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在长春为法轮功申报吉林省气功会员,因功法和教学内容过于荒诞遭拒。1992年9月,李洪志与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张震寰取得了联系,法轮功得到张震寰的肯定,遂越过吉林省气功协会,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接受为的“直属功派”,定名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法轮功小组”。1993年,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将这个小组升格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法轮功分会”。李洪志和他的法轮功在长春起死回生。1993年,李洪志在长春组建“长春市人体气功科学研究会法轮功委员会”,李洪志任会长,委员会下设功理功法部、信息资料部、科研部和办公室。办公室是它的核心机构,拟制功理功法传授班实施方案,管理财务,负责书、报刊、徽章等物品的收、管、发工作。
“长春市气功人体科学研究会”接纳法轮功为会员,建立“法轮功长春辅导总站”。“吉林省气功科学研究会”接纳法轮功进入“专业委员会”,得以建立“长春总站”。法轮功在吉林省一些市、州共设9个总站,总站下设辅导站,辅导站下设练功点,在吉林省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到1999年7月,全省有练功点1339个,练习者10余万人,站点负责人以上骨干300余人。三级管理形式有意复制国家管理体制,辅导总站、辅导站、练功点三级组织,与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接,吉林省的试点后来铺向全国,在全国(除了西藏地区)建立了完整有效的法轮功三级“准政府”。
法轮功组织运转高效率,自1996年开始的频繁围攻新闻媒体单位和政府、法院,都是法轮功各级组织的成功作品,天津事件更显出法轮功高层高超的组织才能,同时它的基层组织的布设与管理也堪称优越,“总指挥部”一声令下,京津周边省市县的法轮功信众火速集结,立即开拔,急行军奔向天津、北京,不考虑来京以后的各种问题,因为信众们坚信一 切都有师父掌握。他们要做的事情很单一:干就是了!
1992年6月25日,李洪志在北京甘家口建材礼堂举办了在北京的第一期法轮功辅导班,从此开始了在全国马不停蹄的传功旅程。到1994年大连辅导班结束,李洪志共在全国办班56期,参加者共6万余人。这些人中的一些人后来成为法轮功骨干。在这些骨干成员带动和推动下,法轮功迅速向全国蔓延。
1993年,在北京成立全国性组织“法轮功研究会”(1996年更名为“法轮大法研究会”),李洪志自任会长。李洪志到处“讲法”,大量出版“讲法”资料。1994年,《转法轮》一书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的出版标志着法轮功的性质发生了根本转变,演变成邪教。
李洪志控制的法轮功组织有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全国的最高机构是总部设在北京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全国各地共设立了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1900个辅导站(有的地方还分一级辅导站、二级辅导站)和28000个练功点,法轮功练习者全国共有200多万人。各地辅导总站、辅导站和练功点统一由“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指挥,李洪志的指令通过“法轮大法研究会”逐级传达到各地辅导总站、辅导站、练功点和法轮功练习者,形成了严密的组织系统。
法轮功组织刻意模拟国家行政机构,为法轮功介入甚至“接管”国家政权预先布局:
法轮大法研究会——相当于法轮功的“中央”;
辅导总站——39个,对应34个省级行政单位;
辅导站——1900个,对应2800个县级行政单位;
练功点——28000个,对应41000个乡、镇。
县、乡两级辅导站的数目与国家行政建制数目差距较大,这为法轮功的的大发展预留空间。
李洪志还到国外去“访问”“讲学”,建立、发展法轮功组织的分支机构。1994年八、九月间,李洪志先后去了美国和法国,进行所谓“访问”“讲学”。这次出国使李洪志身价倍增。他于1995年5月再次赴美国,到休斯敦、纽约、旧金山等城市举办“法会”,从此周游世界,穿梭于美国、法国、马来西亚、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加拿大、瑞士等国,传播法轮邪教。先后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法轮功组织,把法轮功发展成为一个跨国邪教组织。1996年获得美国绿卡,把法轮功组织的指挥中心转移到美国。这时的法轮功已不仅仅是一个邪教组织,而且往一个政治组织方面发展,凸显了传统中国邪教暴力夺取国家政权的政治本色。
法轮功拥有一个完整的、严密的邪教组织,邪教主李洪志除了用他的法轮大法邪说,对法轮功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外,还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内部管理规定和纪律,尤其注意对辅导站站长和辅导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严密控制和操纵法轮功组织。他在《法轮大法义解》中说:“辅导员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我说辅导员,你的责任不次于寺院中的那个住持……在末法时期,我们法轮大法的学员心性比和尚还要高。我说我的学员的心性比和尚高,那我们辅导员就比寺院中的那个住持、方丈要高。”又说:“寺庙里修行的僧人,那一庙之长,称为住持、方丈,他是专修的了。我们在常人社会中修,我们这个法也好,能够往高层次上修炼,你练功站的辅导员和庙里的方丈、住持有什么区别?不是对大家要求高,确确实实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李洪志要求新成立的辅导站要报法轮大法研究会或几个大的辅导站,省和大城市的辅导站要把本行政区内的辅导站都管起来,形成条块管理模式。他试图建立共和国初期“大区”的建制,大的辅导站管理数省的辅导总站,比如长春总站,掌管东北三省的法轮功事务,相当于“东北局”;武汉总站,就掌管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事务,大致相当于“华中局”。
按照既定方针,李洪志在1996年把“法轮功”改名为“法轮大法”,向宗教靠拢。他非常重视这次改名,并积极向政府部门申请注册,指示法轮大法研究会尽早注册,以取得合法地位。李洪志敏锐地感觉到这次注册不会顺利,因为“法轮大法”一词完全脱离了气功,宗教的色彩浓厚,而这个组织试图以宗教的名义注册,资格审查很可能通不过。他在给北京法轮功负责人的信中说,注册有成功有不成功,不管怎样,法轮功组织要像原来一样继续活动。这就意味着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既定目标不会改变,李洪志认为自己已经具备向政府索取政治权力的资本。此时的李洪志,坐镇北京,流窜世界,指点江山,邪教主与世俗“皇帝”只有一步之遥。
编辑:Jackingsoul
终审: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