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神”刘家国
作者:王清淮   来源:薄荷茶社   日期:2023-12-25

四、“淫神”刘家国

尽管刘家国创立邪教的“战略目标”比吴扬明远大,但刘家国创立邪教的原动力却来自吴扬明“后宫”的诱惑,所以,刘家国邪教在草创之处就把猎色作为重要“作工”内容,连使用的名词也完全袭用被立王:蒙召。“蒙召”后很满意的册封为“主”,也是吴扬明的固定程序。这项内容越到后来越重要,在主神教的晚期,刘家国与吴扬明殊途同归,“蒙召”工作升格为核心工作,主神教人员的心理和生活陷入严重的病态。

“主神”在后期的工作重点之一是骗财骗色。刘家国为信徒制定的“教规”《十条诫命》中,明确规定:“不可偷盗,不可淫乱。”“不可嫖赌逍遥”。但这些这是约束信徒的,对教主,刘家国则随心所欲。“诫命”要求信徒们“不可违反神的旨意,神所说的话要立刻执行,不可延迟;必须顺服在上的权柄,服权柄要服到死地,不可辩驳;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活的祭物献给神,无论神吩咐什么,毫无怨言。”根据这条训令,“主神”即刘家国看上哪个女性,就可以冠冕堂皇地“蒙召”她,被“蒙召”的女性与神一起“经受圣灵与火的洗礼”。一般先由“盼望主”朱爱清、“精金主”李平以姐妹的身份告诉将被“蒙召”者,“要与主神成为一体”,“要让主神对你赐圣灵”,“给你施洗”,然后翻出《圣经》中描写夫妻生活的段落念给她听,证明被主神“蒙召”确是神的旨意。再不从,便威胁说“神一开口,就可以毁灭世界”,“你会被毁容”,“你将不会有一双健康的脚”等,强迫女子就范。

“精金主”李某毕业于湖南省某粮食学校,会计专业,在主神教骨干的游说下加入了这宗邪教组织。她有学历有姿色,很快上升到第三层,成为“四活物”之一,被册封为“精金主”。四活物的意思就是随时接受刘家国的“蒙召”,既被封为精金主,就意味着随时被蒙召。蒙召后的李某心甘情愿地为刘家国操持一应事务,她发挥专业特长,为主神教精打细算,成为主神教的财政总管。李某年轻漂亮,深得刘家国喜欢,被“蒙召”也最频繁,成为事实的“主母”。“摄主母”李某对主神变态式召幸女性这事,看法迥异于其他女性,比如那位规劝吴扬明摆脱女人圈子束缚的某主。李某认为主神并非为满足私欲,他与女性在肉体上结合,是为了在灵魂的层次帮助这些人,通过这些人再帮助更多的人,所以主神很辛苦。她获得“通情达理不嫉妒”的好名声,就像文王的后妃那样贤明识礼数,在诗中被历代传颂。

“主神”刘家国巡视到衡山县,住在信徒“良善”家里,看上了“良善”的女儿,点名要她陪睡。女儿不肯,“盼望主”朱爱清威胁说:“如果不能陪伴主神,就会有大灾难降落你全家。主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叫你死你就得死,叫你活你才能活,不顺从主神,后果你自己负!”刘家国得逞了。女孩这年只有十五岁。

十四岁的邬某因为好奇,跟着姐姐从邵阳来到湘乡,想看看“神”的样子。“主神”授意手下将邬某强行关进“主神”的卧室,当晚主神对她进行了“圣灵与火的洗礼”。实际情况是,受害者父亲是村办小学的民办教师,信奉“主神”后,为了自己在教内立功,把女儿送给主神,直至女儿生下一个男孩后,父母才悔恨不已。女儿被刘家国“蒙召”就被幽禁,刘家国赐给她灵名“百合花”。幽禁房子里还住着另外六个年轻女孩子,分别叫“白玉石”“美丽”“珍珠”等。在刘家国的恐吓和暴力强迫下,女信徒只有无条件顺从。

来自邵阳的十三岁小女孩白某,偶尔在亲戚的家里遇上主神教聚会,负有招引女性献给主神任务的“公义主”和“凭信主”,对白某进行轰炸式劝说,要她接受“蒙召”,为此编造一套歪理邪说:“人要离开父母,与丈夫结合。你要与神结合,获得通灵,从此与神相互为依靠,你比那些与丈夫结合的女人高出不知道千倍万倍。”最终刘家国强行与之发生关系。

主神教信徒谭某承认,她曾经两次被主神刘家国“蒙召”。“蒙召”是在丈夫百般劝说下接受的,丈夫劝他接受刘家国召幸的理由很荒唐,他说妻子与“主神”发生关系,可以获得“主神”的灵气,不但她本人身体获得神的保护,全家也能获得好处,因为妻子带来了神的恩泽。

淫乱是所有宗教中严禁的行为,而刘家国却可以在同处一室的三四个女信徒面前,“蒙召”另外的女子,然后又当着刚“蒙召”完的女子的面与另外的女信徒发生关系。还要这些已经“蒙召”和待“蒙召”的女性畅谈感受,交流心得,以颂扬主神。

这些女子由于无知和幼稚,对主神除了害怕,还滋生一份隐隐的崇拜,觉得他就是真正的“神”,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她们所有的奉献都是应该的。几年后,某地发生囚禁“性奴”大案,犯罪人李某先后将六个年轻女性囚禁于地窖长达两年,最多是同时囚禁五个人,被囚禁的女子们不仅不反抗李某的施虐,反而相互妒忌。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夺与李某的陪侍权而发生打斗。李某协助其中一方将另一人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某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打死,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受害者对加害者因惧而生尊敬,尊敬上升为崇拜,受害者迅速转变为犯罪人。邪教对人的彻底“改造”,情景与此十分相似。

“主神”不接受任何人的监督,心安理得地享受信徒的“奉献”,他戴墨镜,穿西装,骑名牌摩托车,模仿中年成功人士,宝马香车,美食华屋,荒淫无耻,挥霍无度,标准的20世纪的“土大款”。一个没有文化、没有职业的流浪汉,制造了不可思议的大荒唐。

刘家国文化水平比吴扬明还低,吴扬明能写出小册子,刘家国不用说写书,写自己的名字都歪歪斜斜不像样子,所以只能写几页纸充作“教义”。至于邪教主都要具备的口才,刘家国也得畏缩在末座。他不但不能与口齿伶俐思维敏捷的东北籍邪教主相比,与前宗师吴扬明也不在一个数量级,唯一一次表现才华的机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写的水平很差,读的水平更差。刘家国磕磕巴巴读完了“报告”,到理应最为精彩的现场布道部分,他只会说“我就是神,你们要服从我”几句话,就匆匆离去。就是这份很差的报告,也是别人写好又教他反复读了几遍,最后还是被他读得七零八落。但他创立了主神教,就不一样了,在这个组织里,不可思议的现象被视为正常:信徒的独立人格和个人财产被剥夺;两女同“嫁”一夫而家人不反对;丈夫劝妻子接受“蒙召”而自觉沾光;多名女子同时受“蒙召”不觉耻辱,“蒙召”之后幸福感倍增。这说明,“神”在某一时刻占据了这些人精神家园的上风。似乎一切都是神早已明示的,“主神”只不过履行一下形式。刘家国借“主神”之名欺凌的年轻女子不计其数,“蒙召”后愤而退出组织者仅一人,更多被“蒙召”者满足于建立在“奉献金”基础上的物质享受和精神满足。比如中专生李某被封为“精金主”后,成了主神的得力干将,备受尊崇,很有成就感。一个年轻的女娃,身在组织,就可以呼风唤雨,她为主神教殚精竭虑,是为了巩固自己在主神教中的地位,延长靠骗局享乐的生活。

主神教的活跃,从吴扬明死开始,只有三年时间,这期间刘家国的淫乱行为持续升级,他不但与吴扬明有同样的爱好,也与他有同样的手段,能够随时得以“蒙召”任何他想召幸的女性,更有女信徒积极主动请求神的“蒙召”。同吴扬明一样,刘家国也根本记不起三年间曾经奸污过多少女性,湘潭市中院判决书认定,刘家国以“主神”名义,以“蒙召”手段强奸女信徒13人,其中幼女2人,致6人生下小孩。朱爱清帮助刘家国强奸女信徒5人,其中幼女1人。但刘家国仅“主”就封了17人,被他奸污的女性实在难以计量。如果说刘家国是“神”,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淫神”。

与吴扬明邪教组织一样,主神教信徒也不相信刘家国已经伏法,她们(多为中老年女性信徒)期待“主神”再度降临,决心以优良的成绩迎接主神。刘家国被处决十年后,主神教在广西、湖南一带死灰复燃,两地多次发生主神教违法犯罪案件。

编辑:Jackingsoul

终审: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