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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轮功”人员“废用性退化”看邪教的深远危害
作者:粤反邪   来源:广东省反邪教网   日期: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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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教“法轮功”被依法取缔25年了,随着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的普及,“法轮功”破坏社会、残害生命、非法敛财等危害早已大白于众。然而,邪教的危害不止于此,它对大多数信徒的影响不像媒体宣传中的典型案例那么骇人听闻,但是却可能更顽固、持久和深远。尽管“法轮功”组织已成了“过街老鼠”受人唾弃,但它给那些曾经或仍在痴迷的人员留下了一个久久难以抚平的创伤——废用性退化,这也是一些邪教表面看来波澜不惊,实质危害巨大之处。


  一、什么叫“废用性退化”?


  废用性退化一般指由于缺乏正常使用或锻炼而导致的身体部位或器官的功能减退或萎缩。这个概念在医学领域尤为常见,我们知道,身体的各种功能都需要不断地使用和锻炼才能保持健康和正常运作,当某个肢体因受伤而长时间固定不动,如手腕、大腿、小腿或股关节等部位绑上石膏后,由于缺乏肌肉锻炼,会导致肌肉退化萎缩,这种情况就被称为“废用性萎缩”。


  目前,这个概念越来越广泛用于社会学领域,指个体或群体在某些技能、知识或社会功能上的逐渐衰退或丧失。它描述了一种类似于生物学中的现象,即当某个社会技能、文化知识或社会机制长时间不被使用时,可能会导致这些能力或知识的丧失。这种观点与生物学家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原则相呼应,即经常使用的功能会得以保持或增强,而不常使用的功能则可能逐渐衰退。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概念可以用来解释一些社会现象,例如技术的迅速发展导致某些手工技能的丧失,或者由于过度依赖计算机和互联网,人们可能会发现自己在没有这些工具的情况下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处理。


  二、“法轮功”人员的废用性退化表现


  在“法轮功”成员中普遍存在着一种废用性退化的现象,许多痴迷者对正常社会表现出淡漠,除了按“师父”李洪志的要求外出弘法、“讲真相”等,其他时候基本不愿意与非“法轮功”人员打交道,孤立封闭自我,生活技能逐渐丧失。一些人在上当受骗多年后尽管幡然醒悟、脱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但在回归正常社会后仍然面临着思想、思维方式与正常人不一样,难以进行正常的社会交流,社会活动圈子狭窄,难以开展正常社会交往,以及生活、工作技能低下,之前的积蓄早已被“法轮功”消耗殆尽,甚至出现生存危机等问题;一些人经引导教育或深刻反思后,已经决心离开或实际离开了“法轮功”一段时间,但是由于长时间脱离正常社会,出现类似毒品成瘾等行为的“戒断”症状,在原“功友”的拉拢下再次回到“法轮功”的怀抱;还有一些人,因为对正常社会产生了严重的疏离脱节,至今仍抱守着错付的“沉没成本”,蜷缩在“法轮功”的桎梏中不愿出来,继续充当任由教主李洪志摆布的提线木偶。


  这些废用性退化问题,是受李洪志歪理邪说毒害控制的直接结果,是邪教“法轮功”在被依法取缔25年后,仍然留给它的追随者挥之不去的荼毒,也是我们认清和正视邪教对社会及个人产生深远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法轮功”人员废用性退化的成因分析


  “法轮功”人员普遍存在废用性退化表现,只是轻重程度不同。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做得越到位,痴迷程度越深,其废用性退化就越明显。主要过程及成因如下:


  (一)单一信息不断反复,造成弟子思维僵化。李洪志要求弟子拒绝一切与“大法”无关的信息,只能按照“师父”说的和“大法”写的去做,称学习“大法”是成仙成佛的“不二法门”,不能关注其他事物,不能参加其他活动,不能阅读其他书刊,不能收看收听广播电视……把弟子置于来源单一、排他性的“信息茧房”里,使弟子处于信息拘禁状态,思维敏锐性急剧降低,失去批判性思考的能力。李洪志还要求弟子每天要反复不断练功学法,说“不停地练,你的境界就能提高,就能上层次”,使弟子每天不断简单重复练习一套动作、诵读一篇经文,进入一种静功催眠的意识状态,丧失自身控制感。在这样的指引下,“法轮功”人员对社会上各种来源的信息渐渐失去兴趣、甚至生产厌恶和恐惧,当他们再次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时,缺乏足够的信息来做出明智的决策,就会产生不适应感。


  (二)制造极端偏离恐惧,造成弟子思想极端。李洪志不但要求弟子按照他的“大法”实行“单循环”式学习,还要求弟子放下一切思想观念,不能有丝毫个人思想“杂念”,对那些稍有偏离的思想和做法实施恐怖压制,要求弟子去掉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名利心,抛开社会、事业、家庭、亲朋……总之要去掉一切欲念,称那些是“常人的肮脏思想”,是练功者必须消除的“业”,是阻碍圆满的东西,放不下这些,就是大逆不道的魔,要遭受“形神俱灭”之惩罚。这一点是前一点的延伸或极端化,也是邪教洗脑异于一般信息灌输的可恶之处,“法轮功”弟子在这样极端的环境下学法练功,既担心学得不好、悟得不够,又担心放下太少、执念太多,整日处于恐慌之中,思想很容易走向极端,一些“法轮功”人员甚至出现所谓“走火入魔”的幻觉,酿成自杀、自残以及危害他人生命等恶性事件,那些没有“走火入魔”的,长此以往也渐渐丧失了正常思维能力,更新知识的本能被恐惧取代,当他们回到千变万化的正常社会,要想适应谈何容易!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有的学者把“法轮功”及其他邪教这种对教义的极端化学习方式与群体心理学中的“群体极化”相等同,事实上两者有着本质区别,此点将另文展述,这里不作赘言。


  (三)形成孤立社交群体,造成弟子病态依赖。邪教组织总是想方设法使成员与外界隔绝,除了前面所述的制造信息闭路,它们还会不择手段限制成员与非组织内成员的交往,杜绝成员与不同背景、文化和观点的人进行交流的机会,从而限制他们建立正常社会关系的能力,加深对邪教组织的依赖。李洪志显然精于此道,他要求弟子一起学法、练功,强调只有“大法弟子”在一起互相交流,才是最为纯净的交流,才可以得到心灵的解脱。由于排除了“常人”参与,交流内容高度单一,“法轮功”练功点的交流讨论往往十分融洽,迎合了参加社群活动的基本心理需要,浑然不觉这个群体与世隔绝,参加了这个群体就不允许、也没时间再参加其他社交活动,头脑里来回反复只想着“法轮功”的活动,只关心邪教组织内的事情,只用“法轮功”的教义引导生活。就这样,弟子们认为自己反正迟早会圆满,会离开这个“师父”口中肮脏的常人社会,从而逐渐与正常的社会结构和价值系统失去联系,一步步陷入“法轮功”设计的信息与情感孤岛,在李洪志编织的谎言下,形成对“法轮功”组织的病态依赖。当他们重新接触正常社会,正常的情感依托和生活技能几乎荡然无存,就会出现严重的废用性退化问题。


  四、从“法轮功”人员“废用性退化”看邪教的深远危害


  说起邪教危害,人们很容易想起邪教煽动信徒对抗政府和社会,邪教教主骗财骗色,导致信徒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致使信徒有病不治、自杀自残或走火入魔、残害他人生命等。


  毫无疑问,邪教确实具有上述危害。然而,我们也要看到,邪教对信徒进行信息控制、感觉剥夺、制造群体依赖的目的是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操纵信徒为其所用,从而实现教主及团体核心人员的权力、金钱、美色等个人欲望,因此,邪教组织未必希望它的信徒自杀自残或“走火入魔”——那可是它的重要“资产”——但是却必须不择手段促使信徒“废用性退化”,不然就无法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了。由此可见,废用性退化是邪教洗脑、控制成员的必然结果,可能也是对信徒影响最普遍、最难以消除的恶果。认清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更深刻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


  当我们梳理“法轮功”邪教这么多年来对大多数信徒造成的危害,也可以看到这一点,即使在“法轮功”已经臭名昭著、路人皆知的今天,许多曾经痴迷的人员仍然面临重新适应社会的种种困难,一些人由于害怕在正常社会中水土不服而选择继续沉沦,这些人过去、现在和将来较长一段时期内,都可能过着一种处于正常社会边缘的生活,成为其家庭的沉重负担,等待着社会的关心、关注。


编辑:亚亚

终审: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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