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
“法轮功”与邪教之比较:邪教的歪理,狂妄的野心
作者:段启明  

中央作出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正确决定后,李洪志和“法轮功”非法组织的“真”、“善”、“忍”假面具被撕开,随着揭批“法轮功”的深入,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使人们认清了李洪志的丑恶嘴脸,认清了他的歪理邪说和“法轮功”组织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反动本质和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的严重危害。

李洪志的一套歪理邪说主要见诸于《转法轮》等书,以及他在各地讲法的录像带、录音带。其中《转法轮》被李洪志吹嘘为要练习者千百遍诵读、熟背、抄写的“经典”。在这些所谓“著作”中人们也可以看出,他的这一套歪理邪说是一种内容十分荒唐、荒谬、荒诞的现代谎言,是一种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教理论。

一、宣扬“末世论”,宣称人类即将面临“毁灭”

李洪志早在“传法”初期就宣称,地球要爆炸,并说前两次爆炸的时间是他的师爷和师父定的,这一次爆炸的时间由他定。在《转法轮》一书中他写到:“我们这个宇宙每次经历了久远年代以后,都会发生一起宇宙的大灾难。这一场灾难就使宇宙中的一切,包括星球都能够毁灭。”他甚至制造政治谣言,说江泽民、李鹏接见过他,让他设法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

李洪志宣扬地球爆炸、人类毁灭论,有一个荒谬的理由:由于人类道德败坏,所以宇宙、地球和人类就要毁灭。他宣称:“每当人类处于危险境地的时候或者是被历史淘汰的时候,都是人类道德极端败坏的时候。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往下滑得很厉害,社会在整体往下滑。”

李洪志不仅鼓吹人类道德败坏,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人类面临毁灭危险,同时,宣扬“政府无用论”。他说:“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哪个政府都头痛。”李洪志宣扬末世论的目的,完全是为了蛊惑人心,把人们引向神秘主义,引向他所宣扬的“天国”,从而达到他裹挟群众、反社会、反政府的政治目的。

二、神化自己,宣扬“新救世主论”

李洪志神化自己,把自己说成是全世界至高无上的新的救世主。李洪志《转法轮》第一讲一开始就说,他是在“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人在做。”他窃取了宗教尤其是佛教的某些内容,又极力贬斥一切宗教和宗教创始人,宣扬任何宗教都不能与他的“法轮大法”相比,他要比释迦牟尼、孔子、老子都要高明得多,他是比释迦牟尼高出“几十倍、几万倍”的“佛”。为了神化自己,李洪志不惜吹嘘自己有许多神奇的“法力”和“法宝”。

其一,鼓吹他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保护修炼者,甚至可以保护全人类。现在“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有法身”,而且“我有无数的法身。我的法身智慧完全是打开的,法力象佛一样。”“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你修炼,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李洪志自己最清楚,他哪里有什么“法身”,完全是一套骗人的把戏,但他竟把纯属子虚乌有的东西吹得神乎其神。

其二,胡诌他能给修炼者小腹部装一个“法轮”。李洪志说,他能给人在腹部安装上一个“法轮”,这个“法轮”是“宇宙的缩影”,是一个能自动吸收和发放宇宙能量的“灵体”,具有度己、度人的神奇功能。李洪志把纯属自己杜撰的东西吹来吹去,神化自己,愚弄群众。

其三,宣扬他能给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开天目”。李洪志窃取了佛教中的“五眼”说,加以曲解,任意发挥。称修炼他的“法轮大法”到一定层次就可以“开天目”。声称“天目层次很高的人可以透过我们的空间看到另外的时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天目层次很高的人可以有穿透力,隔墙视物,透视人体”,他自己就具备这样一种功能。

李洪志为了进一步愚弄群众,说“一般人很难经过自己修炼开天目,多是师父给开的”,也就是说要由他给修炼者“开天目”。他又怕漏出马脚,称他只能给人开到“慧眼通”这一层。说“往高层次上开,一般人的心性不够”。

李洪志把自己吹嘘成一个至高无上的救世主,用这样一套骗术来愚弄群众。某些“法轮大法”修炼者在李洪志这些荒诞邪说的欺骗下,把李洪志奉为救世主,盲目崇拜,去追求李洪志的“法身”的保护,追求李洪志给自己装一个可以度己度人的“法轮”,追求李洪志给自己“开天目”,使许多修炼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给社会安定带来极大危害。

三、鼓吹修炼“法轮大法”必须与其他一切学说一刀两断

李洪志鼓吹修炼“法轮大法”必须与一切学说一刀两断。他用魔道“相生相克”、“不二法门”等一套说教禁锢修炼者的头脑,要求信徒盲目信任、崇拜李洪志,要求信徒专一学习“法轮大法”、“弘法”、“护法”。以此建立了一个盲目崇拜李洪志为中心的神秘主义的封闭体系,禁锢练习者的思想。

首先,他反复强调信徒要学法。李洪志反复申明,他的“法轮大法”不是“低层次祛病健身的气功”,而是“度人去天国的正法”。所以“像做体操一样光练动作不是我的法轮大法”。“你要修炼法轮大法,你就必须学法,光练动作我们是不承认的。”李洪志要练习者们把他的书当做经典去学,不仅学而且要反复背诵、反复抄写。

李洪志要求练习者“学法”还要“弘法”,所谓弘法就是动员自己的亲戚、朋友和周围的人学法,让别人也“得法”。

李洪志还要求练习者“护法”。他把对他和“法轮大法”提出的异议或者批评,通通视为“魔在干扰”破坏大法。他说:“这个魔确实很大,起到了一种相当大的破坏作用,毁了一大批人。修炼大法要坚定不移”,要排除一切魔的干扰。

李洪志认为不仅批评“法轮大法”的人是魔,甚至那些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和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致死的人,也被诬蔑为魔。

以上只是李洪志“法轮大法”的一些主要观点,是他在各地讲法时反复宣扬的一些观点。诸如这类荒唐、荒谬、荒诞的东西,在李洪志的所谓著作中还有很多。由此可以看出李洪志宣扬的“法轮大法”,完全是邪教的歪理,而宣扬这套邪说的背后,包藏的是一颗狂妄的野心。(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