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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轮功”1999年对中国佛教协会滋扰事件的回顾与思考
作者:李曙光  

1999年1月前后,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中国佛教协会和赵朴初会长受到“法轮功”邪教人员信件滋扰,共收到242封信件,内容主要是对中国佛教协会《法音》杂志于1998年3、4期刊登陈星桥居士在赵朴初会长支持下撰写的《法轮功与气功》《法轮功与佛教》等揭批“法轮功”的文章表达不满和抗议。而在此前一个月左右,1998年12月,“法轮功”在国内的几个头面人物李昌等六人实名上书时任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诬告中国佛教协会攻击“法轮功”有碍社会稳定,并要求中国佛教协会公开道歉。

对242封“法轮功”信件内容、时间、人员构成进行分析,再结合之前“法轮功”上书李瑞环主席的诬告信和“法轮功”有关当事人的回忆,可以得出,这是一起在李洪志直接指挥下“法轮功”人员有组织地针对中国佛教协会和赵朴初会长的滋事活动,可以定性为是一起“法轮功”被取缔前的群体滋扰事件。

该事件虽然已经过去24年,但仔细分析当年事件发生的起因和过程,对我们今天同邪教的斗争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佛教界最早在媒体发声,指出“法轮功”为邪教

众所周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法轮功”是在1999年7月22日,而“法轮功”邪教组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警觉,是由于其在同年4月25日策划的万人围攻中南海行动。在这之前,“法轮功”的种种劣迹已经引起一些社会有识之士的警觉,社会各界不断有人通过各种渠道发声,指出“法轮功”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在这当中,是中国佛教协会或者说中国佛教界最早对“法轮功”提出质疑,并通过媒体公开发声,揭露“法轮功”为附佛外道的邪教组织。

由于“法轮功”是一个主要打着佛教旗号招摇撞骗的邪教,自1992年出笼以来,发展迅速。也因此,从1994年开始,就引起了佛教界的关注和批判。

例如,浙江台州佛协主办的《台州佛教》月刊1996年率先刊出了数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如智觉的《<转法轮>——毁人慧命的邪魔典籍》(载1996年第5期);刘继汉的《<转法轮>是何等书?——兼评李洪志其人》(载第6期);张秉全的《<转法轮>是一册毁谤佛法的坏书》、卢守中的《转正法轮》(载第7期);金刚剑的《“法轮功”是披着佛家外衣的邪教魔功》、常州天宁寺佛学院的《“法轮”怎么转到雷锋的头上》、长春市悟心等的《“法轮功”不是佛家功》(载第8期);王文辉的《评李洪志的两面派手法》(载第12期)等。

1997年以后,《上海佛教》《广东佛教》等地方佛教刊物都先后发表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上海佛教界还收集有关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摧邪显正集》在教内流通。

与此同时,一些佛教界人士也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法轮功”问题,表达佛教界对“法轮功”歪曲、利用佛教的义愤,如中国佛教协会的妙华法师、上海市佛教协会的郑颂英老居士等。

陈星桥居士当年任哈尔滨市佛协副秘书长,1994年曾到哈尔滨冰球馆听过李洪志宣讲所谓的“法轮大法”,当时即写信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认为李洪志实际上是以佛法为幌子愚弄群众,骗钱敛财,有邪教之嫌,应予制止。1996年9月,陈星桥居士撰写了两万多字的批判文章《还“法轮功”本来面目——一种新型的民间宗教》,寄给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赵朴初会长看到此文后,先后作了六次批示,指出“法轮功”是一种邪教,“光是取缔还不够,还须以理摧伏其谬论,才能有效”。在赵朴初的支持下,该文先在中国佛教协会内部刊物《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上发表,后在中国佛教协会的会刊《法音》1998年第3、4期上连载。这篇批判文章对“法轮功”利用伪气功、盗用佛教教义的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写得系统、全面、深刻,加上所刊媒体的权威性,引起了佛教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刊物予以转载。

1998年元月,中国佛教协会专门针对“法轮功”问题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与会的佛协领导、专家学者对“法轮功”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分析、揭露,一致认为它是相似佛法、附佛外道,从佛教角度来说纯属邪教。陈星桥居士参加会议并将会议纪要整理出来,发表于中国佛教协会《会务通讯》及《研究动态》1998年第2期上。同时中国佛教协会将有关揭露“法轮功”的材料送交政府有关部门,起到了稳定佛教界人心、协助政府了解“法轮功”真相的积极作用。

中国佛教协会最先在公开媒体指出“法轮功”是邪教。中国佛教协会《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法音》1998年第3、4期,均刊登题为《“法轮功”——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一文,文章明确指出了“法轮功”的危害:1、有害于科学气功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国家对气功界的依法管理;2、有害于宗教界的团结稳定,不利于国家对宗教界的依法管理;3、有害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对外交往,佛教是世界性宗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李洪志以偏概全,对其肆意歪曲、贬低,伤害了全世界广大佛教徒的感情,也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业已造成恶劣的影响;4、有害于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法轮功”在社会上大肆宣传迷信,散布劫难意识,说什么练“法轮功”的没有病等,公然蔑视科学,淆乱了人们的思想,不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

该文还明确指出:1、“法轮功”不是气功,而是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2、“法轮功”严格说来不属佛家,它是糅合流行于民间的佛教、道教、儒家思想和一些基督教、萨满教观念以及民间传说、各派气功、旁门左道的大杂烩,它是违背佛法、破坏佛教的;3、修炼“法轮功”短期内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身心良性反应,但从长远及总体来说,“法轮功”的发展有害于气功界,有害于宗教界,有害于国家,有害于社会,有害于信仰者的“法身慧命”。从传统佛教立场上看,“法轮功”是一种邪教,《转法轮》是一本邪书。文章结尾还呼吁:希望“法轮功”问题能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对“法轮功”现象进行必要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法规,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

同年6月,陈星桥居士又将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一书,交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吴立民所长为该书作序。这是“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前唯一一本公开出版的揭露批判“法轮功”并指出“法轮功”为邪教的书籍。由于该书的出版早于中国政府最终定性“法轮功”为邪教,这无疑对当年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普通的佛教信众也敏锐地察觉到“法轮功”为附佛外道的问题,他们大多以个人名义致信中国佛教协会和《法音》编辑部反映“法轮功”问题。

在这些信件中,大多数对于“法轮功”的认识比较清晰,例如:“‘法轮功’的气功是拼凑起来的”“李洪志用佛教的弊端钻了空子”“‘法轮功’假借佛家名号毁佛谤佛”“认为‘法轮功’危害佛教,危害社会,是伪科学”“李洪志和‘法轮功’打着佛家旗号攻击佛教”“李洪志和‘法轮功’披着佛教外衣极尽毁佛谤佛之能事、借佛名造佛谤佛、歪曲谬解佛法、与佛法背道而驰”。

来信比较明确地说出希望处理“法轮功”的态度。主要表现为:“希望以自身教训解救正在练‘法轮功’的人”“朋友信‘法轮功’,希望能得到帮助他的方法”“李洪志对不信‘法轮功’的人大肆攻击,希望陈星桥能弘扬佛法”“认为还有一些人不是真的改变,希望能得到改变他们的方法”“认为‘法轮功’严重危害了百姓生命健康”“劝告佛家弟子改邪归正”“建议《法音》以及陈星桥多写一些揭露‘法轮功’的内容”“想反映当前佛教受‘法轮功’影响的情况”“希望陈星桥能告知高层对‘法轮功’的态度”“想要发表陈星桥的一篇文章,希望能和陈星桥多交流”“希望国家查封销售‘法轮功’书籍的山西医药保健书店”“自己多方举报‘法轮功’,没有效果,希望得到帮助”“认为‘法轮功’很有可能有不轨行为”“希望国家能够尽快管制‘法轮功’”“向往能将信转达给中央领导”。

这些来信还提醒中国佛教协会,认为佛教界当年的一些问题,给了“法轮功”发展的机会,导致一些潜在的佛教徒转而加入“法轮功”组织寻找信仰寄托。

这些来信说明,由于佛教信众的敏感性,他们往往对冒用佛教的“法轮功”等邪教有超出其他社会群体的敏感性、警觉性。用今天的眼光看,来信对“法轮功”问题的认识也是基本正确的。

二、“法轮功”针对中国佛教协会和赵朴初会长精心策划滋扰活动

(一)“法轮功”滋事活动已成常态。

当年了解“法轮功”情况的人都知道,从1996年开始,“法轮功”自认为已经羽翼丰满、坐大成势,对社会上一些有识之士的指责,其一贯做法是绝不容忍有人提出批评甚至质疑,更不能容忍有人在媒体上公开对其指责揭露。从1998年开始,“法轮功”的抗议活动已经不满足于写信抗议,升级为聚集滋事、聚众闹事,其行为也更加有恃无恐,无所顾忌。

从下面这些实例可以看出当年“法轮功”对此类批评行为的反应从小到大,呈逐步升级态势,从组织信徒写信抗议发展到聚众滋事,围堵媒体和国家机关,参与人数、规模也逐渐扩大,最终发展到1999年“4·25”围攻中南海。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在《世纪风》专栏中发表署名文章《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对“法轮功”提出批评。对此,李洪志下发了题为《大曝光》的经文,随后“法轮功”组织大量人员以“法轮功”练习者的身份写信寄往光明日报社,给报社施压。据一名“法轮功”骨干事后回忆,光明日报社收到的抗议信件有两大麻袋之多。

1998年4月,山东《齐鲁晚报》刊登了《请看“法轮功”是咋回事?》和《“法轮功”大师聚财有道》两篇批评文章,“法轮功”策动1500余名“法轮功”人员持续五天在报社门口示威,要求为“法轮功”正名。

1998年5月4日,《健康文摘报》刊登《违法坑人“法轮功”》一文,“法轮功”组织400余名信徒到报社门口聚集闹事。

1998年5月25日,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节目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清假气功》的专题片,采访报道了一个博士生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导致瘫痪的事例。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国内“法轮功”核心成员遂召集北京“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多次密谋,策划围攻北京电视台。在李洪志的授意和李昌等人的直接组织下,从5月27日至6月1日,上千名被蒙骗的“法轮功”练习者,连续6天围攻北京电视台,直至北京电视台解雇了一名记者,事件才得以平息,严重妨害了新闻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1999年3月,“法轮功”人员在重庆慈云寺门前拉起宣传横幅,阻止佛教信众进庙烧香礼佛。

1999年4月初,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主办的刊物《青少年科技博览》,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写的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其中讲到:“有一篇关于‘法轮功’的宣传材料,就说有某工程师练了‘法轮功’后,元神出窍了,可以钻到炼钢炉里,亲眼看到炼钢炉的原子分子的种种化学变化。”何祚庥就此诙谐地提出:“炼钢炉里的温度比太上老君炭炉里的温度要高出几百度,钻进去,可能吗?”文章另一段提到,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有一名学生因为修炼“法轮功”而“不吃、不喝、不睡、不说话”,最后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病愈后仍修炼“法轮功”,导致病情复发。就是这样一篇文章,先是“法轮功”组织人员堵住何祚庥院士家门辱骂闹事,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头头们感到有了闹大事的机会。4月19日,众多的“法轮功”练习者突然涌进天津师大教育学院静坐、示威,把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完全打乱。4月21日,“法轮大法研究会”要求“法轮功”天津总站煽动练习者去天津师大教育学院示威。4月22日,在天津师大教育学院围攻聚集的“法轮功”练习者达到2000多人。4月23日,围攻人数从2000多人激增到6000多人。随后,两三千名“法轮功”练习者又到天津市委、市政府门前非法聚集。最终发展到“4·25”万人围攻中南海。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法轮功”对公众舆论的批评一贯采取公开对抗手段,对批评意见、甚至一般性的质疑也会粗暴干涉,聚众围攻、堵门闹事、制造事端是其惯用的手段,往往不达目的不会善罢甘休。

但对在媒体上最早公开指出“法轮功”是邪教的中国佛教协会,“法轮功”非但没有采取聚众围攻的手段,而且很长时间在公开场合默不作声,可以看出“法轮功”在对待中国佛教协会的问题上是有其策略考量的,这一点从1997年初“法轮功”曾向中央统战部上书诬告中国佛教协会就可以看出其端倪。一方面,暴露出“法轮功”的色厉内荏和对其冒用佛教教义心虚胆寒而对中国佛教协会心生畏惧,同时,对有巨大社会声望、德高望重的赵朴初先生也有所忌惮。另一方面也显露出李洪志具有相当的政治野心,“法轮功”具备一定的政治斗争经验,遇事讲求谋略、行事周密,这和当时其骨干决策成员多为体制内成员甚至是领导干部和其他社会成功人士有很大关系。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绝大多数邪教核心骨干成员精明强干,而不是人们通常误认为的荒诞不经、神神叨叨之人。

(二)“法轮功”精心策划滋扰活动,上书中央与投递信件上下配合。

想必当年的“法轮功”对中国佛教协会《法音》杂志最早揭露其为邪教一定是恨之入骨。按照“法轮功”的一贯做法,对于最先在媒体揭露“法轮功”为邪教的中国佛教协会和《法音》杂志,“法轮功”当然不会坐视不管,善罢甘休。尤其是《法音》的文章,比起其他媒体主要指出“法轮功”存在违反科学、聚敛钱财等问题,《法音》则在国家有关部门没有对“法轮功”邪教定性之前,率先指出了“法轮功”附佛外道的邪教属性,这无疑准确戳中了“法轮功”的要害,必然会引起“法轮功”的嫉恨。

“法轮功”组织之所以放弃他们运用娴熟、屡试不爽的聚集围攻等滋事手段而采用信件方式施压,一方面,说明他们深知佛教是其欺世盗名标榜自己的招牌,而《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对佛教经典拼凑曲解,漏洞百出,低级粗鄙,本身底气不足,经不起拷问,不敢直接与佛教抵牾,更何况,他们自知冒用佛教名义的丑行还未被社会各界和“法轮功”信徒识破,如果公开指责中国佛教协会则无疑会引火烧身对自身不利,反而会暴露出其附佛外道的骗子嘴脸,让其欺世盗名的丑行大白于天下。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当年的“法轮功”邪教的滋事活动都是经过研判思考、周密策划、权衡利弊后组织实施的。从这点考虑,“法轮功”不敢公开指责中国佛教协会,更不敢搞其擅长的聚众围攻而是采取双管齐下,上书中央与信件骚扰相配合是有其深层次考虑的。也可以看出“法轮功”邪教组织针对不同对象在闹事策略、滋事方式、具体手段上有着周密细致的考量和成熟的应对策略。再加上其组织能力、动员能力、成员凝聚力,远非一般社会组织可比。

经过多方调查走访,今天我们基本了解清楚,整个事件是按照李洪志的直接授意策划的,1998年12月10日,由“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人李昌等人具体实施,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给时任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写信,随信附了题为《关于中国佛教协会公开攻击“法轮功”有碍社会稳定的情况报告》。报告中诬告:中国佛教协会违反国务院关于人体科学工作方针和《出版管理条例》,利用其宗教团体地位,在其主办刊物和出版物上公开攻击污蔑“法轮功”为邪教,以此误导有关职能部门对“法轮功”的错误认识和错误做法,佛协公然把几千万修炼“法轮功”的群众推到政府的对立面,破坏安定团结。报告结尾还狂妄地提出:请求宗教主管部门要对中国佛教协会的错误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中国佛教协会要公开承认错误,并向李洪志赔礼道歉。

报告的署名虽然写的是“法轮功”学员,但联系人则是除了李洪志外的几乎所有“法轮功”在国内头面人物,包括李昌、于长新、王治文、叶浩、纪烈武、汤学华。

据“法轮大法研究会”骨干于长新事后回忆,针对中国佛教协会的滋事活动是李洪志亲自指挥、策划,由李昌组织完成的。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法轮大法研究会”同时策划写出四封信上书中央和有关国家机关,四封信收信方分别为国务院总理转呈总书记、全国政协主席、中央统战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对于给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去信,李昌专门强调,中国佛教协会的陈星桥写文章攻击“法轮功”,佛协系统属李瑞环负责,我们要向其上书。

给李瑞环主席的报告寄出后,为了配合造势,1999年1月前后,“法轮功”骨干李昌等人遂策划组织一批特定人员给中国佛教协会和赵朴初会长写信滋扰活动,其用意在于上下配合,给赵朴初会长和中国佛教协会施压。

(三)对“法轮功”滋扰信件内容的分析

对目前留存的242封信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写信人身份大多是原佛教徒,后被蛊惑拉拢加入了“法轮功”。“法轮功”精心筛选并组织这批特定身份人员撰写投递诬告信件,有着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

从信件收信人看,投给赵朴初先生的占绝大多数,有208封,占比超过87%。

从写信的时间看,均集中在1999年1月末至2月初,可以看出统一指挥策划的痕迹。

从信件批评的对象来看,非常讲究策略,不直接攻击赵朴初先生,而把矛头对准《法音》杂志和文章作者陈星桥居士。

从信件内容结构来看,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体现其整体策略,即不直接攻击赵朴初先生,而是批评社会上僧道(疑为假僧假道)不守佛法、道规,希望赵朴初先生接受“法轮功”进而命令中国佛教界停止反对“法轮功”,为“法轮功”“正名”。结构如下,首先,自我介绍,介绍其最初佛教信徒身份。阐述了自身都是因为身体疾病、精神压力、家庭变故等各种原因,皈依了佛教,也有个别人是家里世代信佛。其次,自己加入“法轮功”的原因。修佛期间,身体还是不好,对人生和佛教仍存有疑惑,看了很多经书依旧无法得到解释。并对当时社会风气、各种宗教团体、众多寺庙及其主持方丈和尚和僧人竭尽批评。看到身边修炼“法轮功”的人,身体都变好了,心性也不同于常人。紧接着,向赵朴初先生宣传“法轮功”的所谓神迹,认为“法轮功”是正法,叙述所谓练功体会,诉说“法轮功”的好处,而自己修炼“法轮功”以后,身体疾病全消,病症悉数痊愈,思想道德水准也得到了升华,家庭和睦,一派祥和;认为“法轮功”修炼直指人心,性命双修,是一盏明灯,《转法轮》是真正的宝书,认为其语言通俗,符合现代科学,揭示了修炼的真谛,遇到李“大师”,才明白信仰的真正内涵。

第二部分是把攻击矛头明确指向中国佛教协会《法音》杂志和文章作者陈星桥居士,指出其“诬蔑”“诬陷”“法轮功”。242封信中,有123封信件,认为中国佛教协会、《法音》杂志“诬蔑”“诬陷”“法轮功”,要求佛协承认错误向李洪志道歉,要求恢复“法轮功”名誉。驳斥陈星桥批判“法轮功”的文章内容,认为“法轮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佛教和佛教气功,它是佛家气功,只是修炼,不重形式,只强调修心性,不能被定义为邪教。认为佛协攻击“法轮功”是邪教,违反了1990年国务院对有关人体科学的不宣传不批判不争论的“三不”方针。还提出质疑称,为什么那么多佛教居士放弃修佛教改修“法轮功”,佛协应该反思。

总之,来信内容可以归纳为几点:一是一开始相信佛教,日夜跪拜,可对生活和自己没有任何好转,又见到佛教太多乱象,争名夺利,聚敛钱财,继而转信“法轮功”,“法轮功”修炼心性,祛病健身,和气对人,不抱怨,整个人都变好了。二是中国佛教协会在其主办的杂志上发表对“法轮功”不好的文章,违背了中央“不宣传、不介绍、不批判”的政策。三是修佛有8万4千个法门,佛教中才十几个法门,“法轮功”也是其中的一个法门,不是佛教,不是宗教,只是修炼心性的气功,组织松散,没有条条框框,不收钱,强身祛病,每年为国家节省几百亿医药费,是功德无量。四是目前有1亿人在修炼“法轮功”,有30多个国家都在传习,如果是邪教,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修炼。五是要求中国佛教协会向李洪志道歉,在主办杂志上书面道歉,向广大“法轮功”弟子道歉,信件内容和要求跟给中央领导的信基本一致。

从寄信人省市分布看,242封信分布涉及10个省、市、自治区。具体分布为:吉林省信件159封;辽宁省信件46封;黑龙江省信件6封;北京市信件3封;广东省、河北省各2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上海市各1封。信封无地址且从信件内容无法推测出地址的20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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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其中,实名信236封,其中有31封信件是团体或者家庭联名签字,字数基本上都在500至3000字之间,有部分信件字数达到了5000字左右。寄信人自述年龄30至80岁不等,有教师、干部、退休职工、家庭妇女等,其中,有156人明确自己曾是佛教居士。

由于信件滋扰事件已过去20多年,当年的寄信人很难查证。但通过信件整理,从信件格式、内容诉求、写信当事人的情况以及表述口吻大类基本相同,由此可基本认定,当年这批信件,是“法轮功”组织策划实施的。

三、信件滋扰事件对当前我们同邪教斗争的两点启示

(一)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宗教界的作用不可忽视、更不可或缺,是我们同邪教斗争中一支特殊的重要力量。

我们知道,当今世界,包括中国,绝大部分邪教组织都会冒用传统宗教或盗用传统宗教的教义而鱼目混珠、行骗作乱,已达到他们欺骗世人、不可告人的目的。从国内目前认定的25种邪教看,或冒用佛教、基督教,或打着传统气功的招牌,邪教伎俩无不如此。由于传统宗教教义往往博大精深又晦涩难懂,广大非信教群众往往对其知之甚少,很多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宗教知识远远达不到识破冒用者的程度,所以对冒用传统宗教的邪教基本不具备识别能力,尤其对一些发展初期处于萌芽状态的准邪教、类邪教组织更是无从判断其真实面目。这就导致邪教组织往往利用这一点,冒充宗教暗中发展,最终坐大成势,危害社会。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传统宗教在长期的传播过程中,已成为各国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所在国家的社会体系和民众的福祉已形成息息相关、和谐共荣的关联,是社会伦理道德基础的组成部分和部分民众的精神寄托,而邪教则相反,成为破坏家庭、损害人们身心健康、仇视社会、危害国家的毒瘤。正邪泾渭分明,宗教界或对宗教有研究的有识人士,对此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此外,宗教界对于自己信奉的宗教具有神圣的不容亵渎的深厚感情,对于基层信众思想、信仰和生活上的变化具有天然的敏感性,而对自身宗教被冒用、歪曲、篡改或攻击,具有天然的防范和抗拒心理,这些因素,都使宗教成为不可替代的邪教的天敌和克星。佛教界对“法轮功”邪教的揭露批判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同“法轮功”斗争中,最先公开指出其邪教本质的是佛教界人士,而不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其他各界人士。这就提示我们,由于邪教往往盗用或冒用传统宗教起家,宗教界对邪教、类邪教的暗中活动往往最具敏感性,最先有所警觉。邪教的产生是一个过程,在其萌芽状态往往以异端出现,参与人数有限,社会影响有限,违法活动不易察觉,其冒用传统宗教的伪装掩盖了邪教特征很难被人识破,而宗教界人士由于对宗教教义的熟悉,对历史上异端和附佛外道的了解,对冒用宗教的邪教具有天然的敏感和警觉。我们从“法轮功”炮制的给中央领导的诬告信中也可以看出,最让“法轮功”不能容忍的是中国佛教协会称其为邪教,最早认清了“法轮功”邪教本质,以及其对“法轮功”的定性,在今天看来,也是切中要害和准确的。这清楚地说明,在反邪教斗争中,预防邪教渗透蔓延,同邪教开展斗争,宗教界有其特殊作用。

佛教界之所以能够最早认识到“法轮功”的邪教性质,是由于其对佛教教义的了然于胸和对附佛外道行为的深刻了解,其敏感性是由于佛教界具有正教识别邪教的参照系支撑,这些是其他社会组织或界别所不具备的。邪教冒用宗教的名义,歪曲利用宗教的名词术语、修炼方法,大搞个人崇拜,实施精神控制,它们实际上是宗教的异端、畸形发展的产物。邪教不是宗教,但它在信仰超自然力、教主崇拜、强调“终极关怀”等方面,宗教性更强。只要有宗教市场,就可能有假冒伪劣的邪教存在。因此,传统宗教理所当然地成为认识和治理邪教的重要参照系。不了解宗教,就不可能真正认识邪教;不懂得宗教管理,使宗教商业化、世俗化,客观上就会助长邪教的滋生;不懂得尊重和借助宗教,也不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治理邪教。

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赵朴初会长及时就“法轮功”问题发表重要谈话,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认为这个决定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正确的,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大好事,它为人民消除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隐患,为社会割掉了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清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赵朴初会长强调指出:“法轮功”不是佛法,它与佛教是根本对立的,是和宗教界根本对立的,同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是根本对立的。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在赵朴初先生的感召下,多年来,全国宗教界坚定地站在党和政府一边,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揭批“法轮功”、维护国家形象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为消除“法轮功”的恶劣影响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017年12月,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上提出,宗教界要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到同邪教斗争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起到了“正本清源”的良好效果,正教反邪、正教克邪,正在成为社会各界和宗教界的广泛共识。

(二)宗教界要不断完善自身发展,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力量。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界和信教公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在看到宗教发挥巨大社会结构整合功能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宗教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宗教事务法治化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从此次“法轮功”滋扰事件的信件内容可以确认,写信人绝大多数是原佛教徒,他们“改教”加入“法轮功”,其原因固然与“法轮功”打着“最高佛法”的旗号招摇撞骗有关,某种程度上也是由于对当地佛教场所感到失望而转向“法轮功”邪教,客观上佛教界的一些乱象是他们放弃佛教信仰投入“法轮功”怀抱的起因。他们不同于抱着祛病健身目的加入“法轮功”的一般练功人员,他们加入“法轮功”从一开始就抱有信仰的需求,实际上是将“法轮功”视为比现存佛教更能满足本人信仰需求的“最高佛法”。

导致这部分佛教徒“改教”“法轮功”的诸多原因中,有的涉及佛教自身发展的现状。这其中有历史的原因,十年“文革”期间,由于“文革”中宗教活动停止,寺庙等宗教场所人员流失断档,缺乏合格的僧侣,同时也摧毁了群众对宗教的敬畏感,传统宗教受到极大的限制或摧残。上世纪80年代,恢复宗教活动后人员断层,青黄不接,佛教思想在民众认识中也出现断层。也有现实的原因,一是改革开放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贯彻落实,宗教信仰需求猛增,但广大有宗教需求的民众认识和信仰宗教的渠道有待畅通,以至于冒用佛教、附佛外道的“法轮功”能够鱼目混珠在社会上泛滥。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宗教场所逐渐功利化,佛教关于解脱、空、无常等概念已被抽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宗教变成一种交易,一切都是世俗功利,将佛教曲解为现世利益的交换,甚至出现招聘和尚、底薪、香火提成等世俗社会的现象,和尚成了职业而非信仰,所谓出家人甚至比在家人都要入世和世俗,寺庙和尚甚至变成敛财的符号。时至今日国内佛教界不时传出的一些负面信息和丑闻,泛滥成灾的假僧、假喇嘛现象屡见不鲜,甚至佛教界高层也出现乱象,等等,这些都为冒用佛教的邪教的产生提供了温床,教训十分深刻。

我们知道,邪教的潜在人选很大一部分是具有潜在的宗教信仰追求者,传统宗教信徒往往也是潜在的邪教成员。而邪教在发展成员过程中往往将这部分人作为重点。

这些写信的“法轮功”人员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原佛教徒,有其自身原因导致受骗上当,但也说明当地的佛教场所让一些信徒失望,从而选择“法轮功”邪教。发生这种现象提醒佛教界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大力弘扬正信佛教,宗教场所不能背离教义,更不能唯利是图,教育广大信徒爱国爱教,忠实于教义,在宗教场所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对于非法的宗教活动、脱离宗教教义的异端、地下教会要及时管束、引导,必要时须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传统宗教要积极参与到同邪教斗争中,正教克邪、扶正祛邪,重视宗教自身在反邪教斗争中的独特作用,借助宗教防范邪教,理应成为党和政府及一切反邪教有识之士的共识。

在我国,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主流意识形态,但形成全社会反邪教统一战线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而宗教界的参与尤为重要,只有这样,防范处理邪教斗争才能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下去。

20多年后的今天,回顾当年发生的“法轮功”滋扰事件仍可提醒我们,对邪教决不可掉以轻心。尤其是广大宗教界爱国爱教人士,要时刻警惕邪教冒用宗教暗中蔓延发展,要像当年赵朴初先生那样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中国佛教界理应继续成为,也必将继续成为识破邪教伪装的守望者、揭批邪教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