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是邪教组织活动的重点地区之一,斗争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暗流涌动,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跨区域串联频繁,在农村地区活动不断。目前在湖北省境内活跃的假冒基督教名义的邪教主要有“全能神”“全范围教会”“血水圣灵”等,其政治危害性较大,有的呈几何级数扩张,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
一、假冒基督教名义邪教典型案例的基本特点
研究人员对湖北省108名假冒基督教名义邪教活动参与人员个案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目前参与人员构成特点为:女性人员居多,乡镇人员居多,中老年人居多。同时,人员构成中低龄化、知识化、多元化趋势逐步提升。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三类假冒基督教名义的邪教组织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研究,基本特点是:
1. “全能神”邪教在广大农村地区以较快速度发展传播。“全能神”邪教组织分为牧区-区-小区-教会-小排等。湖北省内组织现属两湖牧区,区级组织已由武汉迁至长沙。“全能神”邪教行为诡异,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在广大农村地区以较快速度发展组织。行为暴力,疯狂敛财,威胁恐吓,蛊惑众人。跨地域勾联隐秘,地下活动从未间断。
湖北省的北部地区特别是山区为“全能神”邪教重灾区。一是从农村传播范围看,每一个县至少有一个小区。湖北省除神农架林区外,所有县、市、区都有“全能神”邪教小区级组织。某县级市小区下设10个教会。二是从农村传播关键人物看,异地任职滚动发展。湖北省某县级市是受邪教影响明显,“全能神”邪教组织历史长规模大,“全能神”邪教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全能神”邪教骨干H某某被异地任命为教会带领,从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一年多时间,就发展教会聚会点9个,平均十天左右举行一次聚会,主要集中在某乡镇的4个村,参与人员达41人。三是从农村传播条件看,有信基督教群众基础是重要条件。“全能神”重点发展相信神、看圣经的群众,特别是基督教徒。根据现有情况统计,“全能神”邪教传播与当地自发教会活动有密切联系。某市有基督教发展历史,信教群众基数多,邪教“全能神”在该市城乡活动较多,涉及多数乡镇。他们坚持每周聚会两次,都是上午进行,时间大约是2个半小时。四是从农村传播手段看,“传福音”组织体系完整。“全能神”建立了完整的“传福音”组织体系,制作有周密的发展信徒计划,下达发展人员指标,强化组织发展工作。编制了《摸底铺路问题细则》《关于接纳加入教会的原则》《关于传福音工作的原则》等小册子。采用知情人带路、交朋友、爱心感化、异性交往、软磨硬泡等方式“传福音”,必要时还得会用绝招。重视家族式、亲情式、点状式传播,分为摸底细、拉关系、转观念、作见证四个步骤,通过“诱骗”“吹嘘”“恐吓”等方式实施精神控制。
2. “全范围教会”组织开展邪教活动频繁且规模不小。在有些地区,打着基督教旗号的“全范围教会”向各地渗透比较严重,大有蔓延之势。某市“全范围教会”活动比较频繁,且由秘密活动转向公开活动,是“全范围教会”相对集中的地区。当地虽然进行了大力整治,但邪教活动仍未间断,他们活动时间短的3到4天时间,长的一个星期,规模30至70多人,吃住都在一起,是封闭式的聚会。活动主题有什么做灵修会、“神安息日”聚会,“生命会”和“奋兴会”等,聚会活动时一般有讲道员讲道、跳舞、看视频等。“全范围教会”人员K某某1995年就加入“全范围教会”,此后一直参加相关非法聚会,发展了自己的儿子儿媳。她还将自家打造成非法集会专门场所,一共花了20多万修建300多平方米两层楼房,从构造到布局均不是用于自主居住,设多个男女卫生间,置50余张床铺,多次在家中举办数十人参加的邪教聚会。
3. “血水圣灵”邪教最大特点是毒害青少年人群。“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总部在中国台湾地区,设有10个特区。“西南特区”管辖四川、湖北、湖南、重庆,下设有“江南片区”“武汉片区”“江北片区”等。“江南片区”包括大冶、黄石、黄冈、鄂州等地区,共有23个教会。侦破的“血水圣灵”案中发现6名被裹挟的未成年人。主要特点为:一是以家庭传教为名,毒害信徒家中的孩童。邪教人员冒充神职人员传教,选择农村留守老人和小孩为对象,通过“报应说”“福报说”对孩子们从小实施一定的精神控制,这是“血水圣灵”从农村传教的惯用套路。女孩徐某,1994年出生,11岁时第一次接触“血水圣灵”。现在她是“血水圣灵”邪教组织在四川地区的一线“同工”,和徐某一起活动的几个年轻人当初都是在10岁左右通过父母带着一起听讲道的方式误入了“血水圣灵”。二是以帮扶打工为途径,替“血水圣灵”谋求财产。李某,1995年出生,9岁加入“血水圣灵”邪教组织,小学毕业后辍学,经过“血水圣灵”人员介绍到当地一家食品店打工,逐步成为“血水圣灵”在四川、湖北两地组织骨干的“配搭”,负责协调财务收取、活动组织、人员发展。三是以举办冬、夏令营为借口,荼毒青少年。下达指令-拨钱派人举办夏、冬令营-封闭式宣扬“血水圣灵”教义,毒害青少年。严某某负责组织了好几次“血水圣灵”的冬令营和夏令营活动。最早的时候是每年办一次,后来慢慢改成了两年办一次。所谓的夏令营和冬令营就是把一些6到13岁的孩子们集中起来,派几位20岁左右的小姑娘带着他们做游戏,主要内容还是给他们讲“老爸”即教主左坤的道,每次大概一到两周的时间就可以发展七八个孩子。四是以外出旅游为幌子,赴中国台湾面见左坤。由专人组织,个人自费筹钱,以旅游为名,实则面见左坤接受讲道,这是很多“血水圣灵”青年信徒必须完成的任务。1994年出生的刘某表示,每次都是以旅游的形式带着“学习”,期间“老爸”左坤的儿子左德恩、左光宇、左加蓝会带着大家到各地参观旅游,但是晚上必须要到石牌教会听“老爸”讲道,还要购买他的书;半个月的学习完成以后,“老爸”都会要求大家把听到看到的内容带回大陆,向身边尽可能多的人传道,否则就是没有尽到自己的本分。
二、假冒基督教名义邪教在农村发展蔓延的原因分析
1. 负面影响,精神空虚。当前,农村经过40年的发展,面貌一新,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分田到户之后,农民的集体活动越来越少,相互间连带关系越来越松散,竞争关系越来越明显。农村外出务工成为主流,家庭关系、亲属关系、邻里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群体中有的人生经历坎坷、生活困难;有的无所事事,人生迷茫;有的长期家庭关系(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紧张,缺少家庭温暖;有的丈夫在外打工,缺少关爱。有的基层组织关心农民的精神生活不够,忽略了农民的心理健康问题,有的人吵架了无人调解,内心有不满无人安慰,竞争失败了找不到寄托,遇到变故无人疏导,村庄空心化了无处打发时间,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
邪教组织针对农民的需求,紧抓农民的心理,哪家有困惑及时介入,不厌其烦反复传教,骗取部分农民的信任。参与邪教活动人员自认为获得了精神寄托,通过聚会活动让他们获得一定的归属感,满足了情感需求,邪教组织得以快速在农村扩张。案例中的“全能神”人员X某某说:加入“全能神”后为我们提供了另一套生活方式,缓解了竞争带来的压力,构建了亲密的共同体,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给予自己展示才华的机会和舞台,一下子找到了精神上的安慰。
2. 手段诡异,拉拢腐蚀。邪教组织发展成员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全能神”组织通过给女性成员洗脑,以美色拉拢他人入教,以满足单身男性成员生理需求。对空巢老人给予关怀,以满足生存需求拉拢留守群体。组织开展聚会等活动,建立群体间的所谓兄弟姊妹关系,以满足社会交往需求。对有一定活动能力的成员,注重所谓人才选拔和培养,分别从事传“福音”、当带领、从事写作、电脑、唱歌、朗诵、跳舞等,以满足受到他人尊重的需求。邪教组织还以多样化方式传播歪理邪说,利用人性弱点给予金钱和物质刺激,极力迎合人们的精神需求,用流行歌曲改编成邪教歌曲,鼓励跳“灵舞”。还放大利用腐败案例丑化妖魔化我党和政府,以政治经济手段鼓励竞争,不惜投入巨资强化宣传,选派成员出国培训宣传人才。他们还私设严酷纪律约束成员,严防有用之人脱离邪教,开除无用之人减轻压力。在邪教组织活跃的地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的权威受到挑战。
3. 认识模糊,功能缺失。当前湖北省有极少数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的确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存在政治功能缺失的问题。一是对邪教组织的反动政治本质认识不清。有的基层干部缺乏学习培训,以为邪教就只是“法轮功”,认为“法轮功”信徒都是爹爹婆婆,没有什么危害了。存在不出大的问题就不是问题的思想观念,对所谓的家庭教会持放任态度,个别人还认为这是有信仰,对当地社会稳定有好处。二是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基于检查考核的压力,否认所辖区域有邪教组织的存在。有的说成绩头头是道,讲问题鸡毛蒜皮,怕承认邪教组织的存在,当公安机关指出其区域有邪教组织存在时,往往以是基督教予以否认。个别基层干部与邪教成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甚至是亲属关系,成为同情者、保护者。有的只求邪教组织不在自己地盘上活动就行,对邪教组织成员一赶了之。三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农村改革开放后,原有的社会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滞后,干部注重自己发家致富的多了,关心村民政治、经济、文化和精神的少了,党的根本宗旨观念弱化,密切联系群众的传统缺失,使得个别乡镇信教风气深厚。可以说凡是邪教组织发展蔓延集中的地区,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四是一些地方基层力量薄弱能力不够。基层村级工作千头万绪,干部压力大。基层党支部选人难,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少、边、穷群体。乡镇组织干部配备有限,不少乡镇综治干部力量配备不足,且身兼多职。有的同志说:“基层干部是一个萝卜六个坑,不是不想做,是做不过来。”有的认为反邪教工作认定界限不清,法律依据不明,不能打击,也不好立案,存在社会管理失控风险。基层干部很难有学习培训机会,业务素质与工作要求不适应, 说了不听,听了不懂,存在讲不通、谈不拢、说不赢的现象。
三、做好农村反邪教工作的对策
1.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运行机制。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反邪教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必须承担政治责任,尤其是要加强各乡镇、村(社区)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明确乡镇党委责任,党委负责领导反邪教工作,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要在工作薄弱地区推行乡镇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化、长期化。要明确村党支部的责任,落实落地,把反邪教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创新反邪教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式。把防范邪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之中。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农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忧、所虑,解决他们的心理疾苦和精神困惑,帮助他们从容应对快速变化、高度竞争的社会生活。将农村妇联主任实体化、全职化,直接介入农村家庭事务,深入群众内心世界,有针对性做好关心群众的工作。
2. 坚持抓早抓小,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要认真开展大排查活动。农村群众参与邪教活动的原因很多,但邪教吸引人的就是所谓的“有关爱、受尊重、有福报、能永生”。对以宗教为名进行的活动要排查。邪教不可能说自己是邪教,都有面具和假象。对以基督教会的名义私自开展活动的,要进行劝阻,强调信基督教要到正规教堂开展活动,开展活动要经过政府民政机构批准,否则都是非法的。存在有“全能神”“全范围教会”“血水圣灵”等邪教活动的地区乡镇应该列为重点排查地区,要彻底搞清楚邪教活动明显为什么没发现。
要打造项目化整治工作格局。一是邪教重点问题整治项目。对有的活动突出的乡镇或村组,必须花大力整治。包括所谓的以基督教会、家庭教会名义继续开展活动的,要作为整治项目来抓落实,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在破解问题中谋划工作载体,解决存在的问题。已经发现有问题的乡镇、村要作为专案经营。二是建立信息收集规范化项目。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要每月一研判,对提供反邪教信息的给予奖励。要打造信息收集处理网。建立主干网:党委-综治办-党支部-群众。综治网:综治办-网格员-信息员-群众。三是对特殊群体帮扶项目。对农村籍贫困家庭、生活遭受挫折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已经转化人员家庭和留守妇女等,要进行项目化帮扶,把工作做深做细,持续做好关怀帮扶工作。四是对非法传教的治理项目。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法律实施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对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活动的,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治理。
3. 发挥党组织作用,打好打赢反邪教人民战争。
一是基层党组织要讲政治。明确反邪教工作事关社会政治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党委、纪委要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宣传、政法等部门和政府公安、司法等机关要承担相应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反邪教战略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的考核工作。考核主要是政治考核,对政治问题绝对不能当儿戏,对存在的报喜不报忧现象要坚决查处,对于在规定时间申报查处邪教问题的予以免责。要全面开展无邪教乡镇、村创建活动,树立正面典型。三是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要选好配强乡镇、村党委(支部)班子。要大力培养选拔农村后备干部,吸引外出务工优秀青年回乡服务人民、发展经济。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从事反邪教工作的基层干部,要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爱护,宣传反邪教工作中的典型,对做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加大对乡镇、村干部的培训力度,乡镇对村(社区)骨干组织培训,县、市、区对乡镇骨干培训。要把骨干培训与反邪教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党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四是坚持打好反邪教人民战争。要充分发动群众,让老百姓都知道什么是邪教,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充当我们的信息员、宣传员、业务工作辅助者。在基督教协会成立反邪教分会,以正教反对邪教,正本清源。组织建立民间反邪教队伍,成立反邪教协会、健身协会、反邪教志愿队、文艺宣传队等,工作向乡镇、村延伸。重点关注“三类人”,即老年人、青少年和留守农民,加强正面引导,把关心“三类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放在重要位置,为广大村民营造安居乐业的健康生活环境和条件。
4. 走专群结合道路,构建反邪教工作齐抓共管格局。
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必须走专群结合道路。要在党委政法委的统一指挥下,压实公安、安全、司法行政等机关的责任。要组织发动成员单位、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重点村组开展巡逻防控,确保当地不再出现邪教活动。对已经侦破的邪教案件涉案人员,要将教育转化工作融入刑事司法全过程,争取政治、社会、法律效益最大化。要发挥职能专业优势,发挥社区矫治、法制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中防范与处理邪教的作用。把反邪教工作与司法行政管理创新结合起来,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救助、法务网格、法务前沿工作站、“一所四中心”结合起来,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履行好帮扶帮教和警示教育职能。
编辑:Jackingsoul
终审: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