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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海外网红神药”,你真的了解吗?
作者:郭卫艳   来源:山西晚报   日期: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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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外国药企某某制药含有红曲成分的保健品致5人死亡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这一消息,让曾经的代购爱好者们感到后背发凉。4月8日、9日,山西晚报记者调查发现,曾经红极一时的“海外网红神药”,正在慢慢走下神坛。


  A 药品还是保健品?


  某某制药在如今的很多年轻人心中,可能已经变成了一个卖除臭剂、洗涤剂、退烧贴的日用品牌。但曾经热衷于在朋友圈代购的人,更熟悉的一定是这个品牌的各种药品和保健品。除了某某制药,还有某天、龙角某等一系列外国牌子。虽然名字风格各异,但它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的标签——“海外网红神药”。


  太原市民林女士是一名海淘爱好者。说起家里“海外网红神药”,林女士如数家珍。比如,治疗咳嗽的某角散、治疗痛经的某止痛药以及治疗浑身酸痛的某膏药。让林女士最印象深刻的要数眼药水了。在国内很多眼药水还在谈明目、舒缓疲劳这些基础功效时,海外网红眼药水们直接打出了“减少红血丝”的口号。这款红色眼药水,包装漂亮到如香水一般,一度火成了精致年轻人的时尚单品。


  随着朋友圈代购的“消失”,这些“海外网红神药”的推荐化身为推荐帖开始在各社交平台传播。4月9日,山西晚报记者在某社交平台搜索“某国必买好物”,仍可以看到“某国十大神药”等热帖。在热帖下,仍有不少求购者询问购买方式。


  跟后来流行的叶黄素、葡萄籽、胶原蛋白这些保健品不同,“海外网红神药”通常不会强调具体的成分,以及这些成分起作用的原理和功效,反而会构造出相当具体而实用的场景,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每个产品是干什么用的。这些产品的微妙之处在于,处于“药”和“保健品”之间的模糊地带。似乎比保健品见效更快更直接,但针对的又不是什么必须去医院的大毛病。现代人总有一些称不上“病”,但偶尔会感觉不适的亚健康症状——这些“海外网红神药”就顺理成章填补了需求。


  这些“海外网红神药”价格大多在几十元到一百出头不等,功效大多集中在镇痛、治感冒、止咳、治疗蚊虫叮咬等常见领域。“我买的时候,我家孩子才刚刚出生不久,但凡孩子有个头疼脑热,不想给孩子吃药时,就会选择看起来更日常的‘海外网红神药’,都是在药妆店买的,感觉怎么吃也没坏处。”说起当年的经历,林女士心有余悸。


  其实,某某制药这次的风波,并不是“海外网红神药”第一次滤镜破碎。早在2019年,某天的眼药水因为被加拿大禁售的新闻,就在国内也引起了轩然大波。禁售的原因,是因为眼药水里含有在加拿大被认定为处方药的成分。该眼药水的功能一度被夸大,靠的是两个主要成分,甲基硫酸新斯的明和四氢唑啉。前者一般用于改善睫状肌的肌肉松弛,后者则有收缩血管的功效。滴完之后血管收缩,自然红血丝消失。而根据眼科医生的说法,甲基硫酸新斯的明因为本身的药理作用就很强,一般只用于治疗睫状肌重症肌无力,长期使用反而对眼睛不好。


  一次次相关事件,让国内消费者开始脱离了“日用品”的范畴,用“药”的眼光来审视这些产品。之后,国内知名医院推出系列文章,“扒”出了“海外网红神药”的成分。比如某止痛药的主要成分其实就是布洛芬,还有另一种国内很少见的成分丙戊酰脲。丙戊酰脲同样属于镇定药物,但在很多国家已经被淘汰,因为有一定概率引起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而某某制药“一喷就通”的鼻炎神器,包括另一个海外品牌的网红鼻喷,有效成分都是萘甲唑啉。原理同样是收缩鼻粘膜血管、缓解肿胀,鼻甲不肿了,鼻子自然也就通了。曾经在家长圈爆火的一款止咳药有草莓等各种口味,被很多国内家长代购回来给孩子止咳。但这个止咳药里含有的中枢镇咳药成分可待因,在国内是不能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还有一款粉色的便秘药,因为效果立竿见影,曾被很多减肥女孩视作“刮油神器”。其有效成分比沙可啶是一款泻药。


  B 不得不提的“药妆”


  在过去的几年里,“海外网红神药”因其独特的营销策略和明星效应,迅速占领了市场。它们不仅仅是药品,更成为一种时尚的象征。然而,随着一系列安全问题的曝光,消费者的心态也在悄然发生改变。


  以往,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迷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它们的成分和作用机制知之甚少。以日本为例,日本的药物体系跟国内不同,国内只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而日本除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指导医药品”外,还分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药品。国内流行的“海外网红神药”一般属于第二、三类医药品。可以在一般药店销售,但服用时要注意是否对症,小孩、孕妇或已服用其他药品的人群需要确认剂量。其本质上跟我们平时在药店买的消炎药、感冒药一样。但在实际的购买场景中,这些日本网红药却往往在药妆店里售卖。跟青汁、酵素、保健品摆在一起,旁边的架子上就是面膜和面霜。尤其是很多网红药的包装鲜艳又可爱,再加上日文自带陌生感。让人仿佛真的就是买了一包面膜、一瓶乳液,甚至很少会想到去看成分表。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药妆”这个概念。世界药妆主要分为3个系列,包括日系、美系、欧系。在世界范围内,日本公开在法规上承认药妆。在日本,有一个专门为“药妆”设立的类别,叫做“医药部外品”,并实行审批制管理,整个审批流程很严格和复杂,但是通过审批后,它就可以和普通化妆品一样在市面上流通。品牌上新品时需要提供证明功效的数据才能注册成药妆,在美国,药妆中“药”的成分较重,“药妆”直接归于非处方药品(OTC),将其按药品管理处理。美国食品药监局(FDA)不承认“药妆品”这一品类,美国FDA官网上表明:“产品可以是药品、化妆品或两者兼而有之。”于是,美国人民习惯了在药店买化妆品,在药房买药。在欧洲,欧盟法规不认可“药妆”,只规定了“跨界产品”要按照更高级别的方式监管,也就是说一款产品如果同时拥有化妆品和药品的功效,那就把它当成药品来管。


  在我国,根据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解答,我国没有“药妆护肤品”“医美护肤品”这个概念,不光是我国,世界大多数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的概念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普遍共识。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品”。而在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和广告禁止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我国采用化妆品和药品分类管理的制度,化妆品和药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药品就是药品,化妆品就是化妆品。在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药品需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将境外购买的药品进行销售,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消费者购买进口药品,需谨慎核实进口者是否取得药品批准文件、销售者是否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等证件,以防购买到不合规的进口药品,对身体造成损害。


  作为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要理性选购保健食品和药品,切勿听信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疾病治疗,以免贻误病情。


编辑:亚亚

终审: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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