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自主知识体系重要论述,建构中国自主无神论知识体系,《科学与无神论》编辑部于2025年4月19日在北京举办“建构中国自主无神论知识体系”学术研讨会。现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要点摘录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宗教工作和宗教问题作出一系列高屋建瓴的重要论述,其中一个醒目亮点是以前所未有的篇幅和措辞力度对坚持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提出了明确要求。“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第一次被提到行政、立法、司法和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都要坚持的“大原则”高度。虽然这一论断是在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但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全面获得了对治国理政各项事业的指导性、规范性地位。联系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时给予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刻定位,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必须把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确立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一项主要指标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的重要思想保障。由此,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学说历经百余年风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当中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性发展。
一、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一个认识误区
由于此前三十多年间无神论宣传教育工作被逐渐边缘化,学科型的无神论研究和教学也式微已久,形成了研究教学人才和宣传教育队伍的规模化断档。社会上很多中青年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无神论”三个字。因此,要让各方面的思想和工作跟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高度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我们熟悉的范围内,一个早就存在的认识误区是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分别视为不同工作领域的不同指导理论,在实践中把二者关系变成了“两张皮”。具体表现在有的同志片面突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特别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统战理论”性质,而把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仅仅看成应由宣传部门过问的“软性”工作事项,以之外在于、让位于传统的“宗教工作”,甚至在心理上有所排斥;还有些同志感到在当前难以把握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对于宗教有神论社会根源的揭示和批判特性,又担心被扣上“伤害宗教感情”的帽子,于是对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采取了推托、敷衍的态度。
要解决这些思想阻碍和实践偏差,还是要从澄清和提高关键的理论认知入手。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大原则在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上的充分体现
我们应该明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宗教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宇宙观、方法论的完整体现,不能简单归结为一种“统战理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也不是仅指在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之上发展出了“宗教统战”思想。当然,不管是上世纪50年代我党提出的宗教“五性论”,或是改革开放后中央确定的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目标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都是立足于宗教的客观定在和存续规律的基础之上,正面估价从中国不同历史阶段延续下来的各个宗教在清理了旧时代阶级根源、排除了境内外敌对势力操弄、进行了中国化时代化变革之后,能够具有服从并维护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协助并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的积极效用。从必须团结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合力投身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来说,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确实能为宗教方面的统战工作提供指引。而且,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个历史过程中,统战职能作为宗教工作的重心地位也确实会进一步得到凸显。但同时我们看到,在集中反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建树的中央有关文件和历届中央主要领导有关论述中,从来没有忘记对于意识形态领域必须削弱有神论影响、共产党员必须不得信仰宗教、必须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包括无神论)教育、必须培养青少年科学世界观的强调和坚持。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时候,又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排除宗教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严格防止“灰犀牛”事件发生;严肃党规党纪,坚定警示共产党员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认真把握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和进行意识形态斗争的关系,既要加强统一战线,又不能放松无神论教育。事实证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对待宗教所具有的双重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社会实体属性)和双重社会作用(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方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基本立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并与社会主义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密切结合,始终保持着继承与发展、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可以说,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一整套引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宗教除旧布新、祛弊兴利的“两点论”思想体系,并且富有典型的“破立并举,相反相成”的理论品格,本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大原则施之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充分体现,而不应该对二者做出分割化、孤立化的理解。
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是单纯塑造“宗教统战”局面的一种宗教观,刻意模糊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的正确认识以及宗教对社会主义社会消极作用的具体认定,构成了党的十八大之前流行一时的某种宗教理论的实际偏失。导致的要害问题,在于以强调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特殊复杂性”为由,主观淡化宗教的意识形态属性及社会消极作用,在现实中助长了用“长期性”消解宗教治理的迫切性,用“群众性”抹平宗教领域政治斗争的严峻性,把“特殊复杂性”的关注点几乎全部指向境外渗透,而回避内生性、自发性的“宗教对群众的精神诱惑和思想渗透”已经逐步成为同样沉重甚至更普遍、更复杂的难题。
这种“宗教理论”,出发点好像是建立广泛的“宗教统一战线”,却在社会上促成了“一边倒”地为宗教评功摆好,把尊重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置换为赞赏、认同宗教感情,以至造成一提“信仰”就唯有宗教信仰“最圣洁、最高尚”的社会氛围,结果反而动摇了党对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的政治领导权。那段时期,各种力量打起各种旗号为“宗教热”推波助澜,不少地方纵容“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文化搭台,宗教唱戏”,放任宗教势力干预教育、司法和群众生产生活,一时间乱象纷纭,不一而足。殊不知,“宗教热”越是升温,陷入宗教偏执的人就会越多,宗教极端主义也会趁机坐大。对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而言,此世再大的现实利益也比不上宗教幻想的彼岸利益更美好,有人甚至甘愿为之舍弃生命,包括为了所谓“信仰”不惜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与无辜群众同归于尽,因为寻求死亡的特定方式可以被他们视为登上“彼岸”的捷径。之所以党内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关切不少宗教信仰者改变了信仰宗教的功利主义目的,而把宗教信仰当作精神追求和寄托的情况,正是基于一段时间宗教领域“信仰”权利和名义被滥用冒用的风险隐患明显增加的态势。这绝不是无事生非,而是直接关系到在人民群众中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能否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能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问题。必须从推进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的高度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和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正本清源意义,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趋向积极正确、健康向上的精神世界,在现实的中国土地上为建立幸福美好的生活家园而勤奋努力。
三、坚持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从认识根源上减少宗教需求的发生率
真正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肯定宗教具有可以适应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积极作用和改革潜能时,从未否认宗教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必须正视的消极作用,并且懂得宗教的积极作用只有通过最大限度抑制其消极作用才能在适宜范围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毋庸讳言,宗教在我国的消极作用不仅表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思想和宗教组织进行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渗透,也鲜明地表现在国内宗教自身某些落后于时代要求的教义教规及其僵化理解所带来的负面社会效应,以及被宗教吸引的少部分群体其组成结构和价值观念所包含的真实社会张力。而且,前者(境外渗透)作为外因,必须依靠内因起作用,内生动因是外来渗透能够得手的基本前提,而种种客观现象表明,很多内生动因可能折射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状况和生产关系、分配方式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性。正是这种历史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时间内构成了宗教信仰诉求有所增加的社会根源,而且这种增加可能以有神论观念泛化及其信仰行为非常规化的形式出现,不见得能够或者根本无法呈现在“五大教”的统计人数上。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宗教的社会需求增加,是必要的社会转型再塑过程中社会意识持续性的应激反射之一,其对社会机体带来的某些负面影响,乃是转型再塑本身所不能不承担但有可能少支付一些的社会成本,对此无须感到意外和困惑。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宗教的消极作用所以产生的国内外社会原因包括特定的国际政治斗争因素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我们的制度优越性,有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将批判和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与发展充实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巩固增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联系起来、协同起来,标本兼治,治本为主,通过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最终达到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中国式现代化相匹配、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战略目标,就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大原则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知行合一、相得益彰的全自洽格局,对社会发展只有好处,绝无任何不利。这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不应以否定其本有的对宗教存在根源的科学揭示与解析为代价,而是应该承认产生宗教需求的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会消除,有时还会增长;其中,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生产方式相关联的社会根源还是最具决定性的主要根源。从这些社会根源生长出的宗教需求所携带的多元标的、所引发的多样后果,迫使人们不得不在面对宗教复杂的社会作用时特别关注其对社会发展进步不利的那部分消极、负面作用,并想方设法加以化解。今天着手把坚持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覆盖到各个领域,就是要用广泛改变认识根源的办法,从人的思想观念上来减少个体宗教需求在固有社会根源面前的主观发生率,帮助更多社会成员为追求自身的思想解放和精神自由而选择一条虽然艰辛但充满希望的道路。因此,我们要善于将经典马克思主义赋予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批判的、革命的天然本质,创新转换为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深化改革、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内驱型、建设性精神资源,用以对冲或矫治造成社会主义时期宗教消极作用的诸多内外因素中的各类观念形态因素,有效削弱有神论思潮社会存量,降低其内生社会基础来源增量,压缩后者通过前者转化为变异型信仰实体的比重,进而保证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早日实现“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由此我们也会发现,在坚持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之学理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意义上,将得到21世纪马克思主义强劲赋能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视为可以等量齐观或一体相融的概念范畴,无论从逻辑上还是实践中都是能够做到而且应当做到的。加强对这个问题的理论论证,是我国宗教学界和马克思主义研究界的一项重要任务。(《科学与无神论》杂志社社长 张新鹰)
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25年第3期
编辑: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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