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一生南征北战、杀人无数的曹操,是不太可能十分相信有什么鬼魂之类东西存在的,否则,想想自己杀了那么多人,他还不整日做噩梦,被那些鬼魂给吓死!
虽然曹操不相信有鬼魂的存在,但他却给早夭的儿子曹冲办了场冥婚,这又是为什么呢?
辨察仁爱,曹冲是曹操的最爱
曹操儿子众多,但他却十分喜欢曹冲。
曹操为什么喜欢曹冲?史书给的答案是曹冲“辨察仁爱,与性俱生,容貌姿美,有殊於众,故特见宠异”。也就是说曹冲不仅生来聪明伶俐、充满爱心,而且还长得一表人才、与众不同,故深受曹操的喜爱。
“曹冲称象”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至于他的仁爱,史书则记载了一则“曹冲救库吏”的故事。
这天,曹操放在库房里的马鞍被老鼠咬了个破洞。库吏见状是吓得要死。曹冲却对他说:“三天后你再去向我爹爹报告这件事,我保你平安无事。”
曹冲交待完库吏后,便拿刀把自己的衣服戳了个破洞,跟老鼠咬的一样,然后装着满腹心思的样子在曹操面前晃来晃去。一天、两天,等到了第三天曹操终于发现曹冲表情异常,便问其故。
曹冲装着忧心忡忡的样子回答道:“大家都说,如果老鼠把谁的衣服给咬破了,就对谁不利。我这衣服就被老鼠给咬坏了,我担心对我不利!”
曹操宽慰他道:“这些都是胡说八道!”
就在此时库吏过来请罪。曹操笑道:“这算什么罪过?我儿子的衣服还被老鼠给咬了呢!”就这样,曹冲凭着自己的聪明和爱心救了那库吏的命。
曹冲既聪慧过人,又有仁爱之心,因此,曹操多次对手下讲,想传位给曹冲。
痛失爱子,死了也要娶房媳妇
曹操喜欢曹冲,可曹冲的命却不长,13岁就夭折了。
爱子早夭,曹操悲伤不已。想想爱子曹冲还没娶妻生子,便派人四处寻访,要给曹冲娶个媳妇。经过一番努力,打听到甄氏家族有个女儿也夭亡了。曹操一听,赶紧下聘礼,将亡故的甄氏女子迎娶过来,与曹冲一起合葬。
曹操荧幕形象
这曹冲媳妇是有了,可两个死人在地下也不可能生出个儿子呀,这也成了曹操的心思。在过了若干年后,曹操又将曹冲的同胞兄弟曹据的儿了曹琮过继给曹冲,做曹冲的儿子,并封为邓侯。
经过曹操的一番努力,曹冲人虽然死了,但名义上媳妇也有了,儿子也有了,可谓已经享受到了一个正常人活着时应该享受的天伦之乐。曹操作为父亲也算为儿子娶妻生子尽了一个做父亲应该尽的责任,多少弥补了自己心中的缺憾。
何为冥婚,它有着怎样的前世今生
曹操给早夭的曹冲娶媳妇的故事讲完了,可为什么曹操要这样做,这还得从中国的丧葬文化说起。
给死人娶个死人媳妇,有个专用名词叫做冥婚,也叫阴婚或鬼婚。早在先秦时代,配冥婚就已经广为流行了,以至于,中国的历史典籍《周礼》就曾明文规定:“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这一个“禁”字,虽说是《周礼》不赞成死人配冥婚,但也说明了至少在周代时就已经有了冥婚的存在。
尽管《周礼》不赞成,但冥婚在民间不仅没有绝迹,反而一代又一代流传了下来,我国不同时期都有配冥婚的记载。
宋人郭彖在《睽本去》中就记载:“晋俗,男女年当婚娶,未婚而死者,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鬼亲后的两家来往如姻娅。”也就是说鬼婚不仅要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结为鬼亲的男女双方家庭,一如两家姻亲,也会经常走动。
到了清朝,不仅这个时期编撰的地方志记载有民间冥婚活动,比如,康熙时期编撰的《临汾县志》就记载有这样一段话:“又有男子未聘女子未字,既故而后议婚,两柩合葬,谓之‘冥配’。”而且清人徐珂在他编撰的《清稗类钞》中也记载了冥婚的形式和因此而起的纠纷。据《清稗类钞》记载,配阴婚时,男方家长要像儿子在世时那样给女方送礼,女方也给男方送奁具。冥婚之日,把纸扎的男女结婚人放在彩轿中以为象征,迎到男家举行典礼。由于鬼亲也要有嫁妆,所以男家往往争着与富家之亡女结为鬼亲,有时还要为此打官司。
那么,国人到底有着怎样的心理使冥婚这种迷信活动千年不绝,得以流传下来了呢?从曹操为爱子曹冲办冥婚的前前后后,我们就可以看出些端倪——
一是缘于为人父母者的舔犊之情。在一般人的心中,只有孩子成家立业后,当父母的才算尽了抚养的义务。而子女早夭,白发人送黑发人,伤痛之余,为子女配冥婚,既能充分表达父母对子女的爱,也算为子女成了家立了业,聊可慰藉白发人对子女的愧疚之心。在这一点上,曹操虽贵为魏王,也不能例外,他这才为曹冲办了冥婚。
二是因于传统习惯的影响。在民间有着这样的传统,男性夭亡没有子嗣,香烟传承和财产继承都将因此中断,且不能进入祖坟安葬;女子夭亡也只能野葬而成为孤魂游鬼,漂泊无依。但是通过冥婚让他们结成“夫妻”,夭亡者便可认有子嗣,由此香烟得以延续,财产得到继承。所以对于男方来说,配完冥婚便可以过继亲戚的后代,将这一脉传承下去。曹操将曹据的儿子过继给曹冲,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俗话说得好,“自家的孩子自家疼”。正是在爱子心切的心理作用下,不仅一生杀人无数,不那么相信鬼魂的曹操,也要为爱子曹冲办冥婚;而且世世代代的为人父母者,也基于这样的心理,才使冥婚得以在民间代代流传了下来。
冥婚陋习,糟粕加违法必须铲除
有许多封建习俗,都是从活人的角度,来设想死者,冥婚就是这样——活着的人为死者操办婚姻,其实是借此换取自己内心的慰藉,对死者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上,说办冥婚是封建糟粕一点也不为过。可就是这样,也有人为了自己的一点情感慰藉,甘愿去为死者操办冥婚。孰不知如此一来,办冥婚这一封建糟粕活动不仅成为活着的人的某种桎梏,让他们以为不如此就寝食难安,而且活人为死人配阴婚,也让逝者不得安宁,更有甚者为了办冥婚买卖尸体,更是对死者的羞辱和伤害。这就是为什么早在三千年前的周代就要禁止冥婚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早该被抛弃的封建糟粕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绝迹,相反,如今它还在某些犄角旮旯里苟延残喘,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个别人还利用人们办冥婚的心理买卖尸体和骨灰捞钱,更甚者有的还为此去杀人。
2021年2月8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甘肃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故意杀人犯马崇华执行了死刑。原来,2016年2月2日,马崇华因经济拮据,便利用民间配冥婚的恶俗,以介绍对象为由,将两名智障、患有精神疾病的妇女骗出杀害后出售尸体配冥婚,从中获利。
那么,是不是只有为了办冥婚杀了人才算犯了法呢?当然不是!侵犯生命权固然是严重的犯罪,尸体和骨灰也同样不能随意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1年10月29日,陕西省绥德县发生一起女性尸骨被盗案,一名已经埋葬30多年的女性尸骨在墓中被盗。后经警方全力侦破,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找回了被盗的尸骨。经审讯偷盗女性尸骨的原因竟为4名犯罪嫌疑人中的李某为给其继父配冥婚,而纠集其他3人一起去偷盗尸骨。依据《刑法》规定,这4名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由此可知,活人为死者办冥婚,不仅是封建糟粕,对死者没有任何益处,而且还有可能因此而构成违法犯罪。因此,在科学技术已经极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一定要相信科学,抛弃办冥婚的陋习——因为与其花费钱财冒着法律风险操办冥婚,徒去担忧虚无缥缈的死后世界,不如将人力物力用于生者的此世生活,这样更能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一句话,抛弃冥婚陋习已经迫在眉睫。
编辑:暄暄
终审: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