以预测,一些人产生适应困惑、迟缓,对人生曲折充满畏惧或深感无助,精神需求亟待调整适应,很容易被邪教混水摸鱼拉下水。一些“法轮功”人员加入邪教的初始动机就是由于下岗失业造成的失去医疗保障而轻信练功治病。

二是虽然随着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人们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远没有尽头,对宇宙、生命等的终极追问和随着科技进步反而更加迫切,很多人最终寻求在宗教和宗教文化中寻求答案,而大部分邪教恰恰善于盗用传统宗教来伪装自己致使部分群众上当受骗。

三是社会贫富差距加大,个人财富的获取渠道多元化,社会收入不公平现象导致一些弱势群体人群心态失衡,导致弱势群体亟需满足精神上的失落而投向邪教寻求慰藉。

四是不同的邪教既有邪教的共性又其邪教的个性,但都善于伪装,他们利用社会矛盾和社会存在的问题,在精神上、利益上诱惑信徒上钩。有的借助伪科学做掩护,有的冒用传统宗教的教义迷惑大众,有的借助“神功”包治百病引人上钩,有的打着道德上高大尚的旗号招摇撞骗。他们往往公开打出一些听起来正面、动听、极具迷惑的口号吸引信徒,掩盖邪教本质。邪教教主大多具有过人的口才,能言善辩、口若悬河,有些邪教教主还擅长魔术或掌握催眠等心理学手段,他们往往以正面形象示人,塑造出只有他们才能解决当前社会所存在的问题,极具欺骗性。由于我们的基层干部一般不具备对宗教、功法的识别能力,很难予以识别。

三、同邪教斗争的艰巨性要求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旺盛的意志,攻坚克难夺取斗争胜利。

中央对当前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提出:“减存量、控增量、削能量、防变量”的要求,要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加快推进邪教问题攻坚,严防境外邪教渗透,坚决消除现实危害。要达到以上工作要求,必须在教育转化、深挖打击、警示教育工作中攻坚克难,取得突破。

(一)教育转化工作是同邪教斗争的治本之策,也是同邪教斗争的难点、重点,教育转化工作集中体现了同邪教斗争的艰巨性。

同邪教斗争中的一项主要工作是教育转化,挽救邪教痴迷者,让邪教受害者摆脱精神控制回归正常社会生活是同邪教斗争最终目的。20多年来,教育转化工作成功转化了绝大多数邪教痴迷者,削弱了法轮功等邪教的社会基础,工作成绩巨大,但在新的斗争形势下也面临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是教育转化工作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工作难度大、经费投入大、持续时间长,且被转化人员时有反复等问题,部分邪教深度痴迷者最终彻底转化需要长期持续的教育转化工作才能奏效,社会成本极高。如何利用“关爱之家”等新的教育转化形式,探索出一条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教育转化邪教人员的新路子是摆在教育转化工作面前的新任务。

二是由于教育转化工作不是通常意义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专门的队伍和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需要特定的工作环境和相对封闭独立的场所,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邪的推进,如何探索出一套即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又符合教育转化规律的方法、手段需要大胆创新取得突破。

三是邪教转化工作对工作人员有着极高的专业要求,各省市必须建立一支适应各种邪教转化的骨干队伍。转化“法轮功”成员要具备佛教和气功等方面的知识,而面对“全能神”等邪教人员则要求转化人员具备基督教方面的知识,随着一些新产生邪教的暴露又会对教育转化工作人员提出新的要求。培养建立一支适应不同邪教成员教育转化工作队伍,提高这支队伍的业务能力,以适应不同的转化对象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是一些邪教深度痴迷者由于被邪教洗脑造成的病理伤害而导致的转化难问题必须引起各方面重视。部分邪教人员难转化、易反复,其原因涉及大脑器官产生的病变,解决这部分痴迷者的教育转化问题,需要医学介入,需要组织精神医学、心理学、脑神经学等专业人士参与到教育转化实践中来最终破解这一难题。

(二)深挖邪教地下组织体系,依法打击邪教违法犯罪将是防范处理邪教工作长期面对的艰巨任务。

深挖邪教暗藏的组织体系,依法打击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一直是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中之重。邪教组织活动和违法犯罪密不可分,依法打击其组织骨干成员,取缔地下组织是一项长期面对的艰巨任务。目前看,“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教主身藏境外遥控指挥国内地下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国内的指挥体系和邪教骨干潜伏地下,打而不死,打而不烂。由于邪教的自我再生能力极强,打掉一批地下组织,短期内就会在境外指挥扶植下重建一批,是一场攻坚克难的持久战。以北京市为例,近些年每年抓获的邪教违法人员始终维持在三到五百人次,捣毁窝点几十个的常态数量,两年疫情期间违法活动不降反增,抓获的邪教违法人员略有上升。从目前看,彻底消除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短期内难以实现,打击、滋事,再打击、再滋事将作为一个特定时期斗争的常态现象长期存在,依法打击邪教犯罪,深挖邪教地下组织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艰巨性任务,绝不能放松。

(三)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工作的艰巨性体现在必须与时俱进、入脑入心,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实践证明,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前置,最大程度地避免群众上当受骗是做好防范处理邪教的前提。一旦受害者误入邪教,教育转化邪教受害者、尤其是深度痴迷者的工作,过程艰辛,社会投入巨大,这方面的教训极其深刻。20多年的斗争实践告诉我们,只有把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前置,把预防工作做在前,尽可能减少群众受骗上当,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一是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揭露其对社会危害的同时更要坚持强调邪教对普通群众的伤害为重点,从群众切身利害的方面入手,让群众知道邪教最大的恶是对家庭和个人身心的伤害,要贴近群众、接地气,才能入脑入心,让群众喜闻乐见,要切记避免宣传内容泛政治化,口号看似高大尚,实则,让群众感觉于己很远、于己无关。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贵在坚持,重在长抓不懈,宣传警示教育不是阶段性工作,要长年累月坚持才会奏效,要让宣传警示教育有机融入到科普宣传、健身宣传、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和学校课堂中去才会事半功倍,更具生命力。

二是宣传警示教育要有针对性,避免无的放矢。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避免千篇一律,既有广而告之面对广大公众的普及性、知识性宣传,也要有针对特殊和敏感群体小范围特定内容的教育和一对一解答对话式的重点教育,还要有对已脱离邪教人员专门的巩固帮扶教育。要在一定范围内普及宗教知识,在进行无神论教育的同时,讲清传统宗教的ABC,让基层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干部掌握一定的识别能力,防止冒用传统宗教的邪教或宗教异端组织浑水摸鱼,暗中发展。

三是有关部门要及时关注了解社会上冒出的或打着科学新发现幌子的奇谈怪论,或打着中国传统文化旗号的神奇功法,或号称有神奇疗效的治百病药方和一些明显的涉及信仰迷信的团体活动。对此类伪科学和明显荒谬的现象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汲取上世纪80年代放松警惕、放任不管的教训,严防其形成气候,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普工作者给予公开揭露批驳,营造崇尚科学、远离邪教的社会氛围,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

23年前取缔“法轮功”之际,党中央提醒全党要清醒地认识到同邪教斗争的长期、复杂和艰巨性,经历20多年的斗争,我们对此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相信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只要全社会形成共识,防范工作形成常态,就能有效控制邪教的蔓延渗透,确保人民群众不受邪教伤害,确保社会的安定祥和。

同时,各类邪教为了逃避打击,常常暗度陈仓、改头换面、调整策略逃避打击。法轮功等邪教近些年在境外试图改变其邪教形象,去邪化、常人化动作频频,更多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来包装自己,谋求继续生存发展;在境内则更多利用法律框架内的手段开展活动。全能神等邪教则隐藏政治取向、行为更趋诡秘,联络活动多采取原始面对面方式逃避打击。一些邪教为逃避打击则把聚集地培训地设在周边国家或港台地区,还有一些准邪教、类邪教组织欺骗性更强,伪装更巧妙,多打着社会主流价值观组织合法活动来掩盖或伪装其邪教本质。20年前邪教惯用的那些骗人伎俩已被公众识破,但一些打着新名词玩弄新概念的骗人招数层出不穷。最近被揭露出的外星系邪说和一些冒用佛教、基督教教义的邪教其伪装就很难被一般民众识破,这就需要专业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积极主动参与并揭露其伪装。一些老的邪教在被公众识破后改头换面,或变换其外在形象,或另起炉灶,看似去除原有邪教色彩,其实质则是加大伪装,更具欺骗性。(来源:北京反邪教协会简报 202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