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审视,从古到今,从外到中的邪教,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反科学、反社会、反进步。不管它怎样变换形式,都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逆流,都关系到整个社会是前进还是倒退、复辟的重要历史史实。
同“法轮功”邪教斗争已经25个年头了,突显邪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对其处置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今年是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25周年。25年前,我亲身经历了这场斗争,抚今追昔,把我知道的一些情况以及一些想法写在下面。
于某某,男,1928年12月生,汉族,辽宁省凤城县人,大专文化程度。1947年10月参加工作,1949年2月入党。原系部队某学院研究室主任,1988年7月离休。
1999年,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本着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旨,依法取缔和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非法活动,依法惩处极少数触犯法律的“法轮功”骨干分子,同时,还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坚持执行团结、教育、挽救的政策,使绝大多数受骗者、受害者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恢复了正常生活。
防范与治理邪教工作,思考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加强理论研究。
于某某,男,大专文化程度,1947年10月参加工作,1949年2月入党。原军队某学院研究室主任,1988年7月离休。
回顾25年来自己参与同邪教斗争的亲身经历,深感邪教的危害,邪教的罪恶,同时也深感25年来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各级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组织和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取得斗争胜利的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认识也得到极大提高。
目前,我国对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精神传销组织的防范打击和治理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将相关非法组织限定在总体可控的范围内。
在反邪教工作中,能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阐发和运用,能够对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起正面作用吗?回答是肯定的。