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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和认识
作者:李曙光  

我们同法轮功等邪教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同邪教的斗争远没有结束,如何面对新的斗争形势,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新机遇、新挑战。本文主要针对基层反邪教工作如何适应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谈一些个人的思考和认识。

一、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为深化和推进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从以往同邪教的斗争实践看,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恰恰可以破解一些同邪教斗争中长期存在的工作短板,解决反邪教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深化和推进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1、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将有效带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现代化。

当前,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为解决社会治理领域突出问题和邪教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机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要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个大局,紧紧抓住“邪教治理现代化”这个主题,创新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改革中谋发展、在创新中求深入。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尤其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基层反邪教工作要主动适应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要求,不断完善防范处理邪教的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确保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全覆盖,在“邪教治理现代化”上出新思路、想新办法。

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积极参与。改变以往反邪教工作由少数专业部门负责,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被动受教育的情况。二是要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反邪教。现代城市社会流动性大、居民离散性强,要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培养社区归属感,让群众知晓邪教活动就暗藏在我们身边,相信人民群众的觉悟,在反邪教工作上破除“神秘主义”,要让群众认识到防范邪教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个居民都不是旁观者,反邪教工作在社区逐步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让群众主动参与到身边的反邪教活动中来。三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反邪教工作中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岗位等形式让社会组织在反邪教工作中有动力、有空间、有作为、有成效。四是要利用大数据,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反邪教,把社区党组织承担的反邪教工作纳入到反邪教大数据系统,切实做到从上到下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处置快,改变目前存在的统计数据两条线甚至多条线、案件上报不及时、统计口径、责任归属等原因导致的漏报瞒报不报、邪教人员状态变化掌握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

2、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过程也是不断深化和推进同邪教斗争的过程,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前,“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仍在暗中活动,涉邪案件时有发生(有些地区疫情期间甚至呈高发态势)危害社会、危害群众,包括北京这样防控较为严密的城市,甚至在严防严控的重点时段仍有邪教案件发生。一些打着传统宗教和气功幌子的其他邪教也仍暗中在社会上传播,且活动更为隐蔽,近年甚至发生在大学生群体成规模参与邪教活动的案例。深化和推进反邪教斗争要积极主动适应社会变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当前社会组织形态多元化,大量“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两新”组织大量涌现,流动人口数量激增。突出表现为:流动人口作案比例逐年上升,一些隐藏在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中的视线外“法轮功”人员伺机作案,对流动人口中的邪教人员管理教育存在漏洞,教育管控工作难以有效落实。“两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往往滞后甚至空缺,在基层党组织薄弱的地方反邪教工作形成空白,有关职能和专业部门失去基层党组织依托很难直接发现和掌握这类社会组织内邪教人员情况。在创新邪教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积极面对新的社会变化,变挑战为机遇,改变以往各自为战的工作模式,形成以街乡镇、社区、村辖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提高和掌握防范处理邪教的认识和能力,破解基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疲于应对敏感期防控、日常监控成本高、邪教人员反复、邪教、类邪教认定难等问题。

二、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我们要顺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开展工作

1、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同邪教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认识。

一是要认识到虽然随着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人们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远没有尽头,对宇宙、生命等的终极追问和疑问随着科技进步反而更加迫切,一些人最终寻求在宗教和宗教文化中寻求答案是正常的社会现象,而绝大部分邪教恰恰是冒用传统宗教来伪装自己。面对改革开放后社会变化和个人际遇变化的难以预测,很多人产生适应困惑、迟缓,对人生曲折充满畏惧或深感无助,精神需求亟待调整适应。这样的背景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科学普及、教育普及的今天邪教仍有其生存土壤。二是要认识到传统宗教和民间信仰的广泛存在和深厚的社会基础决定了邪教可依托利用它们伴生发展的客观条件,基层社区反邪教参与者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邪教冒用依附传统宗教蔓延发展是世界各国绝大多数邪教惯用的伎俩和手段,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从目前在国内发现的二十多种邪教和十几种有害功法组织来看,它们主要是冒用基督教、佛教、伪气功和所谓特异功能等发展而来,社会上暗中活动的一些宗教异端组织和宣传各种匪夷所思神迹的功法组织一旦座大成势很有可能蜕变为邪教。也提醒我们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关注辖区内,尤其是对一些脱离宗教管理部门和体育管理部门视线的宗教活动、气功活动要做到及时了解和发现,解决目前存在的无人管、不会管、怎么管等问题。 

2、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更加注重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运用法律武器开展同邪教斗争。

运用法律武器开展同邪教斗争,依法治理邪教是同邪教斗争的必然要求。从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开始,到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完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7年高法、高检颁布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反邪教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方面,可以看出这些年来依法防范处理邪教已经有法可依,各级政府部门更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开展工作,同时也要看到邪教犯罪有别于其他刑事犯罪,即使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但仍存在滞后问题,邪教分子有针对性的针对法律滞后形成的漏洞实施犯罪,新型犯罪手段层出不穷,造成取证难、固证难,加大了依法处理难度。另一方面,基层反邪教工作人员依法处理邪教的普法教育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对普法、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制定出台“反邪教法”刻不容缓。

3、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对宣传警示教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多年的实践证明,挽救误入歧途的邪教受害者,做他们的教育转化,尤其是深度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工作艰巨,社会投入巨大。斗争实践告诉我们,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前置,尽可能减少群众受骗上当,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一是反邪教警示教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揭露其对社会危害的同时更要强调邪教对普通百姓群众的伤害为重点,从群众有切身利害的方面入手,宣传工作贴近群众生活才能让群众喜闻乐见,才能入脑入心,切记避免宣传口号泛政治化。要及时组织社会专业人士密切跟踪社会上不断冒出的一些伪科学奇谈怪论和迷信言论并及时揭露批判,认清其最终危害社会的本质,绝不能一笑了之或不闻不问任其传播危害社会。二是警示教育要更有针对性、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既有面对广大公众的普及性宣传,也要有针对特殊和敏感群体小范围特定内容的教育和解答对话式的宣传教育。对一些准邪教、类邪教组织,他们欺骗性更强,伪装更巧妙,多打着社会主流价值观组织合法活动来掩盖或伪装自身。最近被揭露出的外星系邪说和一些冒用佛教、基督教教义的宗教异端组织其伪装就很难被一般民众识破,这就需要组织专业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积极主动参与并给予揭露。三是警示教育亟待融入现代传播媒体,跟上大众接收信息的节奏,做到喜闻乐见、趣味生动、获取方便、信手拈来(手机为载体),才能做到宣传效果倍增。

4、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更加注重在国际大环境下广泛协作,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境外邪教斗争。

要看到,邪教问题有广泛的国际性。尽管各个国家制度不同,具体认识上存在一些分歧,处理手段法律依据上也不尽相同,但就对待邪教整体而言各国政府大都是持反对邪教态度。目前看,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邪教传播蔓延也呈现国际化趋势,源自中国的邪教为扩大影响逃避打击,转而在境外落脚发展组织遥控国内残余势力。源自境外的邪教借助国际交往的大环境向国内蔓延发展,单靠国内开展同邪教的斗争很难除根。随着国人出境人数激增,对出境国人而言,邪教和反邪教正反两方面的影响都会日益显现,即不能低估邪教的反宣活动,也不要低估人民群众的觉悟和参与境外反邪教斗争的热情。充分利用国际商务、旅游甚至私人交往等鼓励人民群众在境外主动抵制邪教,既可以反击邪教组织针对我出境人员的反宣活动,也会让国外政府和民众认识到这些邪教一旦羽翼丰满最终会危害当地社会和民众,有效挤压境外邪教的生存空间。这一领域的工作大有可为。

三、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深入发展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改变以往各自为政开展反邪教工作的现状,真正实现反邪教工作全覆盖、一盘棋。

做好邪教治理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关键,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整个社会组织参与才能实现党委领导、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防范体系,实现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各地基本实现了社会治理领域党建工作的全覆盖,以各级党组织为纽带建立了区、街道、社区、小区四级区域化党建平台。要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有效纳入平台,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块牵头”的工作模式,打破行政级别、系统、行业分割的束缚解决以往存在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出现各自为战、各自为政、各自为阵、过分强调“谁的人谁负责”的现象,实现工作一盘棋。以党的组织隶属关系划分反邪教工作责任在以往的工作中曾起过很好的作用,但也逐渐暴露出跟不上社会变化的问题,不能适应邪教分子隐蔽、分散、流窜、随机活动的特点,看似分清了责任,实则存在疏漏,一些体制内邪教人员其所在单位对其竟然长期不知情,两新组织雇佣的大量临时人员中隐藏的邪教人员更难以掌握,防范工作难以实现一盘棋。

推动社会治理领域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全覆盖,关键是社区、村党组织建设,只有凝聚区域党组织的合力,发挥党建平台作用,才能全面梳理所在街道社区、住区单位的情况和需求,社区干部不但要进小区,还要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项目,拆除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行政单位围墙,实现双向互动,工作整合,最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社区反邪教一盘棋。

2、以构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抓手,实现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精细化、精准化。

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要充分利用近些年比较成熟的城市网格化管理这个手段。具体说,就是在科学划分管理网格的基础上,以网格为单元,合理配备力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畅通信息发现报告渠道,搭建集人、地、物、事、组织、舆情于一体的动态管理模式,构建区县、街乡镇、社区村、小区四级网格化治理邪教工作平台。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要主动纳入到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并以此为抓手健全信息采集、源头发现、及时处置、帮扶教育等工作机制,实现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管控不留死角、情报信息准确及时、突发情况及时处理,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变粗放式管控为精细化治理。

3、做好流动人口、外来人员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势在必行。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实有人口动态管理,完善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制度,建立全国联网、部门联动、覆盖城乡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做好流动、外来人员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按照来有登记、走有核消的要求,利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各项数据和信息将使我们的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前瞻性,能够有效解决流动人口中邪教人员底数不清、帮助教育工作不落实等问题。最终建立起全国一盘棋的涉邪人员流动人口管理体系,人到哪里责任跟到哪里,原属地和现属地责任划分明确清晰也是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4、邪教人员教育转化是同邪教斗争治本之策,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面临新挑战、新任务。

教育转化邪教受害者让他们回归正常社会生活是同邪教斗争最终目的之一。多年来教育转化工作成功转化了绝大多数邪教痴迷者,削弱了“法轮功”等邪教的社会基础,工作成绩巨大,但也一直存在工作难度大、经费投入大、持续时间长、入班难,且被转化人员时有反复等问题。在创新发展邪教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大规模教育转化工作完成后如何继续深化教育转化和帮教巩固工作,如何做好邪教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帮扶、矫治工作,如何提高社区教育转化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如何创新教育转化方式,都是新形势下面临的迫切任务。教育转化工作要认真抓好两支队伍的建设,一支是专业教育转化骨干队伍,承担理论研究、转审结合、克难攻坚、指导基层的任务,另一支是扎根在基层的志愿者帮教队伍。做到人才不断档,工作有传承。(来源:北京反邪教协会简报 2020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