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读者介绍吕才对葬书的批判。这是他给整理后的葬书所写的叙言,《旧唐书·吕才传》称为《叙葬书》。其内容,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古人选择葬地,只是为了死者的安宁,没有保佑活人的意义
吕才的《叙葬书》说,《易经》说过,远古时代埋葬死者,用柴草掩盖住尸体,不累土起坟,也不植树作为标志。后世的圣人才改用棺椁埋葬。《礼记》中说:“埋葬,就是掩藏的意思。目的是不让人看见尸体。”只有《孝经》说过:“通过占卜选定墓地,并且安放好灵柩,等待安葬。”这是因为父母一生都在关爱子女,所以需要安排一个地方,使子孙能够永久地感念和追思。墓穴选好,安葬完毕以后,那里也就是死者灵魂的永久居所。然而由于荒野变成城镇,城镇也会变成荒野,变迁不定,很难预测未来的情况。地下水土的影响,也不容易事先知道。所以需要求问于龟卜筮草,免除后来的麻烦。这是出于全面而审慎地对待葬礼,并没有影响活人吉凶方面的含义。
这就是说,古人用占卜的方式选择葬地,也和选择住宅进行占卜一样,都只是考虑住宅和葬地的现实条件,没有认为住宅或葬地能影响甚至决定活人贫富贵贱的意义。
第二,古人不选择下葬的日子
吕才《叙葬书》继续说道,近代的葬礼中,多出了许多古代没有的内容。有的说,应该选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有的说,应该选一个适当的距离,如此等等,说法很多。假如有一方面顾及不到,就认为会危害死者和活人。那些巫师们贪图钱财,都来对葬礼说东道西。以至于“葬书”中的这类方术,达到一百二十种,巫师们也分成了一百二十派。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一套说法,都有许多限制和禁忌。
然而天穹覆盖着大地,大地承载着一切,宇宙间的一切道理,就在这天地之间。寒往暑来,尽夜交替,生灭盛衰的道理,也就在其中了。这些道理,有的是受到日月往来的启发,有的是受到男女媾精的感悟。自然界的规律,就是日月星辰在天上运行,春夏秋冬四季不断变迁。从而形成了一阴一阳的根本法则。这些法则,无论做什么事,无论什么时刻,都是不可以违背的。至于那些有关丧葬吉凶的忌讳,不过都是攀附这些道理,然后任意发挥,使之成为妖妄的巫术。
古代埋葬死者,根据有关规定,到时候就下葬,并不选择日期。比如规定天子死后七天入棺,七个月后下葬。诸侯五天入棺,五个月后下葬。大夫停灵三个月下葬,士人和百姓一个多月就可以了。这是因为贵贱不同,礼仪也就有了区别。
之所以要停留一段时间,是为了让亲朋好友有时间赶来吊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这些规定,逐渐成为普遍遵守的规矩。规矩确定了,就不能违背。因此,早于规定的时间下葬,被说成是不怀念死者;过了规定时间还不下葬,被嘲笑为不懂礼数。这是说从死后到埋葬,时间长短,都有一定的规则,并不进行选择,这是第一点。
第二,下葬也不选择日子。但是现在的葬书,却说要选择一个好日子,才吉利。
然而根据《春秋》一书记载,丁巳这一天,要埋葬鲁定公。但是因为下雨,不能下葬。一直到戊午这一天,才完成了葬礼。礼经称道这件事。但是葬书却说什么,下葬的日子应该选择,还认为己亥这一天下葬最不吉利。但是仔细考察春秋时代的情况,选择己亥这天下葬的,一共有二十多起。这也说明,在古人,下葬的日子也用不着选择。
第三,古人下葬,也不选择时辰。
古人下葬,也不选择时辰。但是现在的葬书却说,下葬的时辰,也必须加以选择。
然而《礼记》上说,周代崇尚赤色,所以举行大事选择天亮的时刻。商代崇尚白色,举行大事选择正午时刻。夏代崇尚黑色,举行大事选择黄昏时刻。郑玄注释说,什么是大事?就是葬礼啊。这是直接根据当时的风尚,并不刻意选择葬礼的时辰。
根据《春秋》记载,郑国卿大夫子产和子大叔埋葬郑简公。当时,司墓大夫的住宅正好在通往墓地的路上,如果拆除房屋,天明时刻就能下葬;不拆除房屋,要到正午才能下葬。子产不想毁坏房屋,想等到中午举行葬礼。子大叔说,如果等到中午,恐怕前来出席葬礼的诸侯大夫太辛苦了。子产是见多识广的人,子大叔是有可能成为诸侯的人,何况国家大事,没有比葬礼更重要的了。如果说举行葬礼的时刻必定具有吉凶的含义,他们怎么会不考虑呢?可是他们并没有谈到葬礼时刻的吉凶利害,考虑的,只是人事方面的可行不可行。所以《礼记·曾子问》说道,前往墓地的路上赶上日食,就停止在道路的左侧,等到太阳恢复光明,再继续前行。这是为了防备意外的发生。如果按照葬书,下葬多选择乾、艮这两个时辰,它们都临近半夜。这是不符合礼制规定的。根据《礼记》和《春秋》的记载,古人下葬,并不选择时辰。这是第三点。
第四,说葬地关乎活人的吉凶,违背仁义道德,也没有任何根据。
更为严重的,是现在的葬书声称,人的富贵贫贱以及官位品级,都由祖先坟莹决定。寿命的长短,也出于祖先葬地的原因。但是《孝经》说,做有道德的人,做符合道德的事,就可以扬名后世,并且给父母挣光。《周易》说,圣人最看重的,是处于什么地位;如何保持自己的地位?要依靠仁义。所以圣人行为做事,无时不小心谨慎,这样就可以把福泽永远保持下去。如果不在道德上有所建树,即使有子孙,也等于后继无人。这些说法都不是根据祖坟的吉凶来讨论福祚的长短。臧孙氏的后人在鲁国获得发展,不是因为举行葬礼的日子好;若敖氏的后人在楚国灭绝,也不是因为改葬的墓地选得不好。如此说来,墓地选在什么地方,是与人的吉凶没有关系的,这是第四点。
第五,根据五行五音把姓氏分为五类来确定葬地,没有任何根据,更谈不上决定吉凶祸福
现在的葬书,按五行五音,将人的姓氏分为五类。并且根据姓氏,确定葬地的方位。然而古代的墓地,都在都城北边。葬地已经有了固定的区域,哪里用得着根据姓氏来选择呢!赵氏的墓地都在五原。汉代的陵墓,分散各处。是山冈吉利还是平原吉利,一概不予考虑。他们的子孙,都富贵荣华,绵延不绝。有的与三代的功德相同,有的和其他六国并称为王。如此说来,按五行五音分成五姓的说法,毫无古代的根据,又哪里谈得上吉凶呢。这是第五点。
第六,官位的升迁,也与葬地无关。
作为臣子,名分和地位,有进有退,不会恒定不变。有的是开始低贱,后来尊贵;有的是开始顺利,后来倒霉。所以子文三次从令尹的职位上退下来,展禽三次被罢免了士师的职位。这都是正常现象。然而根据葬书。一旦选定墓地,后人的吉凶祸福,就不会更改了。坟墓已经修好,也不会废弃重修。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名分和地位不断变动,竟然没有一时稳固呢!由此可知,官爵的提升在于人的努力,不是由墓地的吉凶来决定的。这是第六点。
第七,葬书严重危害公序良俗。
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没有知识,都相信葬书。巫师欺骗他们说,葬地能够导致吉凶,愚昧的人因此就心存侥幸。于是当他们在失去亲人非常痛苦,应该是捶胸顿足、嚎啕痛哭的时刻,却想着如何选择葬地,使自己能够升官发财。有人说辰日不宜哭泣,于是他们就微笑着接待前来吊唁的宾客;有人说属相相同不宜去墓地,于是他就穿着喜庆的服装不去送葬。圣人的教化中,有这样的道理吗?葬书败坏公序良俗,竟然达到了这种地步。这是第七点。
在吕才看来,这种以五行为基础的葬书理论,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无知妄说。相信这套方术的,也都是所谓“无识”的“野俗”“愚人”。
第八,迷信的世俗和吕才的影响
经过吕才整理的葬书,由皇帝下诏,颁布天下。《新唐书》的作者评价说,吕才的《叙葬书》关于丧葬墓地的议论,非常儒雅而不庸俗;他的根据,都是儒家的经典。那些方术之士一起诋毁他,说他的坏话。整个世俗社会也都迷信葬书说的祸福,而不醒悟。
虽然如此,但是吕才以后,根据五行学说选择葬地的理论还是逐渐销声匿迹了。从唐朝末年到宋朝初年,人们迷信葬地祸福的心理虽然依旧强烈,但如何选择葬地?又出现了以杨筠松为代表的新的理论。明天,我们将讨论杨筠松关于选择墓地的所谓“龙脉”理论。它是以五行为基础的葬地理论的改进,也是后起的风水理论的前期准备。
至于吕才关于葬地的议论,虽然方士术士们一起反对,世俗社会的人们依然强烈相信葬地能给人祸福,但是吕才对葬书的批判,也影响深远。从宋代开始,司马光、程颐等著名学者的著作中,都曾经援引吕才的批判,作为他们反对风水理论的根据。
编辑:亚亚
终审: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