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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媒:日本受害者家属起诉“统一教”,要求归还捐款
作者:史良冰(编译)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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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网站“宗教与真理”6月13日报道,近期,日本“统一教”(“世界和平统一国际家庭联合会”)被受害者家属起诉,被要求归还受害者捐款。而“统一教”出示的受害人自愿捐款“承诺书”,其有效性遭到质疑。

“统一教”出示的受害人自愿捐款“承诺书”。来源:日本《信浓每日新闻》.jpg

“统一教”出示的受害人自愿捐款“承诺书”。来源:日本《信浓每日新闻》


一名受害者女儿提起诉讼,要求“统一教”退还其母亲捐赠的1亿日元捐款(折合人民币460.77万元)。但一审和二审裁定,因为有受害人自愿捐款“承诺书”,法院判决捐款难以返还。然而,6月10日,日本最高法院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通常,推翻法院裁决前会举行辩论会,公众舆论普遍都希望受害者女儿能获胜。


受害者女儿表示,她母亲在“统一教”时捐款超过1亿日元,后来退教并患上了痴呆症。此后,受害者女儿向“统一教”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捐款,“统一教”向她出示了其母亲的捐款“承诺书”。“承诺书”声称捐款是自愿的、是经过本人同意的,还拍摄了“不要求退款”的视频。受害人女儿表示,受害人在2015年写下这份“承诺书”时已经86岁了。目前尚不清楚该“承诺书”是否经过“公证”。


“统一教”早已预见将来会面对的问题,在研究法律后,让受害人在捐款后写下“承诺书”,甚至拍了视频为证,这是“恶意”为之,是为了获得巨大利益而精心设计的圈套。此外,受害人在离开“统一教”六个月后被诊断出患有痴呆症。因此,受害者女儿认为母亲在签署“承诺书”时没有判断能力。


这样的问题在韩国异端、邪教中也频繁发生,通常是为了应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法律问题而处心积虑准备的,但因触犯了民法,所以“承诺书”很有可能不具法律效力。


根据韩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违反社会秩序的法律行为)规定,以违反善良风俗及其他社会秩序的事项为内容的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零四条(不公正的法律行为)规定,因当事人的窘迫、轻率或者无经验而做出的明显失去公正的法律行为无效。


“统一教”的过度募捐行为,因其组织性、恶意性和持续性的问题,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日本已请求法院令要求解散“统一教”,目前正在进行审判。日本民众认为“统一教”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允许范围。


这份“承诺书”似乎是在受害人被剥夺自我决定权的情况下,被“统一教”胁迫写的。


日本最高法院将于7月11日做出裁决。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就“统一教”的捐款“承诺书”的有效性做出裁决。该裁决将对全世界“统一教”信徒和受害者产生影响。


编辑:亚亚

终审: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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