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成员为什么会表现出极端的个人崇拜并且会危害自己、家人和社区呢?其关键是由于邪教的精神控制。世界所有邪教都惯用精神控制的伎俩。邪教是邪恶的。其邪,在于其歪理邪说;其恶,在于其组织能量。由邪至恶,进行精神控制是邪教活动的本质,也是邪教危害的最重要根源。正是因为深受精神控制,受害者都非常害怕和拒绝教育转化,所以进行帮教转化是一项比较困难的工作。深入地探讨和了解邪教精神控制基本特征和危害是反邪教工作者提高帮教工作水平,矫治受害者思维定势和不良行为,还以理性思维,回归正常生活的必修课。
一、 邪教精神控制的特点
精神控制(英文:Mind control)又称心灵控制或心智控制,与洗脑有相通之处。它主要通过瓦解个人对自己的认识,使个体彻底改变对自己的经历和个性的看法,灌输新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连一个真正的自我也认不出,我即非我,他之为我,进而使个体依赖于某个组织或个体,最终成为这个组织的工具。
邪教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极端的个人崇拜,二是精神控制,三是反人类,四是反社会。但是,邪教成员为什么会表现出极端的个人崇拜并且会危害了自己、家人和社区呢?其关键还是由于邪教的精神控制。精神控制是邪教活动的本质,也是邪教危害的最重要根源。
邪教练习者在参加邪教活动后,人格和行为会发生许多突然的改变。许多家庭发现自己的某位家庭成员因为参加某个所谓宗教、政治或其他团体,忽然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原来一个非常温和、活泼、兴趣广泛的人,可能忽然变得激烈、冷漠、刻板,对现实的生活失去了兴趣,不再跟家人联系,并且可能中途辍学或者辞去工作。家人为这些家庭成员的突然变化感到震惊和担心,他们经常用这样的词汇形容这些参加了邪教团体的家庭成员:“不再是原来的他了”、“变得冷漠”、“变得疏远了”、“变得像一个机器人了”、“行动好象被设计好了”、“程序化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为什么邪教成员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还不自知?这要从精神控制的本质说起。按照美国家庭基金会的定义,所谓精神控制,也称洗脑,就是团体或个人用一些非道德的操纵手段来说服某人按照操纵者的愿望改变自己,这种改变通常给被操纵者带来损害。
美国心理学家利夫顿指出的邪教的精神控制的8个条件是环境控制、神秘控制、要求纯洁、彻底忏悔、神圣的科学、赋予词语特殊的意义、教义高于个人、分配生存权等。这八个方面比较全面深刻地揭露了邪教精神控制的特征,对于我们认识邪教精神控制的社会危害提高帮教转化工作有重要意义 。
1、 环境控制:控制信徒的通讯交流和信息来源,甚至控制信徒的内心自白,一些对教主、教义有所怀疑的想法是不允许出现的,出现了就是罪恶的表现,是魔鬼的征兆。这样,信徒就不会怀疑邪教组织提供的信息,也不会产生反抗意识。
2、 神秘控制:宣称任何一个随机或偶然事件都是在邪教的神秘力量控制之下,都是在按照神的意志为着更高的目的服务。
3、 要求纯洁:宣布极端纯洁、美满的境界和一些不可能达到的高标准,教主对这些标准具有惟一的裁判权,使得每个信徒都觉得自己不完美,产生罪恶感和羞耻感,从而丧失自尊和自主性,使信徒觉得现实世界的丑陋和堕落,不敢离开邪教,从而被教主控制甚至奴役。
4、 彻底忏悔:要求信徒对组织彻底暴露自己,不能有自己的任何隐私。使信徒在这一过程中丧失自我及个性,彻底融化在组织之中。而信徒在忏悔中坦白的个人隐私又被教主和邪教组织用来控制信徒。
5、 神圣的科学:邪教的教义被认为是绝对的真理,具有道德和科学上的完美性,是任何现在的智能所不能评价的,更不允许有任何怀疑的空间。这更进一步限制了信徒的个人思考、自我表达及创造性的行为。任何个人体验只能在邪教教义的框架内加以解释。
6、 赋予词语特殊的意义:邪教教义会赋予一些言语特殊的意义,这些意义在邪教信徒之间传播和理解。限制了一个人的语言,就限制了一个人,这些术语加强了信徒之间的交流,增加信徒与社会中的其他人交流的困难。对于这些特殊的语言,只有邪教教主具有解释权和发展权,因此,邪教教主具有控制邪教组织和邪教信徒思想及交流的能力。
7、 教义高于个人:邪教组织的教义和信念具有最高的权威和真实性,而个人的思想、个人的经历和体验,社会中的其他价值观、制度及要求,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不重要的。这样,信徒的个体性消失,而由邪教教主设计的邪教人格,成为了每个信徒的自然选择。
8、 分配生存权:邪教组织及其成员是最高级的生存者,他们将被拯救或者要拯救世界;而不加入组织的人则被认为是“邪恶的”,是“人渣”,是“垃圾”,他们将要受到惩罚,或者被消灭。
利夫顿认为,通过上述8个方面的不断灌输和逐渐溶入信徒的日常生活及其思想体系,信徒就逐渐为邪教所控制,成了邪教组织的傀儡。
二、 邪教精神控制的社会危害
邪教精神控制的危害主要表现:对邪教成员心灵造成侵蚀,对其家庭带来伤害,对社会安定构成威胁。
1、 反应刻板,心理恶化。随着邪教组织的不断洗脑,随着时间的流逝,邪教成员的心理状况恶化了:他们开始失去复杂的理性思考能力,对问题的反应变得刻板起来,自己独立地做一些简单的决定都很困难,对外部世界所发生事件的判断力被破坏了。与此同时,其洞察力也下降了,以至于他意识不到他自己发生了多么大的改变。
2、 湮灭亲情,背弃人伦。邪教组织通过散布歪理邪说与心理诱导,导致邪教成员在认知、思想、情感和行为方面逐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在家庭关系中背弃正常人伦,湮灭家庭亲情,孤僻、偏狭、叛逆、敌意,对工作、生活、家庭没有责任心。一些邪教成员还易出现妄想、幻觉、自残、自杀与暴力行为,造成家庭与社会的悲剧。
3、 残害生命,践踏人权。邪教组织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把成员当作任意摆布的奴隶,极尽折磨、残害之能事,无数成员因信任其编造的荒诞邪说,因病贻误治疗时间或死或伤或精神失常。教主还以极端利己主义说教宣扬世界末日,宣扬自我“圆满”,制造集体自杀或绑架、暗杀、爆炸等事件,其残忍、疯狂之举令世界震惊。
4、 威胁政府,侵蚀政权。正常的宗教活动,一般都遵守所在国政府的法令,不干预国家政治,无反政府反社会的违法活动。但邪教组织随着其组织壮大、成员增多、钱财聚集,其政治野心也随之膨胀,在境外敌对势力支持下,便公然组织煽动和教唆群众与政府作对,破坏社会秩序,疯狂攻击和否定中国共产党,攻击和否定中国的改革开放,其政治野心昭然若揭。
5、 榨取钱财,危害社会。邪教组织在初创“功法”时,就是将其作为一种敛财手段。当他们发现确有不少人落入圈套后,就开始巧立名目,不断地榨取精神上已被他们控制的成员。邪教的敛财骗色、非法经营、偷税漏税、非法集会、诡秘活动等,扰乱了公共秩序,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三、 矫治邪教精神控制的基本思路
让受害者摆脱邪教组织的精神控制实非易事,因为受害者已经形成对邪教组织的心理依赖和痴迷。既然这些受害者是由于邪教利用人们的现实需求和对人生意义的追求采取的精神控制的策略造成的,那么如果缺乏强有力的心理支持和社会帮助,受害者就无法认识到他们被欺骗或被利用,也没有勇气重新回归现实世界。帮助受害者戒断“心瘾”,必须依靠社会系统开展全方位的矫正。
1、 重建社会支持,提倡社会人文关怀。所谓人文关怀,是指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和对人类的解放与自由的追求等等。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关心生活边缘人物,关怀精神失落者、心理失衡者,这对于从源头上预防一部分人步入罪恶邪教歧途是完全必要和十分有效的。营造和谐的社会、家庭人际环境,建立良性的人际依赖关系。尊重痴迷者的心理感受和最初练功时的真诚动机,不否定他们的体验。在心理戒断初期,营造轻松、和缓的家庭、社区环境,消除其焦虑、烦躁和矛盾心理,使之摆脱对立和敌意,感觉到精力恢复,建立回归正常社会的欲望。在帮助邪教成员摆脱邪教组织的过程中,家庭、社区和社会机构作为社会支持系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家人和社区群众是最早发现受害者行为异常的,他们了解受害者的思维、感觉和行为方式,他们的支持是受害者摆脱邪教的重要保障。
2、 创造条件,使受害者脱离原来的精神受控环境。帮助痴迷者脱离邪教教友,不再封闭于邪教意念中,也不再沉浸于病理心理中,走出感觉剥夺的环境,多参加有益的社会或集体活动,感受新鲜的社会气氛,扩展生活视野,促使其感觉活跃,激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珍惜。在新的环境中,使思想、情感、体力等方面得到锻炼。
3、 运用心理学原理进行行为强化矫正。利用行为主义的强化原理进行行为矫正。邪教的精神控制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刺激——强化”形成的,既然如此,就必须重建新的正向的条件反射,持续强化建立新知识、新观念、新行为,消除原有强迫观念和动作,并及时用新内容填补其被抽空的心理空间,达到矫治目的。可以开展强制性学习教育,强调纪律性和约束性,从遵守规范角度来看,强制性教育可以有效转变强迫态度和强迫行为。
4、 对受害者进行理性认知教育。待受害者情绪平复下来以后,帮助其仔细剖析邪教的教义,特别是其中的谬误和荒诞之处,指明精神受控者出现神秘体验的科学道理,理清现实与虚幻的关系,去除认知曲解的思维方式,建立现实想法。引导从客观角度认识邪教的危害性,认识其行为给家庭、他人以及社会造成的破坏性。重塑新的认知体系,灌输正确的价值观,恢复正常的思维逻辑,建立摒弃邪教的自觉意识。
5、 广泛进行科普宣传。科学是邪教的天敌,它就像照妖镜,能够使一切邪教的歪理邪说原形毕露。所以,我们必须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用科学理论武装人们的头脑,用科学这一强大武器去揭批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在着力让群众尽快“脱贫”的同时也尽早“脱愚”。
6、 建构正确信仰体系。现代社会的特点就是以科学和技术手段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而信仰问题恰恰是这种手段所无法解决的,从而给用科学和善良来装饰门面的畸变的信仰——邪教留下了缝隙。因此,我们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打击邪教,树立远大理想,以造福全人类的共产主义作为人生的信仰目标和精神支柱。
7、 制定专项法律防范。鉴于我们同邪教斗争的严肃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很有必要在吸收、借鉴外国反邪教立法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用于惩治和防范邪教的《反邪教法》,科学界定邪教组织的法律概念,以便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把对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的斗争重点放在对邪教的防范上,通过现代法律手段减少或杜绝邪教组织的产生,即使产生也应禁止在其组织、发展的初始阶段,尽量不使其形成气候、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危害。
要使受害者摆脱邪教精神控制需要漫长时间,全社会要帮助受害者重建社会尊重、支持和理解的情感体验和满意度;家庭成员在其转变过程中,多给予理解鼓励和包容肯定是至关重要的。从根本上看,只有正面回应受害者的合理诉求,解决实际困难,才能彻底铲除邪教滋生的“心灵土壤”。
编辑:Jacking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