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某,男,大专文化程度,1947年10月参加工作,1949年2月入党。原军队某学院研究室主任,1988年7月离休。1992年6月下旬开始学练“法轮功”,同年7月任练功点辅导员。1994年1月,经李昌推荐为“法轮功”北京辅导总站副站长。1994年6月,李洪志宣布于某某为“法轮功”邪教组织核心机构“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成为核心骨干分子。
2000年1月,于某某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经多方教育挽救,于某某对“法轮功”有所醒悟,并逐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和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核心骨干,于某某对李洪志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反思,用亲身所见所闻所知,详细揭露了李洪志如何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其政治图谋。李洪志组织“法轮功”邪教闹事活动大体分四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其针对性。
李洪志实施政治图谋的四个步骤
一、“传功弘法”、扩张势力。共包含5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采取人传人,亲传亲。这种形式以个人为一个点,向外扩散。例如一位朋友向其介绍李洪志6月25日在北京办班,推荐现场听一听与其他人讲课的不同点,通过人传人逐渐扩大影响,一传十、十传百扩充练功人数;第二种形式是扩增练功点。例如北京中山公园练功点,由于当时中山公园未设置练功点,李洪志就把北京市西城区一个练功点的人调到中山公园练功,再增加一人宣传“法轮功”的特点,另一人为辅导员进行现场讲解,用一个练功点辐射到周围地区,使得再继续扩大。第三种形式是几千人的大场面练功。它是在新闻媒体批评之后出现的,不是开始就有的,是随着形势的发出现的产物,这种形式虽然能够吸收一些人,但其中包含政治因素,一方面展现给新闻媒体一点“颜色”看看,另一方面给中央施压,例如这么多“法轮功”练功人一呼百应,没有注册,你中央看了怎么办。第四种是办班形式,就是利用李洪志的音像制品到较远、偏僻的地区办班。这个班的形式、程序方法,都是按照李洪志办班的形式、方式进行的。第五种形式是交流会,又称“法会”。例如没学过和学过的人都可以凭门票到现场听。
二、上书中央,谋取合法地位。建立“法轮大法研究会”是李洪志1996年3月份提出,要退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目的是不受其控制。1997年7、8月份,于某某看到了一份新闻出版署《情况反映》的复印件,认为其内容不实,欺骗中央首长。于是按照李洪志的授意决定给中央写信,主要涉及四封信:
第一封信的内容是计划注册一个协会——“法轮佛学会”。在1997年的9月底,上级部门对此次“法轮功”申请注册报告批复,一是不支持、不赞成成立“法轮功学会”,二是要警惕“法轮功”发展成邪教。看来当时有关部门对法轮功已有所警惕。
第二封信的内容,其核心策略是策动一场百人签名活动,其目的是混淆是非,无理指责公安部。这封信的情节之荒唐,手段之卑劣,令人震惊。于某某在审视这两封信时,深感其背后的居心叵测,他认为这样的行径不仅破坏了公安部门的声誉,更是对司法公正和社会伦理的严重挑战。
这两封信中所运用的手段极为低下,通过策划百人签名,企图以群体的力量来扭曲事实,将清白的事实涂抹成污点,将正义的行为曲解为罪行。这种混淆是非的做法,不仅是对公安部工作的无理攻击,更是对法律威严的肆意践踏。同时,于某某也进行了自我反省,他认为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提两项意见,同样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这两项意见或许初衷是对某些问题的关注,但在实际效果上,却助长了这种卑劣行为的扩散,他深感内疚。这种无端的诬告和是非颠倒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名誉,更对社会的道德风气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第三封信的核心内容,集中表达了对于相关部门针对“法轮功”活动所采取的限制措施的坚决反感和强烈抗议。信中的语气激昂,用词尖锐,其恶劣程度较之前两封信更为严重。此信公然挑战国家法律权威,试图为“法轮功”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辩护,其背后的动机和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和严厉指责。
在第三封信中充满挑衅意味的信件中,不仅对相关部门的正当执法行为进行了恶毒的攻击,还蓄意曲解事实,将合法的限制措施描绘成对公民信仰自由的粗暴侵犯。这种极具煽动性的策略,旨在激发公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其阴险用心,令人心生寒意。信中的言论和举动,无疑是对社会秩序和法治精神的极大挑衅。
这几封信所采取的手段,被普遍视为极其卑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蓄意编造谣言,扰乱公众视听,误导民众;二是恶意诋毁国家机关,损害政府形象,威胁社会稳定;三是夸大其词,将个别问题无限放大,企图激发民怨。这些行为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更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挑战。
第四封信是给全国政协主席,诬告佛教协会的一本出版物《佛教气功与法轮功》,内容是批评“法轮功”的,作者为陈星桥。李洪志从国外回来后,看到告新闻出版署那封信后,表示内容有分量。此前,李洪志看到《光明日报》首先给“法轮功”打了一炮以后,挺恼火的,他就在东南亚打电话给李昌说,要发动全国学员给《光明日报》写信,也可以给新闻出版署写信。从此以后,李洪志就把整个练功人推到实现他政治目的第一线,直接出面相关部门“讨公道”。接着,李洪志就写了一篇《大曝光》,实际上就是一个动员令,这篇《大曝光》,不只作用恶劣,手段毒辣,还用心恶毒。
据于某某回忆, 从98年下半年,“法轮大法研究会”不研究“功理功法”方面的事了,开始研究如何对付媒体和政府。
三、聚集围攻,公开示威较量。随着“法轮功”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李洪志的政治野心逐渐膨胀,闹事活动也逐步升级。”聚集围攻、示威闹事成为常态。这一步骤的核心在于通过集体行动向目标对象施加压力,以期达到预期的目的。李洪志在与李昌的密谈中明确表示,如果温和的手段(如写信)无法奏效,那么就将采取更为强硬的策略。
随着围攻行动的逐步实施,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多,规模也逐渐扩大。这种集体行动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但与此同时,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在不断加剧。围攻行动已经开始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势力,它如同一个悄然生长的毒瘤,逐渐侵蚀着社会的健康肌体。
据于某某回忆,围攻行动中有几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它们不仅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甚至在今天提起时,仍能让人感受到那股紧张和动荡的氛围。首先是围攻齐鲁晚报,一群人集结在报社门前,高喊口号,要求报社对其所谓的“不公正报道”作出回应。其次是北京电视台,围攻者以同样的方式,要求电视台改变对其组织的报道立场。
最为严重的一次围攻行动则是针对中南海。这次行动的规模之大、情绪之激烈,前所未有。围攻者在中南海周边集结,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向政府表达他们的诉求。然而,这种过激的行为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感和批评。它不仅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也对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损害。
1999年初,天津教育学院旗下《青少年科技博览》第四期发表了中科院院士何祚庥揭批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1999年4月18日,在李洪志的谣言蛊惑下,“法轮功”围攻天津教育学院,进而导致4月25日围攻中南海事件发生。
纵观整个事件,都离不开李洪志幕后指挥和策划。在此之前,“法轮功”在美国的新闻发言人易蓉已经向世界各大媒体发布:最近北京将有大事发生,请密切关注。至此,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阴谋策划反社会、反人民、反政府的“4·25”事件暴露无遗。
“4·25”围攻中南海,当日,李昌和纪烈武到于某某家中,给出一份4页纸材料,一部分内容是关于宣传“法轮功”的,另一部分内容是给中央提出关于天津抓人的三条建议。
于某某建议李昌调整建议内容,第一是要让天津立即放人,惩办肇事者;第二要允许《转法轮》这本书正常出版;第三要给练功人一个宽松的修炼、练功环境。
当时李昌没说明该材料用于什么场合,一次从电视中看到播放关于“4·25”事件真相的视频,其中就有这段话,作为与中央谈判的条件。“这三条是我的罪过在这地方。”于某某说道。
李昌透露了一句话,“4·25”当日将有一部分人前往府右街,可能还有外地人来声援。4月27日,(学)院开会,传达文件、中央首长的指示,提到李洪志22号回京时间,24号中午离京,在北京停留44个小时,当纪烈武在电视里提到如何接李洪志,怎么送李洪志,于某某才得知是李洪志回来了。
大约5月8日,四川乐山“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刘英从悉尼回国,到于某某家中,给其两件物品,一是李洪志在悉尼讲“法”的纸质版稿件,二是李洪志写的一张纸条“坚修大法心不动,提高层次是根本,考验面前见真性,功成圆满佛道神”。
看完以后,于某某联想到这是对着“4·25”围攻中南海练功人不要泄气,确立要继续修炼的决心,坚修“大法”心不动,练功人想要“圆满”,就要继续修到底,这就是一次考验,再有这种事,还要积极参加的。
于某某亲身参与并直接接触的三次围攻事件,都是在李洪志的幕后指挥下进行的。李洪志通过这些围攻行动,不仅展示了自己的“实力”,更是向政府施加压力的一种手段,同时这也是他实现其政治目的的一次重要预演。
在围攻事件中,李洪志精心策划,动员了大量信徒,目标直指媒体机构,试图通过这种激烈的方式,让政府感受到他的力量。李洪志在现场虽然没有露面,但他的影响力无处不在,每一个参与者的行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四、公开投靠西方反华势力。李洪志移巢美国后,准备长期与中国政府对抗,与中国人民为敌,为此,李对经营美国“法轮功”辅导站做了大量工作。李洪志亲自任命了一名女站长,由于内部矛盾,一些练功人不买她的账,因此分成两派。李洪志为调解矛盾,把该辅导站一分为二,分为西部辅导站和东部辅导站。李洪志在国内干了许多坏事,从指挥攻击媒体,到一万多人围攻中南海,一步步失败后,只能在国外寻求“保护伞”,想依靠美国支持颠覆我国政府。李洪志经常往国内发经文,还利用了互联网进行指挥。这样他既可以保证自身安全,又能控制国内,李洪志想把“法轮功”练习者当炮灰、殉葬品。此外,他还网罗了一些中华民族败类分子充当他的骨干,和“台独”“藏独”、民运分子、民族分裂分子搅和在一起,充当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
总体来看,李洪志的政治图谋是通过有组织、有步骤地推动“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发展,逐步扩大其影响力,并向中央政府和政治体制施加压力。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明显的政治挑衅,它对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我们必须对此保持高度警惕,采取坚决措施打击这种邪教组织,以维护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通过于某某的揭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法轮功邪教和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邪教一样,一旦羽翼丰满就会实施其政治图谋,渴望建立神权国家。今天我们回忆二十五年前开始的同法轮功邪教的斗争,虽然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但仍不能掉以轻心。在今后的斗争中我们仍然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民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邪教危害的认识,从根源上铲除邪教生存的土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辑:亚亚
终审: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